• 200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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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2-16

    九州。缥缈录——一生之盟 上By江南

    把我最喜欢的一章放上来~

    有兴趣慢慢看啊~因为很长!!!!

    中州之北,灭云关下。

      秋风吹过空荡荡的草原,长长的草在风势中无力的飘摇。两匹战马隔着很远相对,它们的主人默默看着彼此。

      一场大战已经到了尾声。远处,蛮族武士和大燮天驱军团的咆哮声已经低落下去,翻过一个山头,就可以看见成千上万的人马尸骨倒在血泊中,青阳的豹云旗和大燮的鹰旗一起倒伏在绯红色的土地上,千千万万人从上面踏过。幸存的战士们还在前进,用尽最后的力量高举血腥的屠刀。

      他们咆哮,他们搏杀,为了守护他们自己都不确信的理想。

      “若是你信我最后一次,”蛮族武士低声说,“真的不是我的人要越过天拓大江。我们青阳,只想平平安安的生活下去,我也不想你的土地和国家。”
      血已经浸透了他的一只衣袖,枪刺的伤口在他肩上,柔韧的肩铠被整个划开,露出模糊的血肉。对面武士乌金色的长枪上,有他的血一滴一滴的滑落。

      对面的青马上,持枪的皇帝披着绣金的黑色战袍,黑亮如镜的重铠前胸上,阴刻着咆哮的虎头。他一头漆黑的长发在风里狂乱的飞舞,方才蛮族武士犀利的一刀,直接将他的头盔劈去,在眼角下留下一道血痕。

      “吕归尘,难道那么多年,你还不明白这片战场真正的规则?”青马上的武士冷漠的微笑,“不是你想不想我的土地和国家,而是世上永远都只有胜利的人能够活下去,你的人,他们需要占据东陆的土地才能生存,而我的人,他们要守护自己的国家。你以为一切战争都是因为君王自己的残酷和无道?愚蠢!那些拿剑的君王后面,都有许许多多不拿剑的臣民推着他们去走这条路。你以为自己有的选择么?”

      昔日的朋友们静静的对视,彼此之间又只剩风声。

      “东陆死了很多人,北陆也死了很多人,姬野,你到底要把这种战争继续到什么时候?继续到没有人活下去?”皇帝一振长枪,枪锋的鲜血飞落:“为了燮朝,直到我自己也死去!”
      “好!好……”蛮族武士声音沙哑,“那好,那我……为了青阳。”他猛地扯开自己胸甲的束带,手中握着一片灰暗的铁。他用了很大的力气去控制自己的手,可是握住这片铁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颤抖。最后他狠狠的把那片铁抛向了对面的皇帝。

      皇帝伸手接住那片铁,看起来那像是一把长刀的残片,刀刃已经残破:“这是什么?”
      “是当年在南淮的时候,你买的十二把刀,其中一把的碎片,我留着它,是想总有一天,我能报答你。可是我再也不需要报答了,我欠你的,你欠我的,我们永远都还不清……”
      蛮族武士猛地拔出马鞍上狭长的战刀,他右手重剑,左手长刀,放声大吼:“那好吧,不管过去的事情了,姬野,来吧!”
      他猛地带起红马,飞火一样疾驰起来奔向了对面的皇帝,重剑高举过顶,乌金色的光芒含着了落日的血红。

      “吕归尘!”皇帝没有退,只是平端着长枪大吼,“你要我信你,那你自己还信不信这块铁?”
      蛮族武士勒住马,看着皇帝平伸手臂,死死握着那片断刀。钝了的刀刃切开他的皮肤,鲜血流了满手。

      “我以这柄刀,还有我们二十年来的一切与你立盟,以断刀为证,我有生之年,燮朝的一兵一卒不再北略青阳,否则叫我身死乱箭之下,魂魄堕入九渊地狱,永世不得转生。你答不答应?”
      蛮族武士看着那双纯黑的眸子,那里面不带半分感情,只是纯粹的理智与权威。这是一场战争的交易,对彼此都是最好的结局。苍云古齿剑缓缓落下,蛮族武士策马走近了皇帝,和他一起捏住那片铁。

      “以断刀为证,从今而后,我永远不再踏上东陆的土地,直到死去。”
      两人手心的血在断刀上流到一处,一样的鲜红,却不再交融。

      “最后有一句话问你,”蛮族武士凝视着皇帝,“如果早知道有这样一天,你当年是否还会来救我?”
      皇帝沉默,苍白的脸仿佛秋霜的颜色。蛮族武士死死的盯着他,似乎要用自己的目光去融化他的霜雪。“吕归尘,你还是这个性格……”皇帝忽然笑了起来。
      “如果早知道有这一天,我根本不会挣扎着活到今天,”皇帝低声道,“可是今天,世上已经不再有姬野,只剩下大燮的神武王!”
      两人久久的对视,对视,直到蛮族武士眼里所有的光和热都熄灭,有如燃烧后的余烬,只余下一片默默的灰色。他松开了握刀的手,拨马北去。

      皇帝抬起头,看着那匹烈火般的红马奔驰着越过草原,登上山坡,在最颠峰处发出一声悲凉的长嘶,而后永远离开了他的视线。自始至终,蛮族武士不曾回头。

      他就这么一直平伸着手,握着那柄仅剩半尺的短刀,任凭手心的血将斑驳的刀身染得鲜红。他握得那么紧,有如许多年前他紧握这柄刀的刀柄杀进了黑压压的人群,要去救他最好的朋友,赌上生命去救他最好的朋友。

      现在他独自站在空荡荡的草原上,对着夕阳,对着如血的夕阳。

      “阿苏勒,你还是那么蠢,”皇帝轻声道,“这个残酷的世间,又哪有我们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天地?”

      染有君王们鲜血的断刀落进了草丛中,他调转战马驰向了南方。皇帝并不想带着它回到帝都,帝都的公卿们会怀疑的看着这个可笑的信物。不如将它留在这里,将来会有牧羊的孩子拾到它,在一个满天繁星的夜晚,从它联想到某个荒诞的英雄故事,而后想往那些男儿热血的古老传说……

      这是大燮神武二年,燮朝天驱军团和青阳国虎豹铁禁卫决战于中州灭云关前。死伤惨重的一战结束得令人生疑,次日,青阳公吕归尘率领残余的人马退回北陆,在边界设下铁碑,禁止青阳武士越过天拓大江进入东陆。而神武王姬野也并不追击,一个月后,他带领天驱军团回到了帝都天启,次日朝上下了“缄口令”,有敢议北伐者,当庭杖杀。

      十月,秋深。

      夜色深沉,风卷着梧桐的枯叶,飞旋着飘落。这是一座荒凉的大庙,满庭种着遮天蔽日的梧桐,此时满地都是枯叶,偶尔随着风在地下翻滚,最后都堆积到南面厢房的台阶下。

      正殿中蒙尘的大匾上是笔力遒劲的大字——“帝君圣武”。

      前朝白氏的宗祠,也即是胤帝国的太庙。自从离国浩浩荡荡的天驱军团开进天启城,侍奉宗庙的僧侣和仆役已经跑了精光,新即位的神武王也无意一把火烧尽前朝遗老的根脉,只是任它这么荒废着,直到哪一天自己坍塌。

      轻而稳的脚步缓缓而来。几片枯叶在靴底下破裂,来人悄悄停下了脚步。他站在满庭园的枯叶和白茅中,风掀起他黑色的大氅,猎猎作响。

      门前堆了深过尺半的梧桐叶,南侧那间厢房却忽然燃起了烛火。黑漆漆的大庙中只有这一扇窗口亮着灯,似乎是一个瘦长的影子披一件轻袍,静静的坐在窗前。

      “你得胜归来么?”庙中的人低声说。

      他咳嗽了几声,声音嘶哑而低微。一呼一吸中,像是有风从胸腔里透过。他的肺早已不管用了,灼热的内火无时无刻不在侵蚀他的五脏。

      “他已经退回北陆,”来人道,“一切都如你的预料,所谓蛮族大举入侵,大概是其他部落想逼迫他发兵东陆。”
      “呵呵,”庙中的人低声笑着,“我料得中他,却猜不出你,因为他还是当年的吕归尘,你却不再是自己。不过青阳建国之初,正是内乱未熄,外敌临门的关口,你若起一支大军,强渡天拓大江,直捣朔北原,无疑羽人和夸父两族都会兴兵助你成功。”
      “我已经和他订立盟约,我有生之年,大燮不会踏上蛮族的土地。”
      “盟约?”庙中的人笑得越发大声,虽然那笑声听起来有如风中的残烛,“你当真会把盟约放在心上?你我的行事风格,趋利而动,毕全功于一役,应该不是如此的。”
      来人没有理会他的狂悖,低声道:“十四年前,我与他第一次订约,本以为这是一生的盟约,没有想到最后到这个地步……这次也是我最后一次和他订约,直到我死去,不会改变!”
      “十四年前……还是胤朝成帝四年吧……”

    东陆,下唐国,南淮城。
      秋风绵绵,从寂静的小街上吹过,一片片细碎的敲击声随风轻扬,叮叮咚咚的,清润婉约,听起来耳目为之清明,仿佛一举荡尽了胸中的浮尘。
      下午慵懒的阳光自镂花的格窗中透了下来,照在了锦盒中。一环翠玉衬在绛红的重锦中,仿佛是一弯凝住的碧水,随时都会流淌开来。
      “公子,是好货色,最上等的水苍玉。小人敢说,整个南淮城都找不到这么翠的玉色,就算鸿胪寺祭天的青圭,只怕也不过如此。公子对着光看看,是真正的琉璃绿,凝而不重,透而不散。北邙山玉矿已绝,以后要买这样的好玉,只怕有钱也难得了。”
      玉工托着漆木盘,低眉顺眼的跪在细白的竹席上,将盛着玉环的锦盒恭恭敬敬的捧到客人面前,那双三角形的小眼却忍不住翻起来,偷瞥了对面的年轻客人两眼,想知道这单生意做成的机会有多大。
      年少的客人身披一领夔雷纹的金绣白袍,乌黑的头发以一圈银环束起,垂在脑后,一张清秀的面孔似乎少了一点血色,正是贵族世家公子们的特点,不过他的目光却总是微微垂下,并无世家公子常见的傲气。
      少年按着玉工的话举起那枚玉环对着窗边的阳光观看,一环青翠明晰的碧色就投在了他脸上。那枚玉环的确是用上品的水苍玉磨制,微微有几分透明,在阳光直射下,越发绿得幽深,有如古潭深处的颜色,近乎上品翡翠的质地了。
      少年点了点头,似乎是颇为满意,手里翻转着玉环端详。随着他手上的动作,翠玉上几道莹然的反光在满是白色的小屋中漂移,小小一枚玉环,折射的弧光竟显得光怪陆离,缥缈难测。
      少年苍白的脸上浮现几分喜色,颇有爱不释手的模样。
      玉工在一旁偷眼看着,心里一喜,却不敢表露出来。他这间名为“脂琼阁”的玉石铺子规模有限,又坐落在满是大铺面的“鸣珂里”街上,生意并不红火。这个少年客人看起来身份贵重,像是出得起大价码的人,所以他一踏进脂琼阁的门,玉工就有了心思要引他上楼来看玉。不过连看了几件上品的玩意儿,少年却始终摇头,弄得玉工也束手无策。脂琼阁里的好玉都看遍之后,他只好抱着一试的心思捧出了这枚玉环。谁知道一直神色淡淡的少年看到这枚玉环,竟然露出了笑容,远比刚才看那件羊脂玉蟠螭的时候有兴致。
      玉工心里清楚,这枚玉环成色固然不错,却绝说不上头一等的货色,只是颜色莹润可爱,算得上新鲜别致。不过看玉讲究的是喜欢,南淮城富庶,尽有些年轻的公子喜欢买华而不实的小玩意,碰上了就是运气,玉工心里窃窃的想着要为这枚玉环定一个高价。

      他微一抬头,忽然看见少年正看着玉环背面的一处白翳,聚精会神。整块翠玉上仅有那么一小片白色的斑纹隐在玉色之下,显得有些突兀。
      “那是玉眼,”玉工急忙解释,“玉石有眼目,是有灵气的石头。若是没有这点瑕疵,反而是块死玉,算不得上品了。”他这话说得并不理直气壮。 “玉眼”一说在制玉这个行当中是有的,相玉有“相皮”、“相骨”、“相眼”三段,“相眼”是最高的一段。但是什么样的瑕疵才能算作玉眼,根本难有定论,一般的玉料,有瑕疵无疑是跌了身价。他这么说,不过是虚抬了玉环的价格而已。
      “玉眼么?”
      “玉眼是难得的东西……不过若是公子不喜欢带眼的玉,小的稍微打磨一下,这个玉眼就可以打掉,只不过玉环会凹下一痕,小的可以帮公子磨制一圈指压纹,这样凹陷就自然掩去了。”
      “不必了,”少年急忙摆了摆手,“不必磨掉它,这玉眼挺好。”
      他翻来覆去的打量着那块云白色的斑纹,修长的手指轻轻在上面滑动,似乎是喜欢那块斑纹远胜过了翠玉环本身。
      静了一会儿,少年忽的露出了笑容:“还真的像片羽毛的云……你这枚玉环卖多少金铢?”
      “二百……五十枚,”玉工心里一喜。
      少年微微愣了一下:“二百五十枚?”
      “金银有价玉无价,”玉工急忙说,“不过公子是识玉的人……”还未等他说出“那么就算二百枚金铢”的话,那少年已经点了点头:“说得也有道理,世上每个样子的玉,也就那么一块,再找一块相似的都难。那么就按你说的,二百五十枚金铢,我买下了。不过……我手里现钱只怕不够,老板能为我留一个月么?我下个月带钱来取货。”
      玉工愣了一下,脸色微微难看起来。对方不还价当然是件好事,可是说是手头没有现钱要下个月取货,倒像是句推脱之词了。这个清秀文静的少年客人是第一次登门,下个月若是不来,就算说一千枚金铢也是个虚数,不能当真的。
      玉工那双小眼转了转:“那,可否恳请公子赐下尊宅的所在,若有新的好货色,小人立刻请人带信给公子。”“不必了,”少年道,“我就要这一枚。”
      “那么定金的事情……”楼梯那边忽然传来了“咚咚”的脚步声,似乎有人跑得很急。少年一扭头,看见帘子掀起,铺子的小伙计进来躬腰行了个礼:“公子,下面有人急着找,自称是姓赤。”
      一笔大买卖谈到一半却被打断,玉工眉头一皱,正要对小伙计发火,却看见小伙计眼角一扯,对他悄悄抛了一个眼色。他心里有些纳闷,将嘴边的话吞了回去。
      “赤?”少年低声念着这个姓氏,赤姓确实是个少见的姓。

      他脸上忽然浮起紧张的神色,放下手中的玉环,急急忙忙的起身下楼。下到一半才想起来回头道:“我下个月带钱来买那枚玉环,算三百枚金铢,老板请一定为我留住。”
      等不得玉工的回答,少年一起提着袍角,疾步冲了下去。他坐着看玉的时候文文静静,仿佛不更事的闺中少女一般,可是此时动起来,却仿佛一道白色的疾电,老板想留都没有机会。
      “你这个丧门星!”玉工操着扫竹席的小扫帚打在小伙计的脑门上,“早不来晚不来,就差叫他下了定钱,你就跑进来捣乱,做不成生意关了铺子,一起饿死不成?”
      “别打别打,”小伙计脑袋一缩双手抱了脑袋,“老板你也看看楼下的是什么人,我们这样的小家当,哪里得罪得起?”
      “什么?”玉工也有些慌张,拈起窗上的竹帘一角悄悄的往街上看去。
      寂静的小街中央赫然立着七匹枣红色的健马,都是铁掌铜蹬,披着赤红色绣金的马衣。马上的骑士披着同色的绵甲,腰挎鲨皮鞘的长形佩剑,其中一人高举的深红色旗帜上绘着金黄色怒放的菊花。
      “这是……”玉工心里一寒。就算他不认识那七人的装束,总也认识那朵金色的菊花,那是下唐国主百里景洪的家徽。不是紫寰宫(注:唐国国主的宫室,装饰以淡雅为上,白梁紫柱,牌匾和描画多用紫色勾勒,所以有紫寰宫的名字)内务重臣和亲信大臣入朝面帝,外姓人不能奉此旗帜。
      “是……是宫里的旗号,”伙计战战兢兢的,“那个红旗下的,好像是执金吾的副统领赤浩年将军!”
      红旗下策马而待的中年将军一身银鳞甲,红色大氅,无论服饰还是神色,都透着隐隐的官威,令人不敢逼视。贵族少年踏出脂琼阁的大门,他忽然偏腿下马,悄无声息的站在一旁拱手,身后的几名执金吾也是下马行礼,礼数极为慎重。少年也是长拜回礼,赤浩年上前凑在少年的耳边说了两句,一行人随即上马,飙风一样驰向了小街的尽头。
      骏马带起的疾风向着两侧扬激而去,叮叮咚咚的声音不绝于耳。宛州盛产玉石,矿山主人伐山采玉,大半的玉料都运送到位于南淮城这条小街上的玉铺打磨雕琢,制成玉器,这条小路上的每一家玉铺也都以屋檐下悬挂玉珂作为标志,有风的日子玉珂就像风铃一样清音阵阵,令人遐思飞扬。可是此时马烈人急,玉珂响得激烈而惶乱,仿佛戏台上暴风雨将来时候锣鼓的急奏,久久的不能止息。

    赤色的云霞漫天,犹如火烧一样,落日余晖照在紫寰宫大殿深紫色的琉璃瓦上,流光变幻。宫人们在铜铸的龟鹤中投入了点燃的沉香木,缥缈的香烟从龟鹤的嘴里喷出,渐渐弥散开去,有如一层祥云瑞蔼隐没了大殿的正门。
      远处高阁上遥遥传来扣击云板的声音,已是入夜的前夕。锦衣广袖的少年独立在广合殿外的御道正中。敞阔的御道显得空旷荒芜,放眼望去,空荡荡的了无人迹。

      秋风撩起了吕归尘的袍袖,一阵阵的轻寒。
      “国主诏宣北国青阳部世子吕归尘觐见,”紫衣的掌香内监步出宫室,在远处的屋檐下放声呼喊。
      吕归尘急忙端正身形,沿着御道缓步前行,登上台阶之后,在宫室门口稍稍停顿,这才悄无声息的踏进,长揖之后立在刺绣锦云的缂丝屏风下,温雅端静,一举一动都合乎东陆贵族的礼仪。
      这间宫室中陈列简洁,几张缂丝屏风隔开了前后,居中一张考究的铁梨木桌案,桌案后下唐国君百里景洪宽袍高冠,正运笔如风。来到下唐六年,虽然觐见的时候也不少,吕归尘还是第一次看见百里景洪运笔书写。他笔落之际顿挫有致,颇有凝而不发的意味。吕归尘起了好奇的心,抬头看去的时候,百里景洪正低喝一声,手中紫毫一顿而起,仿佛运刀一般。
      他将手中紫毫抛在砚池里,微微呼出一口气,一副字帖已经写就。
      “世子远征殇阳关归来,息将军上表称世子乃是乳虎初啸,亲临战阵,不避矢石,手刃离兵数十人,不愧是青阳英雄之后,”百里景洪一笑。
      他身边的掌衣内监疾步上前,小心翼翼的捧起百里景洪刚刚写就的那张洒金锦云笺,低着头送到了吕归尘面前。
      墨迹淋漓,四个铁骨铮然的大字有如刀劈——“豹行天北”。
      墨是御用的紫烟松雨墨,字则是百里景洪最为得意的“斩石体”。东陆常临的三家字体,无非洛辉阳的“辉阳体”、陈犁的“泼云体”和谢斩石的“斩石体”。辉阳体婉妙典雅,泼云体飘洒不羁,而谢斩石乃是左手提剑右手提笔的军机参谋,一手斩石体有如刀劈巨岩,碎石纷披,笔下一脉沙场落日英雄挥戈的豪烈风骨,曾被书画见长的喜帝推崇为“最见得男儿肝胆”。百里景洪以唐公之尊,诗书并称双绝,最难得的是可以临摹三家字体,经常赐字给亲信的大臣。但是“斩石体”是他最得意处,曾经自称“身为公卿大儒,心中亦有兵甲”,轻易不肯以此字体赐人。
      “谢国主恩典!”吕归尘恭恭谨谨的接过赐字,躬身长拜。
      “世子不必多礼,”百里景洪捻须而笑,“世子是我们下唐的贵客,本公早有赐字的心意,不过这手斩石体最是难练,力道始终难以贯彻笔锋。这几日终于更上一层境界,就写这四字,也是勉励世子的壮气。”
      掌衣内监字吕归尘手中接过锦云笺,高捧着下去装裱,掌香内监则悄无声息的端上织锦圆凳,请吕归尘坐下。百里景洪一振衣袖,洒然坐回椅子里。

      “世子年纪几何了?”
      “十六,”吕归尘低声道,“过了今冬,就是十七了。”
      “十七,”百里景洪微微点头,“在我们东陆,已经男儿行冠礼,女儿束发的年纪了,是嫁娶的年纪,世子在北陆时候,可有婚配?”
      “归尘南行的时候只有九岁,北陆的风俗是十二岁可以为男孩订婚,所以尚未来得及议婚。”
      “哦?”百里景洪一笑,“转眼世子就是跨马征战的英雄了,也算大人了。我们下唐居于南荒,不过下唐女儿却算是不俗,东陆诸国都说下唐女子婉约可亲。世子来了南淮城,也多有结交,其中有没有什么心仪的女子?”
      吕归尘心里微微一动,不知怎么,忽然有种坐立不安的感觉。
      羽然的样子忽然浮起在眼前,还是初见的时候,一勾飞檐隔断了落日,巨大的苍红色日轮中,白衣裳的女孩儿噘着嘴晃着双腿唱他听不懂的个遥。每当想起羽然,他总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欢欣,淡淡的,而后整个人似乎都沉沦了下去,仿佛一场酣梦,虽然知道空幻,却不想拔身而出。
      “世子?”
      吕归尘忽的惊醒,急忙起身拱手:“归尘年幼,还未通男女之情。”
      百里景洪看得出他走神,却并不点破,淡淡的笑笑:“世子安坐。年少而眷依父母,长则知人伦而慕颜色,是人之常情,不必羞赧。听闻北陆婚配,有 ‘叼羊会’一说,富家的女儿到了出嫁的年纪,就要摆开酒坛,烤上岩羊,招募四方的年轻人,喝醉了酒放出一只束红的母羊。谁能骑马抢得母羊,就是最强壮的草原男儿,可以夺得美人归,是也不是?”
      “是,国主体察入微,洞鉴明晰,”吕归尘禁不住露出几分惊讶。
      他并没有料到百里景洪如此通晓北陆的风俗。叼羊会是草原上大户人家择婿的手法,为的是在年轻人中选出最强悍最勇敢的女婿,延续家族的血脉。不过青阳部的贵族已经有若干代不营逐草牧羊的生活了,连吕归尘自己,也只是听说过叼羊会而已。可是百里景洪说来,细致入微,竟像是亲眼所见。相比于其他东陆贵族对于北蛮的轻蔑,百里景洪可算博闻多学了。
      百里景洪挥了挥手:“我知道有人说我只是个诗书公侯,只懂得吟风弄月,不知道九州大事。他们哪里知道军政大事,我暗中下了多少苦心?和青阳部结为兄弟之邦,是我在朝堂上力排众议,我焉能不知道北陆的风俗和大事?”

      “国主英明。”
      “世子能够体察我的用心良苦,那是最好,”百里景洪整了整衣袖坐回座椅中,“跟青阳部结盟,下唐用意至诚,不是图一时的交谊,而是期望有朝一日南北呼应,进退一同。世子来我们下唐六年,百里景洪可曾有招待不周全的地方?”
      “国主关怀备至,吕归尘深沐恩典,并无半点不周全的地方。”
      百里景洪捻须微笑:“不过有些地方,是我忙于公务而失察了。转眼世子年纪已经大了,可是孑然一身,远离家乡,怎能不倍感孤独?本公有意为世子结亲于下唐名门世族,如何?”
      淡淡的一句话,在吕归尘耳边却仿佛惊雷。他的心猛地抽紧,而后眼前竟是忽的一黑。他总是不愿去想,自己总有朝一日会回到北陆,而后再也见不到羽然。那里有浩瀚的草原,击天的雄鹰,却没有一勾如月的屋檐,让羽然坐在上面漫不经心的唱一首歌。铁颜铁叶偶尔说起世子将近大婚的年纪,他们却根本不曾注意到此时吕归尘的脸色总是分外的苍白。吕归尘甚至是不敢想,有朝一日他会坐在金帐中,面前坐着一个陌生的蛮族少女,那是他的王妃。而那个时候,那个玫瑰色眼睛金色头发总笑得无忧无虑的少女,在哪里?
      “国主……归尘尚没有成婚的打算!”吕归尘猛地起身,已经顾不得委婉。他这句话等同于毫无转圜的余地,直接拒绝了百里景洪的提议。
      百里景洪没有料到他反应如此激烈,不禁皱了皱眉头:“世子如此说,是何用意?”
      “归尘……”吕归尘紧紧攥着拳,却禁不住浑身的颤抖。
      “世子看不上下唐的女子的姿容?世子觉得东陆名门闺秀的身份尚不足以高攀?还是世子以为本公用心不诚?”百里景洪步步进逼。
      “归尘……不敢。”
      百里景洪颜色稍稍缓和:“我知道,世子既然是青阳少主,也当有蛮族的妃子。不过下唐和青阳结盟,难道还要在区分血统?若说血统,当年风炎铁旅北征,贵部公主吕舜也曾跟随风炎皇帝回到天启城。至今皇室诸子,体内还有蛮族的血。”
      百里景洪的话似乎就在耳边,又似乎无比遥远。吕归尘忽然觉得脑海中一片空白,空芜中只有一勾屋檐,一个摇晃着双腿的影子坐在那轮巨大的落日中。他想挣扎着站起来,可是身上却是如此的沉重。
      “男子三妻四妾,都是平常的事,世子将来返回北陆,再要迎娶北陆新人,也是常理,”百里景洪悠然道,“此事本公已有打算,世子不必推辞了。”
      吕归尘没有回答,他整个人似乎已经木了。
      “这件事忽如其来,本公也明白你举止无措的心情。不过男儿大婚,终究是喜事。本公为你选妇,一定是下唐乃至整个东陆帝朝第一等的名门仕女,颜色才华都不会令世子失望。改日世子亲眼见到,只怕是欢喜都来不及。”

      “归尘……”
      “不必说了,”百里景洪挥手止住了吕归尘,“这件事并不急在一时,我会亲笔写信致青阳王驾前,等到父母之命有了,本公愿充这个媒妁之言。这一步,成就我们两国血脉之亲,以后世子不但是青阳的主君,还是我下唐的女婿,豹行北天,前途不可限量。其中的轻重得失,世子自己决断吧。”
      “送世子下去歇息吧,”百里景洪对掌香内监传令。
      “世子请!”内监上前一步,遮挡在吕归尘的面前,竟是立刻阻断了他看向百里景洪的视线。
      百里景洪背着双手踱步会回桌案边,再无一句话。
      静了片刻,吕归尘才缓缓的起身,拱手长拜。掌香内监拂尘一挥,提过一盏风灯,引他从侧门小步而出。
      百里景洪缓步走到侧门边,冷眼眺望着吕归尘远去的背影。
      屏风后一直静候的人缓步而出,魁梧的身形裹在鹿皮软铠中,一张淡褐色的脸上满是刀削斧劈般的痕迹,四尺长的貔貅刀悬在腰间。
      拓拔山月在百里景洪身后行礼:“国主,公主和亲的事情,还请三思。”
      “拓拔爱卿的意思,是这个世子品性不可靠,不值得我缳儿托付终身么?”百里景洪并不回头。
      “世子的品性并无问题,不过以他的身体,是否能活过二十岁尚未可知,而且……”拓拔山月微一沉吟,“国主真的相信青阳部会以他为王?”
      “拓拔将军!”百里景洪猛一转身,冷眼看着这位蛮族名将,“当初执意选他为人质的,不是将军自己么?”
      拓拔山月单膝跪下:“是臣当初失察。”
      百里景洪一振长袍,自他面前缓步走过,回到桌旁坐下,这才挥了挥手:“起来吧。人谁能无过?本公不是因小废大的人,你来我们下唐多年,功大于过,我若要追究,还容你到今日?”
      “谢国主!”拓拔山月起身站在一边,依旧躬着身子,目光落在地下。自始至终,他脸上并无什么神情变化。
      “说说你的看法。”“如今青阳部五位王子,长子吕守愚掌管政务,三子吕鹰扬已经被贬黜到朔方原之北,防范朔北部。原本两家势力的均势已经打破,根据斥候的回报,如今九王吕豹隐也和长子一党过从甚密。吕守愚继位完全没有阻碍,臣不以为他会让这个弟弟回到青阳,甚至说,”拓拔山月低声道,“他宁愿这个弟弟死在东陆!”
      “不错!”百里景洪冷冷的一笑,“吕守愚确实是这么想的,可是局势未必会如他所想!”
      “恕臣愚昧……”
      “青阳三子吕鹰扬、四子吕贺和这个世子吕归尘,都是外族的母亲所出,所以遭到排挤。如今三子虽然被贬黜,但是手里还有三帐共一万五千人马,不可能善罢甘休。但是他意欲自立,又没有足够的实力。吕嵩一旦死去,青阳部内必然是一场大乱,到时候我们唐国以甲士五千,护送吕归尘乘船北上继位。吕鹰扬必然起兵拥戴,有他世子的身份在,加上大兵压境,青阳各帐兵马必然望风而降,到时候北都城根本是我们掌中之物!”
      百里景洪冷冷的一笑:“北陆的大君,又怎么不是吕归尘?”
      拓拔山月沉思良久,低声道:“可是以他的身体和性格,臣只怕他无法制伏兄长,掌握青阳部。最多不过是一个傀儡。”

      百里景洪直直的看着拓拔山月,目光森然,却带着一丝笑意:“我既不怕他是个傀儡,也不怕他死于非命。他若是个傀儡,也要是我手中的傀儡。他就算要死,也要为我生下青阳血统的外孙!”

    北陆。
      同是深秋,下唐是天高云阔的秋天,而北陆的草原却已经萧索。这一年按照北陆蛮族青阳部的纪年,是风年。北风来得很早,裹着霜寒,给枯黄的瀚州草原披上了一层白衣,男人们驱策着骏马,带着成群的牛羊迁往南方靠海的草场,身后的大车中,他们的女人拿毡毯裹住年幼的孩子,听任寒风从车蓬的空隙中钻进来又流走,有如低低的呜咽。
      天神似乎没有赐福给青阳部,夏季已经有了不好的兆头。素来健康矍铄的青阳王吕嵩在游猎的时候忽然栽下战马,摔伤了头颅,北都城里传来的消息说大君已经不能视物,一切的政务都由大王子吕守愚掌握。
      不过严冬即将到来,蛮族的男人们也顾不上关心大君的安危。北陆的冬天比战场上的敌人更加可怕。他们只想在下雪前圈到一片南边的草场收拢牛羊,女人们在春天怀上的孩子也快要诞生了。
      在蛮族男人们的心中,最重要的是活下去,和让自己的血流传下去。
      “勒摩,是大雁么?”
      “是的,大王。大雁又往东陆飞了,冬天快到了。”
      “大雁开始南飞了……勒摩,到十月了吧?”
      “是的,大王,现在夜里天上,裂章已经升到天顶了。”
      “那十一月都快到了。勒摩,宫里怎么那么安静?”
      “我让女奴们都去休息了。”
      “勒摩,你怎么不去睡呢?”
      “我不困。”
      风在天空掠过的啸声分外的清晰,掀起了山羊皮帘子,拍在帐门上啪啪作响。
      金帐中,年老的男子身上裹着一件东陆织就的绛红色袍子,静静的躺在两层貂皮下,仰面对着屋顶。他睁着眼睛,可是那双浑浊的眼睛里看不见一点生气,瞳孔和眼白似乎混在一起了,远看只是一片苍老的灰色。他握着床前女人的手,静了很久。
      “勒摩,夜深了吧,你也去睡吧……”
      “我在这里和大王说话……”
      慢慢的,女人觉得被男人紧紧抓住的手松动了,但那双干枯的大手依然环扣着她两根手指。女人知道男人是害怕她离去的,一个人如果什么也看不见,就总想抓住些什么,才觉得安全。尤其是亲人的手。
      “勒摩……”女人轻轻念叨着自己的名字。世上还有多少人知道这是青阳王妃的小名呢?楼苏的小名叫做勒摩,在蛮族的语言中,是说吉祥。二十五年前朔北部败于青阳,她象一件贡品那样被送到了北都,被强行套上吉服,嫁给三十一岁的青阳王吕嵩。她只知道这个男人死了妻子,有两个嫡亲的孩子和数不清的其他女人,还有就是他是北陆的霸主。
      新婚的夜里她畏缩在床边,只看见一个满身酒气的粗壮男人被女奴们扶进了婚帐。睡到半夜的时候男人半醒过来,轻而易举的撕掉了她全身的衣服,当时她拼命的哭,可是她无法反抗这个陌生的男人——为了朔北部的数十万族人
      早晨,他醒来,命令她为自己披甲,居高临下的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勒摩,”楼苏的泪痕还没有干。
      可是吕嵩却没有叫她勒摩。青阳是蛮族七部中最亲近东陆的一部,是以青阳贵族上下,都以称呼东陆名字为荣,只有赶着牛羊的牧民才只有一个蛮族的名字。所以她是青阳妃楼苏,母仪四方的青阳部女主人。勒摩这个名字再也无人记起,只怕连她自己都要忘记了。
      再次听见这个名字,是二十五年后。
      那一天半夜,吕嵩从梦中醒来,在自己身边摸索着:“勒摩,你在哪里?”
      靠在一旁休息的楼苏惊醒过来,握住丈夫满是虚汗的大手,惊讶的发现这许多年以来,吕嵩并未忘记那天早晨一个十六岁的小女人带着泪痕说的话。
      “我叫勒摩。”吕嵩记得,却不愿意叫,也许是因为东陆的名字更加堂皇气派,也许是要她彻底忘了自己其实是朔北部的公主,也许他始终相对楼苏隐藏什么……只不过在他的梦里,楼苏还是二十五年前那个插着龙血花的女孩,有一双很大、很犟、却又容易流泪的眼睛。
      “水井没有结冰吧?”
      “你种的阿遥草还活着么?”
      “年轻的时候我去海边,冬天很多的鲷鱼……”
      吕嵩似乎是有些疲倦,低声说着些什么。自从五个月前郊猎时摔下马背双目失明,吕嵩这样念叨的时候越来越多,尤其是女奴和外臣都不在的时候,他就会这么絮絮叨叨的和楼苏说话。没有边际的说着,似乎只是想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告诉楼苏。
      巫师禳星求福,说是过了冬天大君的病就会好。可是楼苏并不相信,青阳部真正的星相大师只有厉长川,而厉长川说星辰是不可禳求的。天道刚强,不会因为人的祈求而改变星命的轨迹,没有人听说过不死的英雄。楼苏想吕嵩是老了,其实他的身体应该早已不能撑起北陆大君的气魄,但是一股强烈的意志,也许是出于吕氏子孙守护青阳部的决心,还是支撑着吕嵩,所有人都没有察觉他的伤病,直到他出猎的时候栽下了战马。
      “雪嵩河的野雁都飞走了,勒摩,真热啊……”吕嵩喃喃的说着,头渐渐向一边歪去,似乎就要睡着了。楼苏忽然回过神来,急忙把手探进吕嵩的睡袍中,摸到了吕嵩火烫的胸口。
      “来人啊,来人啊,”楼苏掀开墙上毡幕,大步走出了石室。
      石室外漆黑一片,诺大的金帐宫中灯火寂然。楼苏接连喊了十几声,睡下的女奴才裹着羊皮长衣奔了出来,而远处的黑暗中,持刀的卫士们也悄悄的汇集了,只是远远的观望着,并不靠近。
      “贱奴!”楼苏急怒之下推翻了女奴,“大王发热了,派人诏英氏,快派人诏英氏!”
      “王……王妃……”女奴惊慌的爬起来,蜷缩着跪在楼苏脚下,偷眼望着远处列队的卫士。“贱奴!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想死么?”楼苏怒气更盛。
      “我……我……”女奴死死的低着头。
      一记响亮的耳光抽打在女奴的脸上,她的羊皮长衫落在一边,露出细腻的乳胸和腰臀。细嫩的皮肤在寒风中抽紧,泛起了一片细细的小疙瘩,年轻的美丽叫人不敢逼视。远处列队的卫士们中传来了猥 亵的笑声,随后几声清脆的皮鞭声打断了笑声,为首的武士抽倒了哄笑的人,拎着皮鞭依旧观望着,冰冷的眼睛反射月光,像是一匹狼。
      “王……王妃,”女奴哭了起来,“他们……他们真的会杀了我的!”
      女奴年轻的脸上被楼苏抽出一片血红。这是楼苏最心爱的女奴,以前楼苏甚至没有打过她的手心。楼苏拉着石室门口的羊皮帘子,支撑着自己不至于脱力而坐下去。楼苏知道女奴不是怠慢,这个年轻的女孩是真的不敢,没有大王子手令私自进出金帐宫的人,格杀勿论,即使她敢,她也只是倒在金帐宫门口的血泊里而已。
      “王妃,王妃,”女奴惊慌的膝行几步,上去抓楼苏的袖子。
      楼苏扯着羊皮帘子往里面走了一步,忽然回过头来:“去拿冰过的羊奶来,快去,快去!”
      一碗冰羊奶灌进吕嵩的嘴里,他的身上渐渐不再发烫,女奴拿着貂皮裘在一边挡住了风,楼苏拿着温水擦拭着吕嵩的胸口,年老的青阳王在妻子的怀里静静的睡着,根本不知道发生的一切。
      “回去睡吧,没你的事了……”楼苏疲惫的摸了摸女奴的脸,摘下手上的一枚玉戒指赐给了她。
      小女奴的眼泪流了下来,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她退下的时候,一阵凛风从毡幕的缝隙中钻了进来,楼苏觉得自己有如浸在了冰水中,仿佛有无数根冰针刺穿了肌肤,直扎到自己的心口——而那颗心,却已经冷得木然了。
      烛焰随着风势奋力的伸长了一瞬,而后唯一的灯火被黑暗吞噬了。北国霸主青阳部的王妃楼苏坐在死寂的黑暗中,一动不动的抱着自己的丈夫,仿佛一尊毫无表情的雕像。过了许久,她低下头去,把脸死死的埋在吕嵩的胸口。


    十四年前。
      胤朝成帝四年。
      北陆,瀚州,北都城。
      按照蛮族的纪年,这一年是风年,北风来得很早,随即是狂飙的暴雪,难得看见天空放晴。朔方原周围的青阳牧民都带着牲口避进了北都城里,扎下简易的帐篷,等待雪晴。两个月过去,瘦羊差不多杀光了,已经开始宰肥羊了,羔子熬不过严冬,几乎是全部宰了,可是天还是阴沉的铁灰色,像是盘鞑天神震怒的脸色。据说城外的雪更大,南方铁线河边的草场也没有躲过这场暴雪的侵袭,道路差不多封死了,好些日子没有外面的消息传回来了。人们不由自主的惊恐起来,十七年前有一场雪,可以和这场相比,像是末日一样,最后已经开始杀马了,贵族们纷纷杀了奴隶祭天,女人们纷纷把夏天怀上的孩子给打掉了,因为即便生下来也活不下去。那一年北都城里生下的不多的几个孩子中,有大君的幼子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
      盘鞑天神发怒了,在惩罚青阳,有人这么私下传着。夏天已经有不好的兆头,一直健康的大君某一天忽然从马背上栽了下去,从此就站不起来了。金帐宫里的消息说大君已经看不见东西了,政务都落在了大王子比莫干的手里,又有消息说几位大汗王和大王子在金帐中争吵,最后几乎拔刀相对。从此大汉王们各守自己的一片寨子,再也不进金帐议事。
      周围已经没有什么野物可以捕猎了,偏偏几个不死心的猎人又被狼咬死了,一时间人心惶惶,怕是暴雪把北方的狼群驱赶到了朔方原周围。
      
      深夜。
      朔风卷着鹅毛大的雪片,一团一团的横扫而过,像是天裂开了口子。寒风从帐篷的空隙中钻进来又流走,有如低低的呜咽。不知道是什么人在深夜吹笳,像是低低的呜咽,又容易和风声混淆起来,听着就像那吹笳的人其实并不存在,只是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带来。
      “听着真凄凉啊。”披着貂裘的青年喃喃自语。
      他背着手站在帐篷口,把羊皮帘子拨开一线,雪花冲进来迷了他的眼睛。他微微闭了一下眼,睁开来默默的看着外面,神色郁郁。
      站在他身边的另一个年轻人急了起来:“哥哥!这可不是我们感叹的时候,大汗王们的刀枪就快递到我们喉咙口了,你可想想办法啊!”
      “铁由,你不懂的,有时候听多了这笳声,心里荒得像是长草,动刀动枪的事情就总是提不起精神。想想我们和几位伯父斗了那么多年,又把旭达汗贬到了外面,可为的又是什么呢?都是青阳的子孙,谁也没得到什么好处。”
      “哥哥你说这样的话,大汉王们可对我们没有怜悯!”铁由更急了,“派出去的斥候有回报说,这几日大汗王们寨子里都是磨刀的声音,全部的羊都杀了烤,开了酒窖没日没夜的喝酒,这是要动手啊!哥哥你……”
      “她睡了么?”比莫干没有理睬弟弟,扭头去问伺候在旁边的小女奴。
      “睡下了,睡前喝了一碗肉粥,现在大概已经睡着了。”

      “你去那边伺候吧,这里不要别人进来。”
      “是。”小女奴应了一声出去了。
      帐篷里只剩下比莫干和铁由,比莫干低头沉吟了一会儿:“我那三个伯父什么时候能集中全部的人马?”
      “若是集齐他们手里的三帐骑兵和所有能上阵的奴隶,一共是七万人,大概还要五天功夫,但是若是只等三帐骑兵到齐就动手,最多不过三天!九王那边虎豹骑在过山口的地方遭遇了暴风雪,带马还不如步行快,只怕还有七天的路程,大哥,现在没了外援,死活都在我们自己的手里,不能等了!”
      “三天……”比莫干点了点头,“让我们的人保持戒备,等淳国的人来。”
      “哥哥,这时候还等淳国的人?东陆的人都是狐狸,那个洛子鄢怕是也不例外!”
      
      虎豹铁禁卫的铁刀映着枯寒的月色,在大帐左近隐然生辉。大帐的金顶上,长风卷动夜色中的豹云旗,旗上背生双翼的雪豹盘身在苍白的云团中,随着大旗舒卷,它那银线织就的獠牙倏忽隐现。
      “这风,好像把天都吹透了似的。”身披锦氅立在帐前的蛮族青年心不在焉的说着,他抬眼看着凄清月色下的金帐宫,眸子略有些朦胧。
      青年算不得高大威猛,可在青阳部数百名虎豹铁禁卫的卫护下,却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王威自他身上悄悄升起。身后尾随的武士披着朴拙的豹皮铠,谨慎的保持了一步的距离,半低着头。就在武士的颈中,垂着生铁打造的双虎牙。
      “铁牙”,是青阳勇士中仅次于“豹狼”的称号。只有骁勇的战士,在战场上立下莫大的功勋,才能获得青阳王手赐的铁造双虎牙。而自最后一个豹狼武士死在四十五年前雪嵩河对东陆风炎皇帝的恶战中后,铁牙武士们已经是青阳武士中占据颠峰的人,现有的十七位铁牙武士,无不是九帐的统帅或者久经沙场的老将。统率大风帐七千骑兵的木亥阳,无论武术和战功都不负铁牙的称号,只是他站在大王子吕守愚背后的时候,却象一个普通的家奴。
      “大王子,外面风寒,不如在里面等吧,”木亥阳从身后卫兵的手中接过厚软的白狐裘,上前一步要为吕守愚披上。

      吕守愚一掌推开了他的手。
      “大王子,一个东陆使节,不值得劳动大王子亲自等候,让他自己进帐拜见就可以了。”
      吕守愚依旧眺望着远处的金帐宫,似乎根本不曾听见木亥阳的话。木亥阳小退半步,不敢多说。
      “父王……如何了?”吕守愚的发问毫无征兆。
      木亥阳微微愣了一下:“大王……一切都还安好。”
      “安好?”
      “请来的东陆大夫说,大王没什么大病,只是伤了眼睛,又……老了。”
      “老了?”沉吟片刻,吕守愚轻轻吐出了一口气:“金帐宫的供应不可以缺了,大夫开的药若是找不到,就派人过海去买。加派人手,若是出了差错,看守金帐宫的人都要斩首!”
      “是!”
      “大王子!”负责眺望的一名铁禁卫疾步上前,一边跪下,一边以目光向吕守愚示意。
      吕守愚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去,月光下枯草飘摇,一骑雪白的骏马逆风而来,其后几匹枣红色的战马紧紧跟随,上面骑坐的黑衣人,分明是久经磨练的骑兵,骑术极其精湛,马鞍侧袋中都插着修狭的长柄马刀,制式颇不同于蛮族的厚背长刀。
      铁禁卫们一字列开,横挡在吕守愚身前,此时那骑白马已经当先驰到,一个旋身煞住。马上身披斗篷的骑士扯下了风帽,露出一张略有风霜的年轻面孔。他无畏于周围手按铁刀的铁禁卫,对着人群中的吕守愚淡淡的笑了一笑。吕守愚微微挥手,铁禁卫们闪开了一条通道。
      “大王子。”客人疾步上前,双手交叉按住自己的双肩,谦谨的跪在吕守愚脚下,用头顶去触了触吕守愚腕上那条白色的豹尾。
      “洛先生。”吕守愚和这名东陆文士洛子鄢早已不是初次相见,只是许久以来,飒然不群的洛子鄢还是第一次对吕守愚施以如此的大礼。自吕嵩病重失明,吕守愚便总领青阳政事,九王吕豹隐特意献上自己的白豹尾,以彰显吕守愚此时摄政的身份。此时洛子鄢所用的礼仪,正是外臣晋见青阳王的大礼,示以极大的尊崇。
      “我们淳国梁秋颂侯爷听说大王子掌握青阳部以来,五部宾服,威震北天,莫大之喜。临行特遣子鄢带来纹铁匕首一柄,是侯爷自己的爱物,望能为大王子添威,”洛子鄢起身一笑,从怀中摸出一只木匣,就要递上。“我现在掌握青阳政事,淳国和我们青阳是两国相交,侯爷的私礼,我不便收纳,”
      吕守愚颇得东陆塾师的教导,对于东陆礼数并不陌生,手一摆便要拒绝。
      洛子鄢依旧捧着那木匣,唇边一缕笑意不断:“恕洛某愚昧,大王不日归天,青阳就是大王子的青阳,北陆就是大王子的北陆,这北陆上又有什么不是大王子的私物?何况区区一柄短刀呢?”
      吕守愚一皱眉,声音带起了寒意:“父母病重,是家中的不幸,东陆号称礼仪之邦,难道礼仪就是如此么?”
      “呵呵,”洛子鄢笑出了声

      这一笑,几分狂意溢于言表,吕守愚还未回应,木亥阳已经逼上了一步。蛮族以血勇和忠诚著称,对于武士,主子当堂受辱,便等于自己的屈辱。木亥阳一怒之下,不由按住了腰间的钩刀。
      “木将军留一步,”洛子鄢的笑容忽然逝去,长揖一拜道,“洛子鄢不远千里渡海而来,大王子迎门相候,所为何事彼此该有默契于心。大王打猎受伤,固然是大王子家门的不幸,却未必不是大王子称雄北陆的良机。若不然,大王子何苦趁着大王不能视物,封锁金帐宫,独领青阳政事呢?大王子和九王爷又何苦千里相邀,请我们淳国派遣使节共商大事呢?彼此并非初见,若是这点信任也没有,未免叫人心寒了。”
      吕守愚目光垂下,沉吟良久,手一按,示意木亥阳退后:“好!那么梁秋颂侯爷可曾带什么话来?”
      “侯爷带的话就一个字,大王子刚才自己已经说了。”
      “哦?”
      “就是一个好字!”洛子鄢忽然变得斩钉截铁,“大王子若是起事,淳国进可以一万风虎铁骑相助,退可以钢甲五千件、马具五千套、军器一万件相赠。只求大王子称王之后,两国永为兄弟之邦!”
      “起事?”吕守愚猛一震。
      “不错!为今之计,大王不能主事,北都城已经在大王子掌中。放眼青阳上下,除了大王子,还有谁能重振青阳?不过大王子可不要忘记,尊母大人已经过世多年,如今的王妃可是三王子和世子的亲娘,”洛子鄢嘿然一笑,“就算三王子因过被贬斥了,大王子可不要忘记世上还有一个人可以与大王子争这北陆之主的位置……”
      吕守愚手一颤,怔在那里。
      “丈夫横行,当机立断是不可少的,”洛子鄢长眉一挑,“其实这一步大王子未必没有想到吧?只是子女纯孝之心还在,难免犹豫。大好的河山,真的要为了一时的心慈手软,就送给黄口稚子么?”
      洛子鄢将木匣捧到吕守愚手中,含笑小退一步。
      “世上还有一个人……”捧着那木匣,洛子鄢这句话仿佛在吕守愚的头脑中炸了开来,炸出一片沁骨的寒意。吕鹰扬被驱逐到山南之后,他已经占尽了上风,一时的意气风发几乎叫他忘记了世上原来还有一个对手,在遥远的地方……

      “洛先生请进帐详谈!”吕守愚一掀羊皮大幕,洛子鄢洒然而入,虎豹铁禁卫变换队形,铁壁一样死死围住了帐篷。
      “阿苏勒……”进帐前的一瞬,吕守愚忽然回首看了南方的天空
      
    “为见大王子这次,拼掉了半条命!”洛子鄢甩头抖去风帽,一张脸透着生青,眉毛上被雪染的透白。几年过去,他蓄了细细的胡须,因为嘴里呵出的热气融化了雪花,胡须上挂了几条细冰棱,看起来极其的狼狈。
      他摔开比莫干的手,疾步走到火盆边坐下,从袖子里探出双手急切的烤火:“手指冻僵了,这样下去怕是要坏死。”
      “光烤火没有用!”比莫干坐在他身边,看着他的手扭曲着几乎是畸形了,是严寒中一直握着马缰的结果,“还是得掰开!”
      “交给大王子了!”洛子鄢把一双手递了过去。
      “拿油来!”比莫干命令小女奴。
      他手上搓了油,拉着洛子鄢的手在火上搓动。洛子鄢的手已经不像是手了,摸起来倒像是块石头,冰得让人哆嗦。油差不多涂满了,洛子鄢的手才缓过来,只是依旧抽搐扭曲着。比莫干稍微减了几分力量,慢慢捏住他一个勾曲的指节,忽的一用力。
      洛子鄢吸了一口凉气,脸色涨得血红,可是没有呻吟出声。
      “才好了一根指头,关节不松动开,以后就只能一辈子都是握马缰的姿势了。”比莫干瞥了他一眼。
      洛子鄢张嘴吐出舌头来:“大王子看看我的舌头有没有冻掉?”
      “能说话当然没有。”
      “呵呵,”洛子鄢抽着冷气笑,“残了也没事,我不过是个说客,不是握刀剑的角色,留住这条舌头就可以随大王子征战了。”
      “洛兄弟真是不怕死的说客。”比莫干笑,“怎么弄到这个地步?”
      “我从南望峡口登岸,一路北行,最初还只是细雪,走到半路,大雪已经没到马胸口了,沿途连马草都找不到,也辨不出路来。多亏带的是夜北马,果然是耐寒,又按照大王子所说,带着上次那匹死了小驹的老马,靠着老马识途,才找到了雪蒿河的河道,顺着结冰的河面一路摸到北都城,所带的五十个人,只有十七个活下来。”
      比莫干点头:“这些日子我们的斥候也探不出道路,完全收不到外面的消息,原来南边的雪真有这样大。”

      “那大王子的斥候有没有看见狼?”
      “狼?”比莫干愣了一下,脸色微微有些变。
      洛子鄢神情严峻:“如果不是狼,我们也不至于五十个人只剩十七个,一路上遭遇狼群竟然有三次之多,少则十几条,多则近百条。最后一次几乎没能从狼吻下逃生,多亏我一个属下聪明,杀了自己的几匹马,留给狼群当食物,这才换回一条命。”
      “什么颜色的狼?”比莫干紧追着问。
      “白色!”洛子鄢看着他的眼睛,“我想到的,大王子也想到了。”
      “怎么?”铁由看着两个人都沉默起来,却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白狼团,是朔北的白狼,”比莫干微微的打了一个寒噤,“不会错!铁由,记得我跟你说过的么?那次我们在沙伦堡忽然遭遇狼群,头狼是头白色的大狼,被阿苏勒一刀杀了的,那是朔北的大狼。”
      “朔北部的狗崽子们能驯狼?”铁由吃了一惊。
      “肯定有这种办法。东陆人有种草,叫做木天廖,叶子磨成粉给老虎闻,老虎就像是猫一样。驯狼肯定也有驯狼的办法,朔北部既然能有狼骑兵,自然会有驯狼的法子。朔方原周围是见不到那种能骑的巨狼的,只有北部的冰原上过来。”
      “可是这个时候周围连一个貂子都冻得不敢出来,白狼团那种大狼群怎么可能冒着雪过来?”
      比莫干摆了摆手:“白狼团不是我们可以想象的。朔北部的狼骑兵就没有出动过几次,都是在北方严寒的地方游荡,据说他们可以和狼共处,一起捕猎牛羊,而没有食物的时候,他们就会吃狼。楼炎的白狼团是足有几万匹恶狼的大狼群,可是其中只有几千匹是骑乘的白色雪狼,剩下的都是食物。如果无法捕猎,他们就会放任雪狼咬死其他的狼作为食物。”
      洛子鄢忍着痛点头:“我也听过类似的传闻,楼炎简直像是恶鬼了。”
      “这个时候朔北部的狼骑过来,难道是……”铁由试探的看着哥哥和洛子鄢。
      “局面越来越乱了。三位大汗王在调兵,九王的重骑来不及赶回来支援,这时候如果真是楼炎的狼骑出现,谁也不能保证是不是三位大汗王和他勾结。”洛子鄢盯着比莫干,“东陆所谓借刀杀人的典故,我跟大王子说过。”
      比莫干沉默了一会儿:“难道旭达汗也……”
      “没有,”铁由说,“根据斥候的回报,这些日子旭达汗在外面很老实,没有什么动静。何况我们还派了八百个轻骑看着他,他就算有心也不敢动。”
      “难道伯父们会越过旭达汗,去寻求朔北的支持?那么就算他们得到了北都,他们又怎么填饱楼炎那条恶狼的胃口呢?”
      “大王子疏忽了,”洛子鄢说,“虽然旭达汗失去了利用的价值,可是朔北部阏氏生的儿子可不只是旭达汗和贵木,虽然隔着千里,大王子忘记了你最小的弟弟么?”
      “朔北的狼崽子想扶阿苏勒!”铁由忽的明白了,声音高了起来,“阿苏勒若是真的登位,楼炎和大汗王们都有好处!”
      “只能说可能,”洛子鄢一只手刚刚恢复过来,摆了摆手,“以楼炎的实力,想要霸住北都还不可能,不过如果拥护他的外孙成为大君,确实可能令他心动而和大汗王们合作。他的狼群一接近,大汗王们立刻有调兵的动静,可能不是巧合。所以我路上急赶,即便能快上一刻也是好的。大王子,这是生死关头,不能犹豫了啊!”
      铁由站了起来:“洛兄弟这话说得没错!哥哥!我们帕苏尔家的命脉不能绝在这里啊!对不起祖宗!也对不起阿妈!”
      洛子鄢把比莫干手里的手抽了回去,也站了起来:“大王子早做决断吧!大君重病不起,大汗王们磨刀在侧,楼炎的白狼团又逼近北都,这是生死存亡的关头,不死大汗王,就死大王子,别人屠刀架在脖子上了,难道还能像女人一样婆婆妈妈么?”
      比莫干默默的坐着,盯着炭火盆出神。三个人都不说话了,帐篷外的笳声又变得清晰起来,一丝一丝的在风里面纠缠复又解脱,像是雪落在地面上,压在下面的雪融化了,带着寒意慢慢的渗进泥土里。
    “听着真是凄凉啊!”笳声断绝的时候,比莫干又说。

      
  • 2007-12-16

    九州。缥缈录——一生之盟 中By江南

    风扯着帐篷前的白纛,呼啦拉的响。呼玛披着沉重的羊皮袄子,捧着一盆新炭,佝偻着背从纛杆下走过,仰头去看风中急振的大纛,干涩的眼睛被风吹了,不由自主的流下眼泪来。她赶紧擦了擦,生怕被寒风冻在脸上了。这是她在金帐宫当女官的第四十个年头,她想自己怕是要死了。她没有丈夫,也不曾生过孩子,死了就扔在雪地里,春天来了架一堆草烧掉,也就这么没了。虽然早知道在金帐宫里当女官是这个结果,现在想起来还是挡不住心上泛起来的凄怆,不过金帐宫就是这样,是男人的地方,女人就算是大阏氏侧阏氏,也不过是捧炭盆端马奶生孩子的工具而已。
      这话是二十多年前一个发间插着龙血花的女孩子说的,她的名字叫做勒摩,后来变成了青阳部的侧阏氏。她和她的姐姐一起被用大车送到北都城来和亲,下车的时候,她的姐姐惊恐不安,十七岁的勒摩却用尽全力那样死死的盯着大君,脸上绷得紧紧的,却掩不住那股孩子气。大君只是笑了笑,让呼玛伺候她在白帐里住下,女孩子被呼玛牵着手走进帐篷的时候,冷漠的回头说了这么一句,大君听了只是沉默。
      呼玛抓住绳子摇了摇帐篷前的铜铃。
      “是呼玛么?”男人低低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是我,给火盆添炭。”
      “进来吧。”
      呼玛揭开帘子钻了进去,听见磨刀的苍苍声。侧阏氏的白帐分成内外两层,外面是伺候的女奴们住的,此时只有一个披着铁甲的汉子盘膝坐在地下,手持磨石打磨手里一柄凶蛮的重刀。那是铁氏兄弟中的弟弟铁益•巴夯•莫速尔,青阳有名的将军。巴夯在这里守了有小半个月了,上次他和哥哥巴赫一起来看望大君,就再没离开。呼玛不懂男人的事情,不过在金帐宫时间长了,多半也能嗅出一点味道来,最近城里传说大王子和几位大汗王张弓搭箭,乱得很,金帐宫周围也多了很多不熟悉的面孔。所以巴夯一个将军亲自在这里守着,小半个月没解过铠甲。
     呼玛从炭盆里提出一瓶酒,艰难的弯腰放在巴夯的身边:“古尔沁的烈酒,带给将军喝的。”
      巴夯沉默着点点头,表示了谢意。呼玛知道这个将军本来是个不长心肝的人,总是咧着嘴大笑的神情,不过这段日子以来巴夯一直不苟言笑,没事的时候就摸出磨石来磨刀,低头想着什么,倒像是他精悍的哥哥。呼玛觉得心里越发的重了,只盼着这个糟糕的冬天能赶快过去。
    掀开了内帐的帘子,呼玛就看见了床上年老的男人。他身上裹了一件东陆制造的绛红色软丝袍子,敞开的领口里露出依旧结实宽厚的胸膛。他身上盖着貂皮,静静的仰面躺着。他是睁着眼睛的,可是眼睛里没有生气,原本那块锋利的白翳像是扩散开了,瞳子灰蒙蒙的。他握着床边女人的手,不说话。大君从马上跌下来之后就一直是这样,呼玛知道他其实还能看见,只不过看不见左右两侧的东西,只能直直的看见前方的东西,而且也是模模糊糊的。从那以后他就彻底的老了,吃喝都需要人服侍。
      床边的女人却带着笑,嘴里低低的不知哼着什么歌儿,她一只手被大君扯住了,另一只手搂着她心爱的娃娃,间或扯着脸颊边的细辫子。侧阏氏生了孩子以后疯了,就一直是这样,也不见老,像是忽然恢复成了那个戴着龙血花的十七岁女孩。

      呼玛佝偻着去给火盆添炭。
      “勒摩,你在么?”大君低低的问,虽然他就扣着女人的手。
      “我在,我在,我抱着阿苏勒,吃忽速黑的松仁糖,听你讲故事给我听。”侧阏氏笑着,“阿苏勒很乖啊,一点都不哭。”
      “你在啊……”大君低低的叹了一口气,“刚才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父亲。”
      呼玛把一块一块的炭扔进火盆里,纷纷乱乱的火星飘了出来,在空中一闪而灭。
      “梦见我父亲握着我的手,教我射箭。他的手很大,可以把我整个手都包住,把我抱在怀里,帮我拉开七十斤的硬弓,帮我射死了一头鹿。”
      “他一直是那样,把别人都看作他手里的木偶人,那时候他喜欢带着我凳上北都的城墙,指着下面进进出出的人说,将来你要放牧我的羊群……”
      “我很小的时候,他骑着马,把我马鞍前面,带我去南望峡看海。冬天,那里很多的鲷鱼……”
      呼玛不说话,她也伺候过钦达翰王。她记忆中的钦达翰王却并非是那样温和的人,他可能因为暴怒而杀死从小一起长大的伴当,驱逐自己最心爱的母亲,甚至有人说他用鞭子绞死了自己的女儿。她一直以为大君其实是痛恨自己的父亲的。
      她起身要出去。
      “呼玛,”大君在背后说,“把勒摩带去休息吧,她也很累了。”
      “是,大君。”
      呼玛上去搀扶侧阏氏,目光落在她和大君握着的手上,大君把手松开了,只是两根指头还勾着,和侧阏氏的手指勾在一起。侧阏氏跟着呼玛站起来,可是也不松手,孩子一样回头去看大君。
      呼玛的心里动了一下:“大君,侧阏氏午后休息过了,还不急着睡,再说一会儿话吧,新添了炭,这间帐篷里暖和。”
      “是么?”老人低低的说,“勒摩,你累了么?”
      “我陪你说话,”侧阏氏认真的说,“阿苏勒也陪你。”
      短暂的沉默,老人的手又扣紧了。呼玛觉得一阵心酸和茫然,她还记得第一天侧阏氏和大君同睡的时候,大君喝醉了,十七岁的女孩在帐篷里发疯一样的哭喊,听得帐篷外伺候的人心里都揪了起来。就这么二十多年过去,被强拉住的手也就扣紧了,像是生来就可以融在一起那样。她想大君也要死了,巫师拆玄明的骨头向盘鞑天神祈福,说是过了冬天大君的病就会好。可是呼玛不信,青阳部能洞穿神的心意的人只有大合萨,大合萨来看过大君几次,他有一次对呼玛说其实神的心是不可以打动的,没有人听说过不死的英雄。
      “勒摩,真热啊……”大君喃喃的说着,头渐渐向一边歪去,似乎就要睡着了。
      呼玛忽然回过神来,急忙把手探进大君的睡袍中,摸到的胸口的火烫的。
      “发热了!”呼玛吃了一惊,急急忙忙提着裙子往外面跑。
      “什么人?”像是已经睡着的巴夯忽然蹲坐而起,手按刀柄,像是一只蓄势的豹子。
      呼玛被他吓到了:“是我,去给大君拿冰奶来,大君的身上发热了。”
      巴夯没有解除戒备,他完全不看呼玛,而是死死的盯着帐篷帘子。那张厚实的老羊皮帘子被风振动,拍在木框上啪啪的响。
      “是我,”沉稳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给父亲送药过来。”
      “大王子……”巴夯松了一口气。
      帘子揭开,比莫干扫视了一眼,对巴夯和呼玛分别点头。几个伴当跟着他进来,手里都捧着漆木的药盒子。呼玛也松了一口气,如今大王子大婚了,和过去不一样,做事沉稳有威严,坐在金帐里为大君处理事情,晚上时不时的带着药和东陆的大夫来探望。几个王子里面,三王子四王子被驱逐到外面的草场去了,二王子又是个喜欢烈酒和女人的,来探望父亲也是匆匆的一眼,只有比莫干认真,每次总要细细的问呼玛大君最近的饮食。
      “大王子来得正好,大君发热了,我得赶快去取点冰过的羊奶来。”
      “不急,”比莫干揽住她的手臂,“让大夫先看看。”
      “大夫来了么?”
      比莫干看了看自己身后的伴当们:“他们中有两个懂一点药草,让我先进去看看父亲。”
      比莫干掀开帘子要进内帐,巴夯却望帐篷帘子那边看了一眼,神色略有些不安:“大王子,外面……”
      比莫干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多说,拉着他一起进了内帐。
      “勒摩侧阏氏,”比莫干按着胸口,首先向女人致意,而后才缓步的走近床边,“父亲。”
      “比莫干我的儿子,是你么?”大君依然直直的看着帐篷顶。
      “是我。最近有几件事,已经很紧急了,父亲生病,本来不应该过来打扰,不过如果不及时决断,怕是青阳的祸事,所以深夜来这里。”比莫干看了看床上的老人,低垂眼帘看着地面。
      “有什么事,你处理吧。我困了。”
      “父亲可以看一眼么?看一眼就可以了。”
      “什么?”大君努力的转过头来。
      捧着药盒子的伴当们揭去了盒盖,血滴滴答答的流了下来。呼玛惨叫了一声,跌跌撞撞的退后。巴夯要暴跳起来,几个身手快捷的伴当冲上去把刀架在了他的喉咙上,逼着他一直退过去贴在了帐篷上,另外一个上前几步,扯住侧阏氏的领子把她从大君的床边拖开。
      “大王子!”巴夯大喊。
      “巴夯,你和你哥哥一直阻止我这么做,不过都太迟了,”比莫干还是低着头,轻轻的叹了口气,“已经成了定局。”
      盒子里面不是药材,而是人头。呼玛能清楚的认出台戈尔、苏哈和格勒三位大汗王的样子,他们还死死的睁大眼睛,仿佛直到死都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三位伯父聚集了奴隶和他们手下的三帐兵马,意图作乱推翻父亲,我接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和父亲商议,只能立刻带兵冲进伯父们的寨子。伯父们召集家奴抵抗,儿子没有办法,只能下令就地诛杀。儿子僭越了父亲的威严,请父亲原谅,这些都是为了青阳的将来。父亲要责怪儿子,儿子甘愿领受。”
      比莫干看着床上的老人,看着他瞪大了眼睛,死死的看着那三颗头颅,像是和他们对视。他的嘴唇剧烈的颤抖着,可是说不出话,灰蒙蒙的眼睛里涌出了一些东西,说不清是震怖或者悲哀。被拖离床边的侧阏氏呜呜呜的喊着,去打那个伴当的手,除此之外,帐篷里没有一丝声音。比莫干看着自己的脚下,不知道是不敢面对父亲,或者是在想什么事。
      过了许久,大君像是被抽掉了骨头,软软的摔回了床上。
      “我的……好儿子,你还是下了手。我为你驱逐了旭达汗,因为我以为你的心比旭达汗的宽,你可以容下你的兄弟和伯父们,虽然他们是你的敌人,”他喘息着,低低的仿佛自语,“可是你还是下手了,我的好儿子……你还想从父亲这里得到什么呢?”
      “父亲年纪已经大了,天暖和起来还是去南方休养。北都城的事情儿子可以为父亲承担,旭达汗被驱逐了,阿苏勒又在远方,儿子想父亲手写一卷文书,把豹尾和白纛授给儿子。”比莫干抬起头,盯着老人,“现在跟随伯父们作乱的叛逆已经被押到外面了,贵族和将军们也都被儿子传唤来了,父亲当众宣布一下,剩下的事情,儿子会处置。保证不让父亲失望。”
      “不让我失望……不让我……失望……”大君低低的笑了起来,“我的儿子,你冲进你父亲的帐篷,粗暴的对待如你母亲的人,拿刀威逼对你忠诚的将军,你没有让我失望。”
      他的声音变得悾惚迷离:“父亲,帕苏尔家的命运,真是一代又一代的重复着啊……”
      “你过来,”静了一会儿,他低声说,“让我看看你。”
      比莫干挪动了一下步子,又退了回去:“父亲责怪我么?”
      “责怪你又能怎么样呢?把豹尾拿去吧,在我的手腕上,亲自摘了它,当北陆的大君,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么?”
      比莫干回头看了看伴当们,班扎烈用力对他点了点头,其他伴当也跟着点头。比莫干不再犹豫,他大步上去坐在了床边,探出身子径直去抓父亲的手。他横过父亲上方的时候,低头无意中看见了老人的眼睛。那双眼睛也正在看他。
      “看清了啊……真是张可笑的脸。”老人低低的说。
      比莫干心里突的跳了一下。

    大君忽然坐了起来!谁也不敢相信这个病卧的人忽然回复了狮子般的力量,他一手狠狠的扯住比莫干的领口,一手从旁边拔出了伴随他一生的重剑,架在了儿子的脖子上。他扭头环视周围,瞳子里的光像是刀子,所有人都忍不住想要跪下。比莫干想要挣扎,可是他发现自己在父亲的手里像是被卡死脖子的鸟儿一样。
      老人站了起来,沉重的喘息,深深吸了一口气,大吼:“放开他们!放开他们!不然我杀了你们的主子!”
      伴当们不能对抗他的威严,纷纷抛下了佩刀,一齐跪了下去。巴夯趁机拔刀,把几个伴当踢到了一起,以刀指着他们的后颈:“大君,现在我们怎么办?”
      大君却没有看他,而是直直的看着比莫干:“我的儿子,我愚蠢的儿子!你根本就不明白这片草原的规则!你以为你够狠,先下手,你就能当草原的大君么?那你为什么不杀光所有的人?那样就再也没有人可以跟你争权力!你知不知道外面那些虎狼崽子一样的人盯着你的北都城,他们会冲进来剖开你的胸膛挖出你的心,把它和你伯父们的人头放在一起!你以为你准备好了一切,你把所有人都召集到这里来看你的光荣,好!我就让你看看!”
      他回头看向巴夯:“放开那些人,让他们带着带着人头,跟我一起来!”
      他拖着比莫干大步走了出去,强壮的青年在他手里根本就是一具无从反抗的尸体。帘子掀开了,朔风暴雪一起卷了进来,重锤一样打在他赤裸的胸口,他的袍子飞扬,散乱的头发也飞扬,像是一只愤怒的狮子。呼玛呆呆的看着那个背影,只觉得自己像是在梦中。
      “郭勒尔……郭勒尔……郭勒尔……”侧阏氏呆呆的念着大君的名字,她忽然把怀里的娃娃抛下了,大声的哭喊着,“郭勒尔!!!”
      她想要跟着冲出去,呼玛紧张的抱住了她的腰,她不能挣扎,奋力对着那个背影伸出手去,像是要抓住他。
      她满脸都是泪水。
      
      雪地上点燃了无数的火盆,照得周围一片通明。

      不知道多少人围在帐篷周围,他们全部惊恐的跪了下去。只有正中站着昂然的老人,他一手扯着儿子,一手提着重剑,高昂了头去看天空。
      巴夯也跟着跪了下去,身后跟着捧了人头的伴当们。
      鸦雀无声。
      比莫干不再挣扎。他的心里满是绝望,他知道自己要死了,只要父亲还站着,他就拥有整个北都,这片城是父亲用一生守卫的,即便是比莫干的伴当,在这种时候也不敢在大君面前拔出刀来。可这个时候比莫干却不想着失败,他满脑子只是想着那个女人,想着她头发上的铃铛“丁丁”的想。他很后悔,他现在只想要一片草原跟她去放牧,可是也没有机会了。
      老人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指着背后那些头颅,大吼的声音震耳欲聋:“这些人,你们都是认识的!是我的兄长们!他们现在死了,我的儿子比莫干杀了他们……”
      他粗重的喘息着,再次深深吸气:“比莫干做得很好!作乱的人!违背祖先的人!不是我们青阳的人!草原上没有埋葬他们的土地!”
      比莫干惊诧的抬头去看父亲,他已经被不由分说的拖起来站直了。
      大君扯断了自己手腕上的豹尾,塞进了比莫干的掌心,握着他的手腕高高举起:“我的儿子比莫干,是我最心爱的儿子!我的身体已经不行了,我要把位子传给他,从此以后他就是你们的主人!库里格大会的盟主!北都城的新大君!”
      只有风雪声,人们看不明白眼前的一切。
      “现在欢呼吧!欢呼你们的……新大君!”老人咆哮起来。
      短暂的沉默,而后整片雪地沸腾起来,人们高呼着拜倒,把埋在雪地里,他们呼喊着比莫干的名字,扑打着雪地,洋洋的雪粉腾了起来,弥漫得很高。
      比莫干茫然的站在人群中央,用力握手,手心里传来豹尾的温暖,这是他期待了很多年的东西,一直想知道握住它是什么样的感觉。他觉得着一切根本就是梦。
      他的手忽然落了下去,因为失去了父亲的支撑。老人的身体斜斜的靠在他的肩膀上,比莫干侧身过去抱住他,听见他低低的声音:“我愚蠢的儿子,我已经为你做了我能做的一切……”
      比莫干愣了一下,他觉得心口前面杯子大的一块抽动了一下,而后剧烈的痛了起来,那种疼痛,像是有什么东西从里面裂开了。
      钦达翰王的儿子吕嵩•郭勒尔•帕苏尔死于胤朝成帝四年的严冬中,在千万人的欢呼声中,他靠在儿子的肩膀上,身体缓缓的凉了下去。

      对于这位统治草原超过三十年的君主,后世的评价并不出众,从他父亲手下继承了浩瀚的瀚州,他也曾亲自挥舞重剑,和最强大的敌人朔北部浴血奋战,在存亡的关头保住了北都城。可是他并不曾带领族人跃马去拓展疆域,也没能真正让贫苦的牧人们过上富裕平和的日子,他又在年老的时候因为昏聩诛杀了最支持他的澜马部达德里大汗王,更令虎豹骑彻底扫灭了弱小的真颜部,在夕阳中的铁线河里留下了上万具尸首。而最令人非议的是他居然对狐狸般不可信任的东陆人低头,以蛮族主人的身份向一个东陆诸侯国低头去结盟,并把自己最年幼的儿子送去了虎狼之地作为人质。总之,他的名字在祖宗的赫赫威名下并不闪亮,流浪远方的牧人们的烈鬃琴歌里没有他的故事,人们说不上厌弃他,却也并不缅怀。
      直到若干年后青阳昭武公拄剑站在山颠去眺望他父亲的坟墓,他低声的说我的父亲是一位雄鹰般的君王,他深爱这片草原。


    秋天,北陆瀚洲,蛮舞原。
    一支骑队高举着金菊花大旗,满身污泥的骏马在泥泞的草原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马背上都荷着牛皮包裹的沉重箱子,任马夫一再地打着响鞭,前进的速度还是极其缓慢。刚下了雨,周围都是白茫茫的水雾,草原上本来也没有道路,只是认着远方插入云间的彤云大山作为方向。
    “骑督尉大人,我们这么走,还有多久才到北都?”参将带马追上了最前方的领队人。
    “已经离开了雪嵩河,这么下去半天的功夫可以穿越蛮舞原,我们走彤云大山的兀思秃罕哈儿口,之后大约再两天的功夫就可以看见北都城。”雷云孟虎拍了拍属下的肩膀,“有点耐心,比起上次我和拓拔大人来的时候,这一路已经是顺畅得多了。”
    他是雷云家的长子,和息辕并称南淮城最有前途的年轻将军。相比息辕在殇阳关立下的战功,他区区十八岁就跟着拓拔山月北行,充当使团的副官。回来的时候满城轰动,拓拔山月自己并未接受隆重的入城式,带领两百匹骏马走在最前面的,就是肩上有黄金千丝菊军徽的雷云孟虎,年轻英武,倾倒了无数的公卿仕女。那一年他已经升到了副将。
    “督尉这一趟回去,怕能升到后将军吧?”参将谄媚地凑上来,捧上一个油纸小包。
    “这是什么?”
    “菸草,一路上贴身带着,没淋着雨水,给督尉解闷的。”
    雷云孟虎摆了摆手:“还不到放松的时候,在我来看,这趟出使的风险还只是刚刚开始。”
    “督尉这么说,兄弟们心里也没底了,你说这些蛮子,真的敢对我们无礼?冒犯了我们,没他们的好果子吃,当年风炎皇帝陛下可是一举打到了北都城下,逼得……”
    “风炎皇帝陛下没有打到北都城。”雷云孟虎打断了他,以马鞭指了指自己的脚下,“如果我没有记错,风炎铁旅就是在雪嵩河上游的西岸,差不多是这片蛮舞原的地方遭遇了青阳的重骑铁浮屠。其实那场战役没有人取胜,否则以风炎皇帝的性格,决不会轻易撤兵。而且我们大胤,也有过景皇帝,安皇帝把蛮族奉为上朝的时代,蛮族骑兵的威力,不可以轻视。”
    “督尉说的是,说的是……那我们这趟出使,还要注意些什么么?”
    “一切就按我来前跟你们说的。其实也没什么,北都城现在的情况我们不清楚,只是‘伺机而动’四个字而已。越过彤云大山之后,把两百人分为两个百人队,一百人跟着我去北都,一百人驻扎在兀思秃罕哈儿口等待,有任何的异动,等待的百人队立刻南撤,决不要停留一刻!”

    “是!”参将应了,眨巴着眼睛,“督尉能不能重复一下哪个山谷的名字?什么秃什么谷的。”
    “兀思秃罕哈儿。”
    “蛮族人起的这个名字,也不知是什么意思,倒是拗口得很。”
    “兀思秃罕哈儿,蛮族语中,指食骨鸟。”
    雷云孟虎鞭着战马过去了,参将愣了一下,眺望着远方雾气中隐约可见的山口谷,像是一只张开的大嘴对着他们,忽然觉得一丝恶寒狰狞地从心底升了起来,他在甲胄的领口里捏了捏护身的玉坠子,嘴里低低地咒骂了一声,跟在了雷云孟虎的马后。
    “停!”雷云孟虎忽然高举起手,勒住了自己的战马。
    他们距离谷口只有大约一千步的远近了,以强弓而言不过是两箭的路程。参将随着雷云孟虎的视线拼命地看向雾气中隐约是一只大纛插在那里,周围静悄悄的没有人。这只孤零零的大纛和异样的寂静令参将觉得不安,他以眼神暗示战士们摘下了马鞍上的十字弩,马夫们也趋赶着驮马聚集在一起,两百个战士把马群围绕起来。
    “这个是什么东西?”参将压低了声音。
    “大纛,是部落的旗号。青阳部是白色的,朔北部是黑色的,澜马部是青的,别的我就没见过了。”雷云孟虎扣着他的战刀,年轻的脸绷紧着,看不出神色。
    大纛一振,轻轻扬了起来,是起风了。风迅速地拉薄了雾气,像是横着扯开了大幕,雾气后的骑队出现了,他们一色的黑色鳞甲胯下是高出东陆骏马一头的黑色骏马,护胸的铁镜边装饰有豹子的皮毛。一旁则已经展开了绒毯上面摆着食物和酒器,为首的武士策马走进大纛向着下唐的骑队挥手。
    “是青阳的虎豹骑,是来迎接我们的。”雷云孟虎点了点头,“我和拓拔将军上次来的时候,也是在附近的地方看见了大君的骑队。”
    每个人都如释重负地露出了笑容,他们在这片渺无人烟的草原上已经跋涉了超过一个月,除了偶尔能捕猎到野物,他们多半时间都只能吃干硬甚至发霉的干粮,喝雪嵩河里没有滤过的水,所有人都想着要好好洗一个澡,尝一尝蛮族的烤羊排,武士们正了正盔甲。把下唐的金菊花大旗打高,列出了整齐的一字队列,缓缓地迎了上去。
    参将跟在雷云孟虎的马后,举着盛有国书的金漆匣。他的心情没有其余的武士那样轻松,他知道国书上写了什么,看到这封国书之后,蛮族的新主人是不是会勃然大怒?他受了这趟苦,发誓再也不为了升官跑到这么荒远的地方来。
    “你能看清么?他们的马腿上是不是裹了皮子?”雷云孟虎皱了皱眉,忽然说。

    参将使劲地看过去,被雾气遮着,隐隐约约只看见蛮族黑骏的马腿上似乎是有什么东西从马蹄一直缠到了膝盖以上。
    “是蹄裹吧,走泥路马蹄陷在泥里,怕拧伤硌伤了,所以拿皮子裹上。”
    “这场雨是什么时候开始下的?”
    参将想了想:“两天前,约莫黄昏的时候。”
    雷云孟虎忽然勒住了战马,压低了声音:“你悄悄去后面,传令后队停下,弓弩戒备!前队一百人跟我过去。”
    “怎么了?”参将愕然。
    “从北都城到兀思秃罕哈儿谷口,至少也要两天的时候。那些战马全部裹了蹄裹,是开始下雨了他们才出来的。仅仅两天,他们是急行军赶到这里的!”雷云孟虎说的很急,也不再压着声音,“停下!后队停下!”
    “急行军……参将悚然一惊,心底那一丝恶寒忽地凉透了心口。
    已经迟了,居前的蛮族武士忽然一把拔起了大纛,他咆哮着发出呼喊,整队虎豹骑像是决堤的洪水那样倾泻过来,五十们在头顶高举着锯刃的马刀,欢迎的队列一瞬间变成了狰狞的野兽。
    整个下唐使团都在对方冲锋的气势吓傻了,没有人料到这样的变故,虎豹骑们所处的地势更高,上千斤的骏马全力冲锋,即使践踏也足以踏平这只小小的使团。警觉的战马首先狂嘶起来,意欲摆脱骑手的控制掉头逃走。驽钝的驮马们则只是惊慌,他们不但没有即时散开,反而拼命往一起聚集,像是马群被恶狼围住的时候结成的防御圈。
    可是雷云孟虎明白做什么防御都是无用的,对方是虎豹骑,他们手里的战刀远比狼牙锋利,他们是纯粹为了杀戮而来的,这样的冲锋根本没有生擒的打算。
    “散开!散开!散开!”他用尽力气咆哮,抽出马鞍上的十字弩射了一箭。
    这是下唐骑兵唯一的一次进攻,箭从一匹黑马的胸膛正面穿入,那匹骏马长嘶着带着它的主人滚倒。立刻就被跟随而上的铁蹄践踏而过。雷云孟虎知道自己已经做不了什么了,他第一个掉头,发疯一样鞭策着战马脱离战场。虎豹骑仅剩半箭的距离了,下唐骑兵们也明白了形势,他们争先恐后地带马逃脱,战马冲撞着可怜的驮马,胆小的驮马和马夫一起被冲散开来,互相践踏着。驮马身上的箱子裂开了,耀眼的劲光流溢出来,那是金锞子和米粒大的珍珠,是下唐准备馈赠给青阳的礼物。
    虎豹骑赶到了,他们忽然就分为两路,沿着左右绕开。马刀平挥出去,驮马的血和马夫的血混在一起大片大片地泼洒开来,金锞子和珍珠像是泥沙那样散进草丛中,蛮族骏马直踏而过,追在来不及逃脱的骑兵身后砍杀。他们生在马背上,下唐骑兵根本没有反击的余地,蛮族骏马逼近到逃亡者身后三尺的地方,它的主人轻松地平挥战刀,就可以砍下一颗头颅。颅腔中的血泉刚刚冲起,得手的虎豹骑已经冲过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屠杀拖住了虎豹骑追击的步伐,雷云孟虎已经回撤到两箭之地外,他这才有机会回头去眺望。只看见刚才的战场上孤零零地只剩下一匹小驹子,他被数百骑高大的蛮族骏马包围着,惊恐地跑来跑去,像是被盛在铁桶中,它的母亲和所有的驮马一起倒在了血地里,相隔不远另一片血泊里是刚刚逃出几步的骑兵和战马。
    虎豹骑却并不追击,只是带动战马,渐渐围聚在手持大纛的武士周围。
    “督尉,快走!快走啊!”参将跟在他后面逃出来,脸色白得像是死人。
    “分散开来走!”雷云孟虎大吼,“聚在一起谁也逃不出的!”
    可是他的属下们却都在颤抖,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做。雷云孟虎拼命瞪视着他们,看将其中一个人的手上还提着一只朱漆的木箱子,那时驮马背上的礼物箱子。
    “混蛋!这个时候带这个东西有什么用?”他狠狠一鞭子抽过去,把那名骑兵打下了战马。
    骑兵的箱子脱手了,他跌跌撞撞地扑过去捡,“不带也不见得能活着逃出去!有了这一箱,够我用一辈子了,我再不要当兵,在不要到这个死人的地方来,去他妈的!”
    空气中响起了一道极犀利的声音,仿佛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把雾气割开了,雷云孟虎只觉得有什么东西从他不远处掠过。那个扑向箱子的骑兵倒在了泥水里,一只黑羽箭从他的后颈刺入,整个地洞穿了喉咙,只留下箭羽在外面,箭头又穿透了他抱着的箱子。他的脸死死地贴住箱子,被箭钉在了一起。
    雷云孟虎看往来箭的方向,只是很远的地方,有一个飘忽不清的黑色影子,影子的箭刚刚出手,已经带转了马回撤,转眼就隐没在雾气中。
    “鬼弓!是鬼弓!”雷云孟虎愣了一瞬,嘶哑地大吼,“快走!快走啊!”
    就在他呼喊的时候,更多的黑羽箭从四面八方射来。飘忽的黑影在各个方向一闪而逝,他们每一次都发出一支黑色羽尾的长箭,尔后立刻隐没在雾气里,一个接一个的骑兵在雷云孟虎身边倒下,他们只能结队狂奔,可是那些黑羽箭还是不断地出现,没有一直错过目标!
    “我们要死了!我们要死了!”参将拼命地吼着,声音里面带着哭腔,“他们会把我们都杀了的!”

    雷云孟虎扬手狠狠地扇在他脸上,趁着这个间隙回头,他的心凉了一下,周围再没有别的同伴了,背后一路是同伴们的尸体向着雾气里延伸。那些飘忽的黑影在他们身后一箭之地聚集,风吹他们身上的黑色毡衣,像是一个个没有实质的鬼魂。
    鬼弓们举起弓齐声地呼喊了一声,又一骑独自冲了出来。那是一骑纯黑的战马,他长长的鬃毛没有修剪过,飞扬起来像是一面战旗。无人可以想象这匹马奔行的速度,泥浆在它的铁蹄下飞溅,它跳跃着,长嘶着,长鬃飘洒,仿佛泥浆里跃出的龙。马背上的人却端坐着有如木偶,他稳稳地张开了手中的弓。
    “快走!分两路走!“雷云孟虎在急奔中去推参将。
    “要死一起死算了!”参将满脸都是鼻涕和眼泪,“怎么走都是死!”
    “废物!”这是雷云孟虎唯一能够吼出来的话。
    弓弦声响了。
    雷云孟虎觉得周围静了短短的一瞬,随后硬而冰冷的东西从他的后心里猛地冲了进来,他整个胸口忽地凉了下去,随即袭来的像是被烈火灼烧那样的剧痛。他不敢吐气,他知道自己还有最后一次呼吸的机会。他一刀劈在参将的马臀上,参将的马痛嘶着一跳,拼命地冲了出去。
    雷云孟虎仰天从马背上倒下。
    率领虎豹骑的中年武士按住了握弓的胳膊。箭已经在弦上,弓已经绷紧,却没有射出去,最后一个下唐骑兵的背影远远地消失在雾气里了。
    握弓的年轻人侧过头来看着中年武士。年轻人的眼睛细长,似乎有精光从细细的眼缝里溢出来。他的皮肤黝黑而干燥,年纪不大眼尾已经有了刀刻般的丝丝痕迹,一直延伸到发线边,就像草原上流浪的贫苦牧民,可是他的弓却沉重异常,黝黑的看不出材质,沉甸甸有着金属般的光泽。
    “放他去吧,就像打黄羊要留下羔子。他对我们有用。”中年武士笑笑。
    “大汗王下令,不花剌就听从。”年轻人的回答简单有力,他熟练地转着弓,收回到自己马鞍后的弓囊里。
    九王是青阳仅剩的一位大汗王了,现在进金帐议事的时候,他坐在大君的下首,人么对他行和大君相同的礼。如今人们只要说起大汗王,就是九王。

    “大汗王以比莫干王子的手令召唤我们,不花剌连夜带着十名鬼弓从铁线河边赶来,终于在最后关头赶上了。请位大汗王还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做么?”年轻人恭恭敬敬地说。
    “多亏了鬼弓们的神箭,否则要在这样宽阔的草原上全歼敌人,要调动多少人才行啊?感谢盘鞑天神赐予我们草原上第一的好猎手不花剌,你的神箭总是饱尝敌人的鲜血,从来不去亲吻树木和土地。”九王微微笑着,“人们叫我青阳的神弓,我看不花剌才是我们青阳的神弓!”
    披着黑色毡衣的鬼弓们此时正带着马靠近不花剌,他们一起高举了弓欢呼起来,虎豹骑的武士也跟着欢呼,用马刀敲击着鞍子。
    潮水般的欢呼里不花剌却没有笑,他的神色更加恭敬:“如果大汗王是剑齿豹的牙齿,不花剌只是它的一根细毛,不敢接受这样的夸赞。”
    九王挥手止住了呼声:“你的父亲死了六年了吧?可是临死我没有能见他一面,最近常常想起和他并肩战斗的时候,可惜老朋友却先离开了。”
    “他死得非常安详,因为他一生都为了守护大君而握着弓箭,盘鞑天神会接他去云间的神殿享福,谢谢大汗王的关心。”
    “别里古台虽然离开了,可是看到别里古台的儿子变成了更年轻更英武的别里古台,真是让人高兴!”九王直视不花剌的眼睛,“新的大君就要正式即位,我们青阳的好运道就要来了,不花剌,这是你的人建立功业的机会。如果不介意听我的号令,就让鬼弓和我的虎豹骑编在一起吧,虎豹骑只要有一口好酒,就不会忘记鬼弓的兄弟们。”
    所有人的视线都汇聚在不花剌的身上,他静静地没有表情。
    “大汗王应该知道,从有鬼弓的那一天开始,我们就只听命于金帐的主人。除此之外我们只是草原上的猎手,我们不像九王的虎豹骑,不是成群的猛兽,我们只是一只只散漫在天空里的鹰。金帐的主人命我们为他惩罚叛徒,我们就去啄瞎他们的眼睛,却不能为他开拓疆土。”不花剌以手按着左胸,“感谢大汗王的盛情,可惜不花剌无法接受。”
    “如果没有别的差遣,不花剌就带着他们回去放牧了。”不花剌带着自己长鬃的黑马一步一步倒退出去。
    他没有等待九王的回答,忽地转身。鬼弓们紧紧跟随在他马后,一起驰向了雾气中的兀思秃罕哈儿谷口,很快,雾气就遮住了他们的背影,消失的时候和来的时候一样的飘忽。九王望着他们,默默地抚摸着战马的鬃毛。
    一名百夫长靠近九王的身边,恨恨地说:“不花剌这个猖狂的人,大汗王赐给他机会,他却不知道感恩,该受惩罚!”
    “不必,这才是不花剌,他说得没错,你可以杀死雄鹰,却不能让它低头舔你的靴子。”九王无声地笑笑。
    他瞥了一眼远处雷云孟虎的尸体,这个年轻的下唐武士仰面对着天空,不花剌的那一箭整个地洞穿了他的段钢鲮甲,连箭尾也没了进去,穿过了他的心脏。
    “在这里竖一根木桩,把它的尸体挂在木桩上,让来来往往的人都能看见。”九王策马离去了。

    百里煜拿起剪子剪去了烛花,屋里亮了一些。
    归鸿馆里面静悄悄的,纵然以木屏风和格子一层层隔开,还是显得太空旷了些。吕归尘和百里煜隔着一张桌子对坐,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只有外面的蛙声蛩鸣。
    “真冷清啊,”百里煜没话找话,“隔着一堵墙以前却不曾来尘少主这边多走动,没想到这里那么安静。比起俩枫园那边,倒是显得浮华不实了。”
    “小苏和柳瑜儿在的时候还好,不过不知道今晚她们都去哪里了。”
    “我让她们过去陪阿缳了。女孩子出嫁前,怎么都是害怕的,少不得几个人陪房,阿缳这个性子更娇贵,今夜她那边陪房的不下十几个,我叫小苏和柳瑜儿过去,是尘少主的人品她们再熟悉不过,可以安阿缳的心。”
    “煜少主想的真是周到。夜深了,煜少主倦了么?”吕归尘低着头,说得恭谦,却是送客的意思。
    “没什么事,陪尘少主说说话。”
    两个人又沉默了一会儿,百里煜忽然说:“这些年,真是对不起。”
    吕归尘诧异地抬起头来。
    百里煜笑了笑:“记得尘少主初来的时候,我口口声声地叫尘少主‘蛮子’,还在路夫子那里说了不少尘少主的坏话。父亲要让小苏和柳瑜儿来伺候尘少主,我耍赖不让,后来又老是夜里拉着她们两个去俩枫园那边玩闹,心里未尝没有冷落尘少主的意思。现在坐在归鸿馆里,想着那么多年,不知道多少个晚上,尘少主就是自己一个人坐在这里,孤零零的,要是我,只怕得疯了。心里真是歉疚。”
    “煜少主说得过了,”吕归尘不知所措地摆着手,“其实都是些小事。在这里,大家都对我很好,我要是回了北都,一定会想念南淮的。”
    “尘少主大概会想念南淮,却不是想念我们了。”百里煜笑了起来。
    他注意到吕归尘的神色微微一变,不知怎么的,那一变中,窗外透进的秋寒一下子重了起来。百里煜收了笑,起身关上窗子。两个人对坐着,又开始了沉默。

    “尘少主,现在是什么感觉?”百里煜低声问。
    “其实……”吕归尘犹豫了一下,“不瞒煜少主,白天的时候心里很乱,只觉得……她的样子不断在眼前晃来晃去,听着外面的人声,那么多人来来去去为我准备婚礼,只是觉得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不知道把自己放在哪里,也不知道这么些年一切都是为了什么?”
    百里煜低低叹了口气:“心里想必是很痛的吧?”
    “是,以前只看书上说心痛,还不知道心痛到底是什么感觉。现在有点明白了,就像心被人捏住了,怎么都没有办法甩开。想要大声喊,又想咬什么东西。”吕归尘微微地脸红,“我就吃了很多的酥饼,吃得很撑,可是觉得使劲吃东西,就有个事情在做了,就好些。小苏她们都奇怪,说我以前没那么能吃的。”
    “可是,”他的笑容褪去了,“怎么吃,心里都是很难受,只是很难受……很难受。”
    百里煜愣了愣,许久没有言声。
    吕归尘又笑了笑:“不过坐在这里,和煜少主说着话,人不由自主地就安静了,想起很多很多的事情来。记得我很小的时候阿爸总是指着进金帐拜谒的女孩子问我喜欢哪个,说是喜欢了,他就早早派人帮我订下,免得被谁家的儿子先抢去了……那时候我才四五岁,不懂事,就说这个好,那个也好,最后说我都要了,都陪我玩儿,阿爸和大合萨就都笑我。现在我终于要大婚了,可惜阿爸却看不到啦。以后我每天早晨起来都会看到我的妻子,跟她一起吃早饭,午后我看书,看她在外面逗鸟逗猫什么的,晚上也有人跟我说话了,我要是病了,她会照顾我,她要是病了,我也会守着她的,以前女孩子怎么想的我都不明白,她就会告诉我。”
    他喃喃地说:“其实这么想着,好像心里也有点高兴似的……”
    百里煜点了点头:“阿缳见了你,其实是很满意的,开始还装着闹闹,到晚上就没事了,白天我过去,看她正被几个婆子围着梳头,试她的新嫁衣,她自己哼着曲儿在她那堆首饰里东挑西拣的。我忍不住逗了她两句,他看到我就脸红到了脖子根,我跟她兄妹这么多年,以前倒没觉得自己的妹妹可以那么娇媚的。”
    “归尘记得那天在楠宫对煜少主说的话,既然决定要娶缳公主我决不会辜负她。”
    “我们大概都是太孩子气了,其实这个世界上,多少人都是见几次面就订了婚期,然后就是嫁娶,说不上什么爱恋,也就这么过了一生。”


    “煜少主,你是说小舟公主么?”静了一会儿,吕归尘低低地说。
    百里煜一惊,直直地看着吕归尘。吕归尘也看着百里煜,他的目光安安静静的,没有一丝的调侃或者嘲弄。百里煜呆了好一阵子,转过头去:“尘少主怎么忽然说起这个来?”
    “只是忽然想了起来。去年新春我和小舟公主一起被召进紫寰宫赏赐糕饼,小舟公主在殿前为国主吹笙,记得那时候煜少主站在一旁听,手一直捏着腰间那块白玉铛,曲终人散,始终没有松开。不是入神到了极点,不会这样。”
    百里煜的脸红了起来:“想不到尘少主的心思这么细……这些都看了出来。”
    “小舟公主也十五了吧?差不多到了定亲的年纪。”
    百里煜想了想,只是叹了口气。
    “煜少主你不必担心的,小舟公主是楚卫国主最宠爱的女儿,放眼东陆诸国,能够配得上楚卫公的门第很少,要说能够配得上小舟公主的人,就更少了。小舟公主嫁给煜少主,对大家都是好事。”
    百里煜摇摇头:“这些也都不过是我自己的痴想而已,小舟也不太见我,我派人送东西给她,她也只收诗文集和琴谱,还回赠些瓷器,礼数一点不缺。而且楚卫河下唐两国的交谊,也不是那样的牢固,我心里知道的,要是真的牢固,又何苦把小舟送到下唐来当作人质?我的心事也跟父亲说了几次,不过父亲说男儿当有远大的志向,单为了娶一个女人而娶,就是市井里贩夫走徒的做法。”
    “国主对煜少主满怀期待吧?”
    “我那里行?我是个软弱的人,本不该生在这样动荡的时代。尘少主,你不同的,你是英雄。”
    “英雄?”吕归尘愣了一下,笑着摇了摇头,“煜少主,我教你一个办法,你试试就知道小舟公主的心里是不是记挂着你了。”
    “哦?”百里煜睁大了眼睛,“尘少主有什么教我的?”
    “不敢说教,我哪有哪个本事?只是我想……若是小舟公主在意煜少主,一定会在意煜少主身边的小事。好比你喜欢谁,就会记得初见时侯她穿的衣服,记得她跟你说的琐碎事情。煜少主以琴诗闻名,下次送诗文集的时候誊写一本自己的诗文,可以抄错几个字。小舟公主如果翻阅了,发现错字,应该会回礼的时候书信提到,那样的话就是真的在意煜少主了。”
    百里煜愣了一下,用力拍掌:“好!真是好办法!我怎么就从来不曾想到?”
    吕归尘看着他站起来,搓着手掌来回踱步,像是恨不得立刻去誊录诗集的模样,不禁微微地笑了。


    “明日的婚典是什么时辰呢? ”
    百里煜停下脚步:“明日黄昏,东陆文字,所谓‘婚’者,就是黄昏的‘昏’。黄昏行拜礼,入夜是夫妻大礼。”
    “嗯,”吕归尘点点头,“我想去外面吹吹笛子。”
    “听说尘少主喜欢吹笛子,可是从来没有听过,今天有幸跟着听听。”百里煜看他默默地抚摸着案子上的紫竹笛,心里忽然惊醒,自己的举动有些离谱了。
    两个人走到露台上,看着月下的东宫屋宇,屋檐相连着绵延出去,琉璃瓦片上叠叠的青光反射像是海波。宫人提着红纱的灯笼在远处的巷子里走过,光一闪而没。寂静中,吕归尘以袖口擦了擦笛管,试了几个音。
    他吹了起来,像是水从每个笛孔中溢出来那样。百里煜吃了一惊,他知道笛子是蛮族的乐器,却从来都觉得东陆的乐师吹奏得更好。而现在吕归尘的笛声只是在低处轻轻回旋,却有无数的变化,千丝万缕地绵绵展开。许久了笛声里才有了跳跃,却不像乐师的曲子那样花样百出,只是欢悦轻轻一闪,旋即又转为低回。他精通曲乐,拼命去琢磨其中的变化和意味,不由得神思恍惚,直到吕归尘一曲尽了,他才浑身一颤。
    “有些时候不吹了,不太熟了。”吕归尘摇头。
    百里煜拍了拍掌:“我明白了!是怀人之意,其实是亲情。”
    “亲情?”
    “我初听的时候不明白,后来想到茫茫草原,终于听懂了。尘少主吹的是亲情啊。好比草原一望无际,亲人远行,吹笛的人留在帐篷外,看着风吹草低,等着那人回归。所以曲调始终低转,只有偶尔风来,看见远方的牧人马群,迎上去,却不是,于是又只有风声,仍旧是依依相望。只是多了几分失落,”百里煜赞叹不已,“要说灵性,这一曲笛子,已经是绝品了。”
    吕归尘呆了许久,低下头去,苏玛的影子突然从他脑海里跳了出来,他发现自己有些时候不想起苏玛了。而这曲笛子是苏玛教他的,临行的时候,苏玛为他整好了行李,服侍他睡下,轻轻抚摸她的额头。他感觉苏玛的手那么温暖轻柔,于是一切的担心也都消散,终于沉沉地睡着了。
    夜很深的时候他醒来,帐篷外隐约的是这首笛声,回转着,漫漫的一夜。
  • 2007-12-16

    九州。缥缈录——一生之盟 下By江南

    黄昏的阳光从窗格里照进来。两行宾客对坐。寂寂无声。所有人都以玄红为衣色。玄红是正色。
    东陆贵族的婚服都是黑中隐约透着红意的。
    侍从捧上盘子,盘子里是一只葫芦,旁边一柄短刀。吕归尘看了看身边的百里缳,点了点头,伸手握住她纤小的手,一起握住那柄短刀。
    一刀挥下,葫芦从中间漂亮地裂成两半。
    宾客们鼓起掌来。
    侍从又捧上了酒坛,吕归尘和百里缳各自以一片葫芦舀了酒品尝。
    宾客们又鼓起掌来。
    过了这一道就算是真正结婚了,一切都圆满,葫芦裂得干净利落,恰好分成两个完整的瓢,这是很好的兆头。
    吕归尘环视周围,宾客并不多。东陆贵族的礼节都简单而郑重,邀请的都是皇族的老人。其余的贺客只是送上礼物,并不进入婚堂。这里

    的多数人他都不认识,
    老人们端坐如同雕塑,只有角落坐在末席的百里煜对他眨了眨眼睛。他已经是下唐的储君了,可是在庞大森严的百里家族里,他还只能算

    个孩子。
    吕归尘愣了一下,没有看见国主百里景洪,这多少有些奇怪。
    宾客们起身,一一退去,婚礼已结束,只剩下入洞房而已。
    吕归尘站在突然空下来的婚堂里,看着他自己的新婚妻子。百里缳垂着头,她的长发漆黑,脸上的粉装很厚,看不出太多表情。除此只剩

    下百里煜,他却是一身戎装,端坐在那里,手持百里氏的家传名剑“青桑”。他是家族里年轻的未婚男子,应当充当新婚之夜守夜的责任,仗

    剑使鬼魂不得作乱。
    吕归尘看他一脸肃正目不斜视的样子,不禁也有些想笑。
    侍女们上来行礼:“请世子殿下和公主殿下随我来。”
    两个人并肩走过长长的走道,两侧都是红烛,火光里百里缳的脸色娇红,手却在微微颤抖。吕归尘侧头看了她一眼,想到这个娇纵的女孩

    其实这个时候充满了期待或是不安。就这样他就有了新婚妻子了,他想漫漫长长的一世,他和这个小女孩在一起,有朝一日他死了,最后会为

    他痛哭的是这个女孩,而不是其他人。这样想他心里有一点点怜惜,轻轻去拉了拉她颤抖的手。百里缳手上猛地哆嗦了一下,然后不动了,手

    心渐渐传来一丝暖意。吕归尘感觉到百里缳的身子靠他近了一些,胳膊和他的轻轻摩擦,隔过丝锦能够感觉到少女肌肤的细腻和一股若有若无

    的体香。
    “别怕”他轻声说。
    “其实我也怕……”他又说。


    “父亲!父亲!”百里煜的惊叫忽然从外面传来。
    新人们猛地止步,吕归尘回头,看见国主的脸。他神色狰狞,脸上跳动着青筋,身后追随着匆匆忙忙的大臣。
    “国主不可……国主不可啊!”一名长史想去挽国主的衣袖,“不是时候,不是时候呀!”
    国之狠狠地摔开了他,瞪视着吕归尘:“世子知不知道,你哥哥已经杀了我们下唐的整个使团,宣称和下唐断盟。转而和淳国结盟。”
    吕归尘愣住了,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把最心爱的女儿嫁给你,给金帐国馈赠无数的精铁和武器,在下唐奉你为上宾整整六年!难道就是这个回报吗?”国主的声音越来越大,“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选择?”
    “第一,你还是我下唐的女婿,你是金帐国的世子,你手写一份文书呈上天启城,告诉天下,你才是蛮族的主人,你的哥哥只是个夺位的强盗!我下唐的十万铁甲,保你到北都城,夺回属于你的位置,你就是北陆的大君,草原的主人。第二!”国主解下腰间的佩剑,狠狠摔在地下。
    完全安静了下来,没有人敢说话。百里缳按着头,摇晃了一下,倒在侍女怀里。可是没有人看她,国主背向着,而吕归尘安安静静地看着地下的佩剑。
    “国主是要把我当作下唐的奴隶,压着我上战场么?”他终于抬头。
    “你哥哥即位,你又怎么做主人?”国主的暴怒藏在阴阴的语气里,“只是选择当谁的奴隶而已!”
    “尘少主!阿苏勒!”百里煜惶急地大声喊着,“父亲!还有转圜的余地啊……”
    “我们青阳的男子汉,谁的奴隶,都不做!”
    吕归尘的话斩钉截铁,说完了这句,他忽然觉得浑身都轻松了。他想起苏玛的姐姐,那个红衣服绝美的女孩,隔了很多年,他才发现这话说得真好,让你说出来一生都不后悔。
    “煜少主,过去几年,多谢你了。”吕归尘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
    他轻轻地笑了笑,不再看所有人,缓步踏出了他的婚堂。

    姬家。
    夜深了,姬野刚带队巡街回来。
    “野儿。”
    “父亲。”他漫不经心地打了招呼。
    “明天要祭祖!猛虎啸牙枪给我收着,我要打磨上油。”
    “哦。”姬野应了,从屋子里面取出了虎牙。
    姬谦正一把收了过去,瞥了他一眼:“这些日子城里不安静,明天祭祖,不要再出去瞎跑了,早点睡吧。”
    姬野愣了一会儿,忽然想起八月并非什么祭祖的日子,也不知道父亲为何深夜等他,专为告诉他祭祖的事情。
    他走进自己的屋子,忽然看见桌上的信。两封,用镇纸压着。他拿起信,诧异地发现都是空白的信封。
    他打开了第一封,认出了熟悉的笔迹,羽然的字一向是这么歪歪斜斜,她从不肯在书法上多下功夫。
    “姬野,阿苏勒,对不起。
    我要走了,故乡的使者来了,我知道他总会来的。我从没有告诉过你们我是谁,我想你们也不想知道。我知道有一天我要回宁州,可是我不知道是哪一天,然后它忽然就来了。
    我没有跟你们说,是因为我不想告别。
    我会在很远的地方想你们的,可是我不想老是想你们,所以我很快就会回来。”
    落款是个简单的“然”字,最后在信角,羽然写了一行很小的字:“姬野你把信给阿苏勒看吧,我怎么写两封都是一样的,所以决定写一封,写给你们两个。”
    姬野呆呆地看了许久,信从他手中滑落,然后他静静地站在那里,隔了很久很久,他才打开了另外一封信。又是熟悉的笔迹,那是吕归尘清秀的字。
    “姬野:
    对不起。我要走了,我父亲过世,北都城里听说很乱,我要回北陆了。国主还把缳公主嫁给了我,我本来应该提早告诉你的,可我不知道怎么说。
    我也没有告诉羽然我要成婚的消息,她一定很气我。
    这些年真是谢谢你,要是没有你和羽然,我只是南淮城里一个没人问的小蛮子。”
    下面的署名是“阿苏勒”。
    姬野觉得自己再也受不了了,只觉得自己心里堵住了,他冲到院子里,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说不出为什么,异常地难受。
    外面隔墙的街上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有人“铛铛”地敲着梆子,这是罕见的事情,只有紧急军情或者别的紧要事情才会派遣快马在全城敲着梆子传警。
    他走出门去,看见一个军士正立马在墙边糊贴告示,他凑上去看了一眼,浑身的血都凉了。
    很长的告示中他只看清楚了一句。
    “金帐国质子吕归尘,明日正午斩决!”


    东宫偏殿。
      夜寒,吕归尘裹了裹身上的衣服,靠在角落里。这间偏殿四面都是通风的镂空花窗,夏天的时候百里煜喜欢在这里和路夫子下棋,吕归尘棋艺很差,只是跟在一旁看,却从未想到有一天会被监禁在这里。不知怎么的,他心里倒也并不害怕,靠在那里看着夜空里的星辰,北辰的光芒如同铁色的利剑。它就要升到天心了,像是要从中央把天空划成两半。
      “这是一个时代,”他记得总是藏在纱幕背后的那人说,“神给了剑柄,只看这世间谁能握住它。”
      他想这个时代就要跟他没有关系了,其实跟他有关系的也只是那几个人而已。他想起百里煜说他是英雄,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是,自己既不像蔷薇皇帝那样可以开创一个帝国,也不像爷爷那样可以抵御外辱,他曾经梦想着拔出刀,保护他喜欢的那些人。可是他现在把影月用得很好了,才发现自己还是无能为力。
      就这样死了么?孤零零的,跟一切都永远了断了关系。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人影低低的喊了一声:“尘少主。”
      他把一个托盘放在吕归尘的面前,转身想要退出去。
      吕归尘看见托盘里面是一壶酒,一碗面和一碗冒着热气的羊羹。他抬眼去看那个人的背影,忽然觉得那个背影有些熟悉。
      “贾柏?”他试着喊了这个名字。
      那人站住了,犹豫了一刻转身过来,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尘少主,是我。”
      吕归尘没有认错,那是殇阳关合围战中那个背后中了雷骑一刀的军士,当时吕归尘策马而过,架住了本可把贾柏斩杀的一刀,扔下了绷带和药瓶,转身迎上了下一名雷骑。
      “真是你啊,你什么时候进宫当的禁军?”
      “回尘少主的话,是殇阳之战后,家里人觉得在军前拼命太危险,凑钱帮我打通了关系,派到东宫来当侍卫。本来早想拜见尘少主,可惜我们这些当侍卫的也分几等,我这一等的,俩枫园和归鸿馆都不能进。守着门口候了少主一些日子,却没有几乎能见到。”
      “这样啊,”吕归尘说,“难得这时候还能见到一个我认识的人。”

      贾柏这么默默的站了一会儿,没找到什么话说,低头下去行礼:“尘少主饿了吧,快吃了吧,也不知道合不合少主的胃口。赶了厨子们起来现做的。”
      “是最后一餐吧?”吕归尘点了点头,“辛苦你们了。”
      “尘少主不要这么说……”贾柏从那淡淡的话音中觉出了辛酸,手足无措的站着。
      “贾柏,你能帮我一个忙么?”
      贾柏愣了一下,浑身一哆嗦,跪了下去:“尘少主,我们也知道尘少主委屈,可是国主有令,是没办法的事。尘少主可怜我们只是从军混饷的,实在是不敢担当什么事。”
      吕归尘看他惶恐,赶紧摆了摆手:“没事的,没事的,我只是想问个问题罢了。”
      “问题?”
      “嗯!不知道我死了之后,我的尸体该怎么处置呢?”
      贾柏没有料到是这样的问题,稍稍愣了片刻,还是恭恭敬敬的答了:“国主说是斩决,若是死囚,斩首之后尸体就埋在城东的荒坟场,不过尘少主是贵胄,按照惯例,是由家属收尸的。”
      “哦,是这样,”吕归尘点了点头,“我明白了。你能为我拿笔墨么?”
      “是!”
      贾柏端来了笔墨,退了出去。吕归尘坐在地下,就着外面透进来的灯光,解下了自己的衣服。他畏寒,中秋时节已经穿上了皮子的坎肩,里面衬着白色的罗绢。吕归尘把坎肩翻了过来,平铺在地上,沉思了一会儿才落笔:
      “比莫干哥哥如鉴:
      弟阿苏勒将死,可惜不能拜谒父亲的陵墓,和哥哥们团聚。临行短书,望哥哥们珍重,代我在父亲的坟前祷告。父亲的灵魂保佑我们帕苏尔家的子孙。请不必为我发兵下唐,政事和军务我都不懂,只希望我的一死可以对青阳有用。请照顾我阿妈,也请哥哥把你的仁慈赐予我的女奴苏玛。”
      他隔了一段,题头写上:“大合萨如鉴。”
      “我不能回北都看您了,想念您和阿摩敕,也想念您的巴呆。我没有做成什么事,辜负了您的期望,但是我也没有忘记您的教导。我会仰着我的头,不会青阳丢脸。”

      他想到了苏玛,呆了很久,耳边像是能听见很远处细微的“叮叮”声,想起在一个雨夜,她摸在自己头上的温暖的手。过了很久,他写下了:“给苏玛。”
      “你教我吹的笛子我还记得,我想你再教我吹更多的曲子,可惜没有机会了。我把你托付给了我的哥哥比莫干,他是可以依赖的人。苏玛我很想自己保护你的,可惜我没有这个本事。但是我努力了,我一直都记着我对你说的话,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不要当个懦夫,即使我死了,我也要像个青铜家族的男孩。”
      他再写下了“姬野”。他从领口里面把银链子拴着的指套抠了出来,在袖子上蹭了蹭,蹭亮了。然后他用小佩刀割开内衬的一角,把指套塞了进去。
      “收到我的信了么?没想到变化那么快,我要死了,要是让我选,我宁愿死在殇阳关的战场上。对不起惹得你不开心,其实那次你看见我和羽然,只是我阿爸死了,羽然可怜我。她一直都很好心,什么东西她都可怜。羽然是喜欢你的,其实不用我说,你就该知道的,如果她不喜欢你,又能喜欢谁呢?”
      他呆了很久,觉得最后一句实在没什么道理,于是拿笔涂去了,接着写了下去:
      “请代我问候将军,我不留信给他,怕给他惹上麻烦。这件衣服里面有个铁东西,你找找,留给你吧,会有人比我适合戴着它。”
      他绕了很大的圈子,最后他知道自己还是会绕回这个名字。总是这样的,他想要避开,他绷紧了脸,想把心也绷紧。可是绷出的只是一个很脆的蛋壳,那只沉睡的雏鸟总在他不经意的时候醒来,轻轻的扣击着蛋壳,要钻出来。他的手开始微微的发抖,他落笔写下“羽然”两个字,笔却停在了空中。他心里有很多很多的话,可以把这件不大的坎肩上布满蝇头小楷,可是他不知道第一个字是什么,只是那么多那么多的东西混在一起,在他胸膛里缓缓的起伏。
      他想要是这时候羽然就坐在他的身边,他会用绝大的勇气伸手去摸着她的脸儿,对她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真的很美,从天空里降到我的面前;对她说我藏着你送给我的那只松烟墨盒呢,我在深夜里写字,写一会儿停下来,手指在墨盒上轻轻的滑过;对她说你知道不知道我们北陆的爬地菊,我想跟你说让你跟我一起去北陆看着整个朔方原的爬地菊盛开,可是我怕你不答应,所以我等到一个你高兴的时候跟你说,这样你就会开心的点头了……
      他知道自己最想说的其实是羽然我对你……可是他想即便羽然就在他面前而他即将死去,这句话他也说不出来。

      他疲倦的靠在墙壁上。
      “羽然,我该拿你怎么办?”他喃喃的说,看着笔尖的墨水滴落在白色的罗绢上,晕出一个个墨点,“我拿你……怎么办?”
      门开了,一列挎刀的侍卫进来,领头的是贾柏。
      “尘少主,该是上路了。”他躬身行礼。
      吕归尘呆了片刻,忽的笑了笑,抛下了笔,套上了皮坎肩,迎着朝阳的第一缕光辉,走出了偏殿。

      姬野靠着那块倒伏的石碑坐着,呆呆的看着远处焚烧后的残烟缓缓升起。
      他觉得自己浑身都要冻住了,这是黎明前的标记,整个夜晚最冷的时候。东陆诸国都沿用皇室的刑罚,杀人之刑在正午日光最盛的时候,天要亮了,姬野知道那个时刻在一点一点逼近。
      他已经去过了有风塘,可是息辕只对他摇了摇头。他跑到这里来,他存着一线希望说羽然还没有走,虽然他也知道羽然也不会有什么办法,可是至少有一个人可以跟他说话。可是那间位于林子后面偏僻处的院子只剩下了燃烧后的废墟,他呆呆的站在那里,看见石墁地上刻着的剑圈枪圆,恍惚有种错觉这一切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或者翼天瞻和羽然根本就是他的一个梦而已。
      他觉得自己心里缺了一块,他一直把这一块存在羽然的院落里,可是院落没有了,连着他也觉得自己心里空了。
      他抬头看着漆黑如墨的天空,想着那个男孩的笑容。
      “我……我叫吕归尘,吕归尘•阿苏勒,你可以叫我阿苏勒。”
      “原来羽族是这样唱歌的啊,你真了不起,还懂得羽族的文字。”
      “我把这柄刀送给你,以后有谁敢踩你的脸,也就是我阿苏勒•帕苏尔的敌人,盘鞑天神在上,这个誓言只要我不死,就都有效。”
      “姬野!姬野!快逃!快逃啊!”
      羽然的样子忽然蹦了出来,她用力的点头:“对!我们三个是朋友!”
      无数的记忆在同一个瞬间向他汹涌而来,像是水流一样穿透了他的胸口,他觉得心里更空了。他已经丢失了一块,还有一块他存在那个蛮族男孩那里,而这一块,也就要没有了。
      他有种绝大的恐惧,他要离开这片荒凉了林子和废墟,他要找一个暖和一些的有人的地方,他需要找个人跟他说话。他跳了起来飞快的越过了树林,越过了池塘,越过了街道。可是寂寂的,一个人影都没有。于是他只能不停的跑,去找那个他所不知道的地方。
      他就这么发疯般的在黎明的小街上奔跑着,张大了嘴去呼吸微冷的空气。
      “阿苏勒……阿苏勒就要死了……”他的心里有个声音在喊,“我跑到哪里去……我该跑到哪里去?”


    正午的阳光利剑一样悬在头顶。吕归尘低头看着自己脚下的影子,听见周围一阵阵压不住的人声。
      行刑的地点安排在了菱花坊前的广场,这里长宽都有上千步,足以容纳万人。按照国主的谕示,处斩蛮族世子不禁围观,这是立威的时候。广场中央铺着红毯,搭起了高台,国主和大臣的位置在高台上,吕归尘远远的看了国主一眼,觉得这个人自己根本就不认识。
      他披着一件玄红色的宽袍,像极了他的婚服,贾柏说这样他脖子里的血涌出来会隐没在玄红色里,不会太过难看。贾柏又说行刑前吕归尘应该先如厕,否则砍头的时候全身肌肉都惊恐失控,怕是失去了威仪。吕归尘一一都照着做了,只是贾柏劝他饮一碗烈酒,贾柏凑在他耳边悄声说酒里下了药,喝下去人昏昏沉沉,也就过去了,吕归尘拒绝了,他摇摇头说:“其实我不怕的。”
      说是这么说,真的看见那柄重斧的时候,吕归尘还是开始怕了。他微微的哆嗦了一下,想象那柄数十斤的重斧斩落下来,砍下一颗人头和砍鸡脖子没有区别。
      “尘少主别怕,”贾柏退下去前低声说,“其实斧子也只是看起来吓人,却比刀剑利落,少吃很多的苦头。”
      声浪一潮高过一潮,远处的神巫跳舞祭祀天地和祖先的灵魂,拿着一页火纸一一点燃了九碗烈酒。行刑的军士半跪着接过燃烧的烈酒,一齐仰头喝了下去,各自摔碎了酒碗。其中最魁梧的一个是刽子手,他一扯胸前的皮带,把整个胸甲卸脱下来,露出肌肉纠结的胸膛,密密匝匝的都是蜷曲的黑毛。他在一阵刺儿的欢呼中把沉重的斧子举起来,高高举过头顶,围观的人们以更大的欢呼来回应他。
      吕归尘看着那些陌生却兴奋的脸,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死会让这些人觉得如此有趣。
      刽子手把整整一坛酒淋在身上,瞪了发红的眼睛环顾周围,凶狠得像是一头烈鬃熊。
      触到他的眼神,吕归尘心里一寒,他上过阵,却没有见过这种眼神,凶蛮中带着夸耀和兴奋。他忽然明白过来这一切的用意,他懂得贵族行刑的礼法,本应简单而肃穆,国主所以把这些东西搬到这里来,只是要让他死得卑微,就像一个一般的死囚那样。
      一股气在心里撑住了他,众目睽睽之下,吕归尘忽然仰起了头,默默的对着天空。雁唳中一只孤雁滑过天边一角,吕归尘嘴角带了一丝淡淡的笑容。
      轻微的一阵哗然。
      沉重有序的铁蹄声从场边传来,笼罩在巨大黑氅里的四名重装铁骑武士缓缓而来,手中持着金色菊花的长幡。铁面甲遮住了他们的样子,但是吕归尘扫视了一眼,还是认出了他们中的一人。那是方起召,虽然都穿着制式的铠甲,但是方起召配了他家传的那柄名剑。
      铁骑兵们绕场一周,经过吕归尘面前的时候,一人持着长幡的手颤抖起来,长幡也在空中摇晃。
      “雷云!”方起召在他身旁低喝,“别丢了威仪,这家伙马上就要死了,不过是块死肉!”
      那是雷云正柯。吕归尘避过去不愿看他的眼睛,他知道为什么雷云正柯会这样的恨他,毕竟是他的同胞杀死了雷云正柯的哥哥雷云孟虎,雷云正柯说起这个哥哥的时候总是一脸的自豪,又懊丧的说我一辈子都超不过他。铁骑兵们绕场之后,站定了四方形的四个角,行刑的武士们则有八人围绕着行刑台,那个赤裸着上身的刽子手也不知是真的喝醉了或者是做戏,摇摇晃晃的走了上来,瞥了一眼吕归尘,像是屠户看一头待宰的猪。
      他忽然一脚踹在吕归尘的膝盖后弯,同时狠狠的一巴掌压在他后颈上。吕归尘不由自主的跪下,抬不起头来。全场爆发了一阵欢呼。

      一根带着倒刺的铁链兜头扣下来把他缠住了,背后的刽子手狠狠的一收,倒刺嵌进肉里,吕归尘在喉咙里低低的呻吟了一声。
      “管你什么金帐国的少主还是一个铜钿不值的贱人,到了这里就是我的地方!”刽子手压低了声音在吕归尘耳边说,“都是将死的人了,不要摆什么硬气。好好收场,我们做事的也好给你个痛快!”
      一旁的军士推上了几乎一尺厚的沉重木枕垫在吕归尘的脖子下,另一个人把一只铜盆放在木枕前。

    “这一下要卖力啊!”推木枕的军士说,“国主在上面看着,可别不漂亮。”
      刽子手在手里掂着斧头:“小事,保证连木枕一劈两段!”
      高台上的国主扬了扬手,全场都安静下来。鼓点响了起来,鼓槌在鼓面上急促的轻击,而后越来越重,越来越急。每个人都不约而同的摒住了呼吸。
      吕归尘被两个军士压住了肩膀,却忽然不顾一切的用力想要站起来。军士们惊慌起来,加了力气,刽子手上去一脚踩住了吕归尘的脖子,把他的脖子踩进木枕上那个凹陷里。可是吕归尘还是在用力,他只是想要把最后的力气用尽,他努力的抬头去看周围的人。这些人在看着他死,可是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要怕,他要用同样的眼神去回看这些人。阳光耀花了他的眼睛,他看不清,只觉得人海人山。他想象着那一双双眼睛带着无辜的好奇,像是看一场登台大戏。他的心里一阵阵的寒冷。
      姬野会在他们中么?羽然会在他们中么?吕归尘忽然想,他战栗起来。鼓点越来越急了,他就要死了,最后他能不能看见那双深红色的眼睛?他想到这两个人,心里忽然变得很乱很乱,他发觉自己有一丝渺茫的期待,姬野会不会来救他?姬野……那个骑着黑马纵越,目光像是黑电的孩子。
      刽子手狠狠的在他脖子上跺了跺:“不老实,死得更难受!”
      “难受?”吕归尘想,他忽的笑了,心里满是蔑视。他想你懂什么难受?砍头就难受么?
      行刑的军士力量真是大得惊人,吕归尘觉得自己越来越挣扎不动了。一直被他压住的绝望终于升起来把他整颗心都埋住了,姬野不会来救他的,吕归尘想,姬野是什么?其实也只是一个在家里永远低着头的孩子,他有时候像只愤怒的刺猬,只是他怕自己不竖起那些尖刺别人就会从他身上踩过去。最后一声鼓点落下,像是天际的雷鸣。吕归尘忽的用力攥拳,他还留了最后一丝力气。他明白这是他一生的最后时刻,他决定用尽他一生的力量去喊那个名字,这样即使他变成了飘忽的鬼魂,这最后一次的大胆会让他不虚一生。
      重斧高高的举了起来。

      吕归尘攥紧了双拳,让肺里吸足了气,他把嘴巴张到最大,对着所有人呼喊:“羽……”
      羽……
      羽……
      羽……
      吕归尘听见自己心里的回声,他狂喜,觉得浑身每一个毛孔都有一种气息直冲出去。
      
    而更强烈的声音把他的呼喊忽的截断了。吕归尘哆嗦了一下,那是箭鸣!是带着尖啸的响箭!
      他觉得什么东西溅在自己的脖子上,重斧却没有落下,他仰起头,看见刽子手狰狞的神情僵死在脸上。他抛下斧头,软绵绵的跪下,双手颤抖着去拔洞穿他喉咙的箭。
      雷云正柯一把扯下了自己的黑色大氅,连着森严的铁面甲,他手里提着沉重的铁弓,腰间左右捆着箭囊,大氅下的马鞍上明晃晃的十二柄长刀。那真的是一只刺猬,一只愤怒的刺猬,它的目光漆黑得像是雷电。
      “姬……姬野……怎么是姬野?”方起召惊恐的大喊。
      “拦住!拦住!”行刑军士中的百夫长高呼。
      “啊!”围观的人群中一片倒抽冷气的声音。
      吕归尘看着他,就像第一次在演武场,隔着重重的人流两个人对上的目光,还带着一点陌生。
      姬野说:“阿苏勒,我来救你了!”
      他就这样说了,说得很安静,像是无数次的他带着马说:“阿苏勒,我们喝酒去。”
    他说完了就策动了战马,爆发出把全场声音都压了下去的吼叫。
    “姬野……姬野……”几乎在同时,吕归尘也不顾一切的吼了起来,“快走!快走!没用的!别管我了!”
    不知道多少军士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方起召他们虽然在哆嗦,却不能退后。剩下的三名铁甲重骑一起拔出了佩剑挡住了姬野冲向行刑台的道路。

    连续三次箭鸣。
    吕归尘知道姬野轮指连环箭的速度,可是这一次姬野更快了,他学了出云骑军左右驰射的办法,第一箭直接贯穿了方起召的头颅,第二箭洞穿彭连云的手臂,他哀嚎一声栽下了马背,第三箭射出吕归尘背后的一名行刑军士肩头中箭,那一箭的冲劲带着他倒栽出去,蜷缩在地下哀嚎着打滚。

    姬野看见方起召从马背上落下,头盔摔掉,露出了那张死人的脸。他再没有顾忌了,心里最后一层不安也消失干净。他杀人了,杀了方起召,南淮巨富方氏的小儿子,从此他完完全全地和这个下唐这个南淮站在了战场上对立的两侧。而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些,他只要一个朋友,他不能让他死去。为了这个,他可以把这些人都杀了!
    步卒们潮水一样涌过来把他和行刑台之间切断,他面前有几十个或者几百个人,他不知道,只觉得黑压压的都是人,就像是回到了殇阳关前惨烈的战场。
    他连续不停地开弓轮射,步卒们没有带盾,不敢过于逼近,前面的几人中箭,后面的人惊慌中只好以尸体作为盾牌。这样的轮射耗箭急快,姬野触到空空的箭囊,明白了为什么出云骑军出战的时候总是后面带着大车,车上满载箭枝。他狠狠地抛出铁弓,砸在一个冒险偷进的步卒脸上,双手从马鞍上拔起两柄长刀。步卒们大吼着冲了上来,姬野的长刀劈了进去,他陷入了包围,可是他心里根本没有恐惧。成片的飞血,中刀后的哀嚎,飞起的断肢,让他嗅到了浓烈的战场气息,胸膛里的血滚烫。
    “逆贼!逆贼!抓活的!要活的!凌迟处死!”国主拍着桌子,几乎可以咬碎这的牙齿。
    “国主放心。”拓拔山月随即招来了自己的亲兵,“传我的令下去,从封城的军士里调弩手和盾牌手各一营过来。”
    “笑话!”国主怒喝,“我们这里五百禁军,难道就挡不主一他一个人?还要另外调兵?”
    “国主听臣一句话,禁军根本就是无用之军。而这两个人亲身上过战场,亲手杀人,是不同的。还有……”他犹豫了一刻,不再说下去。
    姬野的双手刀一齐插进一个军士的小腹里,那个军士垂死却有一股拼命的力气,竟然双手紧紧地攥住了住了那两柄刀的刀锋,不让姬野拔出。
    姬野低头,看见肩甲上烙印着一只很小的蝙蝠,这是一个隐藏在禁军中的鬼蝠,背后的风声传来,他不必回头也知道有人扑了上来。他双手左右分开,脆薄的长刀从中间断裂。而后他甩脱马镫,一脚踢翻了那个跪蝠的尸体,双手断刀左右横切出去,划开了两侧各一个禁军的喉咙。血光里他一手从马鞍上拔出一柄新的长刀,翻身直刺出去,把一个跳起来从半空扑下的鬼蝠贯胸穿透。困在人群里了,战马已经完全没有用处。姬野一提马鞍,蹲在马上,长刀横扫一圈逼退了身边的人,而后猛的跃起,落地劈斩,劈断了一名禁军的琵琶骨,把他的上半身几乎都要劈成两片。这是嬴无翳的霸刀。姬野放手把嵌在禁军身体里的长刀抛弃,左手以马鞍格住了一枝斜刺过来的长枪,右手再拔一柄长刀。
    他预计到了这样的情况,没有把马鞍束在马背上,只是虚压着,这时候巨大的马鞍覆盖了他左半身,他右手长刀压住了另一侧。

    “阿苏勒!站起来啊!站起来!”他在人群闪动的缝隙中看见吕归尘依旧被行刑的军士们压在木枕上,他嘶哑地后吼着,“站起来啊!我们杀出去!”
    “姬野!走啊!快走!没用的!你疯了么?”吕归尘也是嘶哑地吼着回应。
    “废话!都是废话!怎么能走呢?姬野一记膝盖把靠近他的禁军下巴磕落了,那人的佩刀也斩在了腰间,幸好不是很深的伤口,他跟着一脚踩在那人的胸口上,感觉到了脚下胸骨裂开的声音。他把手中的长刀掷出,长刀飞旋着扎在吕归尘面前不远的地方:“拔刀啊傻子!拔刀啊!”
    他再拔一柄长刀,高举起手给吕归尘看自己腰间的伤口:“你再不拔刀,我就死了!”
    背后传来了传来了烫一样的剧痛,他跌跌撞撞地向前奔了几步,右手弯回到背后用手背一蹭,满是淋漓的鲜血。偷袭他得手的还是一名鬼蝠,姬野知道息衍训练这支斥候营分布在整个禁军里面,可是他也不知道确切有多少人。鬼蝠手里只是一柄短匕首,他犹豫着不知是不是该立刻扑上去再次进攻,姬野穿着骑兵甲,他不知道那一刀割破骑兵甲留下了多深的伤痕,这是他的最后一个念头,姬野一杨手,把整柄长刀抛掷出去,从他的脑袋正中劈斩进去,他仰天沉重地栽倒在地下。
    姬野在投掷中用上了全部力气,他跌跌撞撞地退了两步,还要再拔刀。可是他没有机会了,两个禁军趁着这个空隙左右扑上来抱住了他的双腿。他和禁军们一起摔倒,落地的一瞬间,他拔出胸口的青鲨扎在其中一个人的后颈里,猛地发力,把整个一尺长的刀刃都推了进去。更多的人扑了上来,他们已经得手了,也不再用刀国主下令活捉,他们每个人都只是扑上去按住这只野兽,像是几十个人扭翻一头发怒的犀牛。
    烟尘起落,吕归尘只看见姬野有时甩开身上的两个人,却又被压了回去。他看不见姬野,只能偶尔看见姬野的手从那堆人里面探出来一瞬,染血的手用力拍着地面。吕归尘觉得自己像是要被撕裂了,他的胸膛里有两颗新在搏动,不同的频率,像是两个人在里面挥舞鼓槌疯狂地敲击。这是喝那次他发病时候同样的征兆,有一种从内而外的力量,要把他撕成两半。
    “阿苏勒!阿苏勒!”姬野被压在无数只手之下,他动不了了,只能嘶哑地大吼,“不要死啊!羽然会想你的,羽然……她会想你的啊!”
    他咬在一个禁军的胳膊上,那个禁军痛叫了一声,松开了姬野的右手。唯一的一个空隙,姬野从甲带的缝隙里面扯出了那页信纸,狠狠地把它抛向了吕归尘。
    他再次被人群淹没了。

    他再次被人群淹没了。
    没有人去管刑台这边,吕归尘看见那页信纸飘飘悠悠地在风里,最后来到他面前。那张烧了一个洞的信纸上说:
    “姬野,阿苏勒,对不起。
    我要走了。故乡的使者来了,我知道他总会来的。我从来没跟你们说我是谁,我想你们也不想知道。我知道有一天我要回宁州,可是我不知道是哪一天。然后它忽然就来了。
    我没有跟你们说,是因为我不想告别。我记得我来的时候,只是和爷爷一起骑了一匹马,就这么来了。
    我会在很远的地方想你们的,可是我不想老是想你们,所以我很快就会回来。”
    然后风带着那页信纸走了。
    许多年之后吕归尘回想那一切,觉得风里是神祉的手在指点他们的去路。在他觉得再无希望的时候,神祉打开了一扇门,告诉他光永远不死。他恍惚中听见了熟悉歌声:
    “紫槐花开放的季节,让我说爱,
    爱飞翔的蒲公英都要走了,让我们唱歌,
    那些唱歌的松树都结籽了,让我们永远都在一起。
    让我们说爱,
    让我们唱歌,
    让我们永远都在一起。”
    一生中从没有任何时候象那个瞬间,吕归尘那么地想要活下去,想要看见明天早晨的阳光,看见晨光中他的朋友们,看见金色的长发在风中飘洒如光缕。
    想要闻见那种香味。
    想要不经意触到是的温软。
    想要很宽松的拥抱和很漫长的时间,一起眺望护城河水在落日下灿灿如金。
    姬野的声音像是要裂开:“阿苏勒!你这个傻子!睁开你的眼睛看看啊!你看见了么?不要死啊!羽然会想你的!“
    吕归尘笑了笑,他想你才是傻子呢,你带着12柄长刀冲到这个砍头的地方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句话么?


    一瞬间的寂静,胸膛中要把他撕裂的两个律动合而为一,潜藏在心底的,带着血腥气息的甜香卷起来了,黑暗像是渐渐涌起的潮水把他吞噬。扣紧铁链压着他双肩的军士们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双手上的感觉。无数的死囚在他们手上伏法,这些人中不乏魁梧如雄牛般的匪徒,可是从未有一次有人能从这条带着倒刺的铁链下挣扎出去。而吕归尘正在一点一点地往前爬!那些倒刺勾在他的肉里划出了深深的血痕,这个少年却像是根本没有感觉。
    没有人拉得住他,所有人都傻了,看着他拖着两个军士爬过了木枕,他向着前方挣扎着探出了手。
    他是在爬向那柄长刀!所有人忽然都明白过来。
    一个人抢过去想拔走那柄刀,可是已经晚了!吕归尘猛地站了起来,他双手掐住了左右两个军士的脖子,对着天空举了起来,把他们的头狠狠地撞在一起。鲜血和脑浆淋漓地洒在他的脸上,令这个少年的面孔无比狰狞可怖。他已经变了一个人了,像是魔鬼从他身体里活了过来。他环顾四周,所有人都觉得心里像是窝着一块冰。
    他走到了长刀前,看着那个还握着刀柄却双腿哆嗦的军士,一字一顿:“拿开你的脏手!”
    军士已经傻了。
    吕归尘猛地拔刀,拖过那个军士的衣领,把他的脖子压在了木枕上。他根本就连想都没有想,挥刀劈落。木枕和脖子一切分成两半,血泉一直溅了五尺远近,无头的尸体还在挣扎,吕归尘一脚把它踢翻在一边。
    他捂着脸,低低地笑了起来,而后这种笑声变得野蛮而疯狂,他放开了手仰天狂笑,他的脸上鲜血和泪水并流。
    “依马德,古拉尔,纳戈尔轰加,这是我祖宗的血!他们的灵魂在黑暗中看我,他们传给我尊贵的血和肉,他们传给我天神的祝福!我们注定是草原之主,我们注定是世界的皇帝,我们注定是神惟一的使者!”他喃喃地念着这些咒语一样的东西。
    他全身赤红,周围的人清楚地看见他的每一寸皮肤下的搏动的血管都暴突出来。
    在场的所有人中只有拓拔山月明白这些咒语一样的话意味着什么,他不假思索地踏上一步挡在国主的面前,声音异样:“国主避一下,快避一下!”
    “笑话!”国主怒吼,“区区一条蛮狗,本公要避他么?”
    “不是蛮狗,是青铜家族历代祖先的灵魂!”

    随着拓拔山月的话,吕归尘放声咆哮起来。这种声音根本不像是这个总是细声细气说话的男孩可以发出来的,他背后有如站着太古的巨龙。要冲向他的军士们全都呆住了,咆哮声里像是有锋利的刀子剜着他们的脸他们是面对一阵狂风。吕归尘冲向了人群,长刀在他手中划出巨大的扇面,两个靠他最近的军士被拦腰斩,成了两段。他每踏一步就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没有一个人敢正面对抗他的刀锋,这种力量根本是不一个人能够拥有的,铁甲、刀剑、身躯,每一样挡在刀锋前的东西都被斩为两段,干净利落地从中间断开。紧急调来的盾营根本就没有布阵的时间,三百人的大队散乱地围了上去,他们手持铜皮锻打的圆盾结成一线推进。惊恐的禁军丢下了十几具尸体,撤到了盾营的背后。吕归尘手里的长刀已经裂开,刀锋整个地龟裂,他在空气中挥刀,刀断成了两截。他踢着那些尸体,完全不看逼近的盾营武士。
    他从一具尸体上拾到了厚重的铜剑,而另一具尸体上他找到了厚背的重刀。
    人们看见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在盾营的武士们还没有明白吕归尘到底在笑什么的时候,他忽然动了,狂风一样逼近了盾营的战线。看似坚固的战线随着他重剑的第一斩就彻底地崩溃了,一剑平挥,三只盾牌被斩裂,吕归尘大鹫一样飞跃起来,踢翻了最靠近他的一人,他落下的时候膝盖压在那个人的胸口,那个人已经是个死人了。随即他双手的刀剑一齐轮转,他已经在摧毁了盾营,整个人像是一架劈斩着血肉来去的风车。
    “双手刀剑之术!”
    拓拔山月看见了息衍的影子。息衍只佩单独的一柄重剑,可是拓拔却知道息衍年轻时一直以双手刀剑成名。
    “废物!都是废物!骑兵!骑兵出去!”国主咆哮。
    混乱不堪的盾营分开回撤,四名浑身铁甲的重骑兵提着长矛列成一排。吕归尘并没有追杀盾营,他沉重地喘息着,刀剑指地支撑着身体,他似乎完全没有预感到重骑兵们出现的铁蹄声,背对着他们并没有回头。重骑兵们忽然对了对眼神,他们都看见了这个疯子一样的少年怎么成排地屠杀了数十名禁军和盾营的军士,可是他们还有自信,毕竟自己身上的甲胄是厚实的锻钢重甲,即使是重斧也不可能劈开。

    他们一齐策动了战马,大吼着冲了上去。巨大的广场在重骑兵的铁蹄下根本是一瞬间就闪过了,吕归尘没有回头,他只是喘息。重骑兵们看不见,只有吕归尘正面的人才看见他被乱发掩着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一如他拣到那对刀剑的时候。
    他喉咙里发出鸟鸣一样的怪叫,忽然整个人带着沉重的刀剑背向腾起在空中,足有一人的高度。他在空中翻身旋转,在恰好的一瞬间避过了重骑兵扫来的长矛。而后他的刀剑左右递了出去,沿着头盔和甲胄的缝隙劈斩进去,两名重骑兵的战马止不住步伐,又跑了十几步,骑兵的甲缝中才涌出鲜血。他们的长矛同时落在地下。
    “息将军!息将军的……铁骑马反身逆手杀!”一个带过兵的老臣尖声叫了起来。
    “息衍!息衍这个混帐!教出来的都是逆贼!”国主的脸扭曲着,再没有任何儒雅的痕迹。
    第三名重骑兵被吕归尘一刀扫去了两只马蹄,他和战马一起倒在尘土里的时候,吕归尘鬼影一样逼上,刀尖贴在他的胸口顿了一下,骤然发力,刺穿了他的心脏。
    吕归尘转过身,看着最后一名重骑。重骑只觉得自己根本不是在人间,而是亲眼看着森严的地狱。他脑子里空空如也,连逃走的念头也没有了。
    吕归尘忽然加速奔跑起来,他借势跃起,在空中一剑劈斩,直中骑兵的头盔。金属撞击的声音几乎要撕破人们的耳膜,吕归尘落在地上,看着手里的重剑断成两截。确实是值得骄傲的锻钢头盔,正面冲击,剑被头盔弹开了。骑兵坐在马鞍上,片刻,一股鲜血忽地流了他满脸,他的身子歪了歪,整个头盔分崩离析。
    军士们围绕着吕归尘,看这个年轻人提着一双刀剑,踩着尸体默默地行进在广场中央。无法计数的刀剑和枪尖指向他,可是没有人敢于冲上来攻击。吕归尘所到的地方周围空出一片,黑压压的甲士像是一群蚂蚁,围绕着一只可怕的甲虫。
    他走向了姬野所在的地方。两个军士还愣愣地压着姬野的双臂,看着吕归尘一步步走近。终于有一个人清醒过来,忘记了军法和任何的惩罚,跳起来怪叫一声跌跌撞撞的跑了。吕归尘停下脚步,看着最后一个军士在哆嗦。姬野和那个军士一起看着吕归尘,他的心里也一片冰凉,他看过吕归尘在殇阳关的月夜里拔出影月大鹰一样跃起,他隐隐约约知道最后有这么一天,吕归尘压不住他自己身体某种可怕的东西。这时候吕归尘低眼瞥着他们,眼睛里面只剩一片森严的惨红色,那不光是因为充血,还带着审视猎物的意味。
    他忽然一手把那个军士提了起来,军士惊恐中鼓起勇气一刀砍向他的肩膀。刀砍进去,却被贯注了力量的肌肉夹紧,仅仅陷入了一寸,吕归尘的动作根本没有因此受到任何影响,他大喝着发力,把军士的一条胳膊生生撕了下来。而后把人和断臂一起扔在了一旁。
    他对上了姬野的眼睛。姬野也想要退后,可是吕归尘已经拎起了他,死死地卡住了他的脖子。

    姬野觉得自己的喉骨撑不住了,吕归尘会轻易地掐杀他,像捻死一只蚂蚁那样。他不甘心,可是却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他几乎要放弃了,大脑开始麻木,可是他忽然惊醒过来,他明白了吕归尘是在犹豫,否则以此刻吕归尘的力量根本不需要掐死他,他再稍微用力就可以拧断姬野的脖子。他瞪大眼睛,用里大吼,也只是低低的声音:“阿苏勒……”
    惨红色的眼睛里面出现了一瞬间的空白。
    “是我!是我啊!醒醒!”
    “不要!”吕归尘凶蛮地咆哮起来,“喊我!喊我的……名字!”
    他一手掐着姬野的脖子把他高举在半空,一手用力按着自己的头。
    “阿苏勒!!!”姬野大吼。
    吕归尘的手软了。姬野落在地上,立刻剧烈地咳嗽起来,趴在地上站不起来。他再次抬头的时候,看见了那双熟悉的眼睛,湖水一样清澈,安静,只是带着初醒般的迷茫。吕归尘软软地倒下了,姬野挣扎着接住了他的身体。
    “姬野……你到底为什么……要来啊!”
    “我是你的朋友啊!你这个傻子!”
    姬野挣扎着站了起来,他挽住吕归尘的手到了他们面前,伸手亮出自己的指环:“一起来!”

    吕归尘也从他坎肩的夹层里抠出他的指环,珍而重之地把它套在自己的右手拇指上,铁青色照亮了他的眼睛,他对着天空高高举起手臂:“铁甲依然在!”
    “依然在!”姬野也高举手臂,放声高喊!
    “天驱!”国主咬着牙,“竟然是天驱!放箭!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静候在旁的弓箭手瞄准了他们的背心,大地忽然震动起来了。
    高台上的大臣们和下面的军士们的脸色都变了,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他们不知道还有可怕的事情会发生。这不是地震,这震动里有着危险的意味。
    “铁铁铁”一个老臣忽然站了起来。
    他说不下去了,周围的人都看得出他眼睛里绝大的恐惧。
    “铁铁铁”老臣挥舞着胳膊,他想要逃走,可已经慌不择路。
    “铁铁铁浮屠!!!”


    他最后的声音几乎是号哭,随即全身颤抖着跪下,像是看见了末日。
    拓拔山月几乎不能呼吸了,他知道那个老臣,老臣子八十多岁了,是曾经跟随风炎皇帝的武将,可是自从他由北陆回来,就再也不愿领兵上阵了,也不敢提北陆的战场。
    五十年前,蛮族世子阿苏勒的爷爷钦达翰王手中有两支天下第一的骑兵,是为轻骑军虎豹骑和重骑军铁浮屠。但与风炎皇帝一战,两万铁浮屠被东陆重装枪兵组成的山阵以五万的代价尽灭。五十年了,这支骑兵消失了整整五十年了,东陆和北陆之间的安宁太久了,决战铁线河时代的勃勃野心又开始跳动了。
    黑色的战马,黑色的铠甲,东陆人无法想象的重骑兵出现在烟尘中。那些北陆神骏和它们的主人完全被笼罩在威严的重甲中,随着战马的起落,甲胄上的铁环叮叮作响。每十匹马结成了横队,他们在马前横着长达一丈两尺的巨型铁枪,马甲的周围突出锋利的铁刺。亲眼看见这支军队,拓拔山月才明白怎么可能有重骑兵可以对抗山阵枪兵的战例。
    这些东西根本就不能说是骑兵,他们身上那一套东西是一套完整的机括,被北陆骏马带动了,战车一样横扫战场。
    围观的人和军队都陷入了绝大的惊恐中。铁浮屠的骑兵们根本无需挥动长枪,他们如同巨石那样滚来,碾压着血肉。来不及逃逸的人的尸骨被挂在枪尖上,少数人避过了枪尖,却撞在了马甲周围的铁刺上,随后被靠近的战马挤压,最终倒在铁蹄下。弩箭全部投向了铁浮屠,可是根本不能奏效。
    五十年前风炎皇帝曾说的话依然有效:“弓箭无法伤害他们,他们是重骑兵战场上的皇帝。”
    尖啸的羽箭啸声传来,拓拔山月拔刀一格,震开了射向国主眉心的一箭,手上感到微微的酸麻。国主完全傻了,盾兵拥上来护在他身前,把他拖了下去。
    拓拔山月提刀上前一步,低头看着已经变成战场的刑场:“是鬼弓么,一天之中,北陆的精锐都来了啊”
    鬼弓武士虽然编制只有不到一千,但他们是草原上的神射手,仅仅听命于青阳部的主人,擅长游射和暗杀。他们就像天空中的鹰,随时候着金帐中主人的号令,啄瞎敌人的眼睛。
    鬼弓们的狼牙箭射向了下唐的弓箭手,每一箭都是穿喉而过,恐惧从头顶笼罩了每一个人。
    滚滚的铁流扫荡着人群,仿佛神的鞭子打乱了人类小小的沙盘。正面撞上战马的人被冲得飞了起来,又被铁蹄踩烂,而那些马的眼睛通红,带着草原上野物的暴躁和凶煞,它们高于普通的东陆战马两个马头,东陆马在它们面前只是驴子。
    见识了这支传说中的骑队,姬野被震撼了,他们的确是重骑中的皇帝,他们上战场只为了荣誉,因为他们无可匹敌。


    铁浮屠靠近了他们,一个十人队远远地开始减低马速,艰难地在他们面前停下,其中一人摘下他的重盔:“巴夯来救世子了!巴夯来晚了!”
    世子他叫我世子巴鲁巴扎的父亲竟叫我世子他不是大哥的人
    吕归尘在心中呐喊:父亲!这是您的安排么!父亲!
    “给世子武装!”巴夯对着部下喝令。
    一名魁梧的骑兵下马,把吕归尘扶上自己的战马,一件件盔甲被套在吕归尘的身上,拼合起来。吕归尘并不算高大的身躯笼罩在一层厚重的生铁中,威严得像是一位真正的草原君王,他振臂高呼:“让东陆人看看,什么是青阳真正的铁骑!”
    十人队按照他的命令,在人群中穿插。
    姬野看着吕归尘的身影:“阿苏勒他要的,是整个东陆吧”
    姬野扶着他不支的身躯:“任何一个草原上的英雄,都想着那么一刻。总有一天,我们的马蹄会把东陆人的城关踏成最广阔的牧场!”
    成帝五年春。
    有小股蛮族骑兵化装深入宛州,在行刑场上救走青阳部前世子的“南淮劫囚案”,令整个皇室和各诸侯朝廷为之哗然。而更令人惊恐的是,在风炎铁旅北征中覆灭于山阵下的铁浮屠骑兵在五十余年后再次踏上了战争舞台,骑兵皇帝的雄风如同当年一样令人望而战栗,可是能够对抗它的风炎皇帝早已化作了飞灰。
    一个英雄的时代过去,另一个英雄的时代开始。
  • 2006-11-14

    (隼龙)南方 by SEVEN

    南方
    (上部)

    第一章

    我叫生田斗真,今年27岁,一个人住在南方的海边,有一所小酒馆,晚上经常会听见风扒拉电线的声音,粗燥的,让我偶尔想象北方。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劈柴,喂马,周游世界,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是极喜欢这几句诗的,海边的土地不能种花,就自己挑了颜料在房子的木板上细细地画上了大朵大朵花蕾,一路浓烈的紫色泼洒下去。挂一块招牌,除卖酒之外还卖一些杂货,出租在海边露宿的帐篷,睡袋之类的东西。
    这海边的小镇并不大,骑着车围着晃一圈还用不到半小时。在今年夏天的第一场雨落下时,我收养了我的第一只狗,取名叫阿大,脚有点跛,跑得也不快,每到傍晚,骑着车看海的时候,它会静静蹲在我脚边用粗糙的舌头舔我的手。
    夏天的假期来海边度假的人毕竟是多了些,常常会有十多岁的小孩子,三三两两到店里买一些饮料,零食之类的东西,顺便逗逗阿大,阿大倒也乖巧,常常跟在他们后面讨一些吃的,替我省了不少心。
    第一次见到那个叫隼人的孩子时,他还只有十八岁,头发微卷,白色衬衣挂在身上,向我打听帐篷和睡袋的租金。他的外眼角长得极媚,说话的时候向上挑动的,眼神清澈,目光流转,右眼角的一颗泪痔,在手指撩过头发时若隐若现。
    “一个人来的吗?”我问他
    他摇摇头,向身后努努嘴。中午太阳光很辣,隐约只看到一个瘦削的影子蹲在回廊上,T恤和轮廓都是淡淡的,摸着阿大的头,阿大的表情倒是比平时对我还多了几分谄媚。
    “和喜欢的人一起来的吧?”
    他愣了一下,想说什么但是还是呵呵笑着闭上嘴,低下头一心一意数手里的一大把零钱。
    “长得很漂亮吧?看把我家阿大给乐的。”
    他笑得弯下腰去,一个劲儿点头:老板,可得看好你家那条贱狗,小心我吃醋阉了它。
    “矢吹隼人!你讲什么哪!”
    那个瘦削的影子有一把奇怪的嗓子,声音里含着一把匕首,擦得锋利光亮。
    隼人冲我吐吐舌头,递过一大把零钱:大叔,租一个帐篷和两个睡袋。他的手是漂亮纤细的,右手小拇指上有一枚极简单的银色尾戒。

    那天晚上是镇上一年一次的庙会,阁楼的窗不大,夜空看还算很分明,大家都去了庙会,店里冷清的很,我早早关了门,躺在阁楼的床上看书,倒是阿大憋着一股劲儿挠着门板叫唤着要出去,没有办法,我一边起床一边盘算着干脆乘着机会赚点狗粮钱,于是背上一些杂货带着阿大向镇上走过去。
    穿着浴衣的男男女女,挂满焰火的天空,小贩们吆喝着糖果和玩具,远处传来和太鼓的鼓声,阿大兴奋地直蹦达。我找了个风水宝地,铺开摊子。旁边是个捞金鱼的小摊,两个男孩子,一个蹲着兴致勃勃地玩着,另一个探着身子半弯着腰,蹲着的那个穿着黑色竖纹的浴衣,红色的狐狸面具向上撸着,支楞起微卷的头发,惨叫惊天动地:啊啊啊啊!!!!又跑掉了!!!
    正是我的小朋友隼人。身边的那个男孩穿着很艳丽的一件浴衣,深黑色的底子,大片大片的暗色红花,燃烧着一路摧枯拉朽下去,噼哩啪啦地作响,人是极瘦的,大约比隼人矮三到五公分,黄色的束带比寻常人多绕了两三圈还是松松地垂在腰间,微微弯下的腰身,线条竟是说不出的妖娆。可惜脸被一个黑色的鬼面具遮了大半,看不分明,焰火升起的时候,铭黄朱红靛紫的落了一身,活脱脱是年画里蹦出来的人物,线条的起伏没有一点起承转合的锐利。
    阿大一瘸一拐地奔了过去,围着他直打转,叫得很欢。隼人见了忙扔下手里的网子窜到那孩子身前,舞着双手“嘘嘘”地赶阿大。那孩子拎着隼人的浴衣的领子一把给扔到后面去,蹲下身极温柔地挠阿大的下巴,却不见后面另一只张牙舞爪气急败坏急需安抚的动物:“小田切龙,你你你……”
    那个叫龙的男孩无视某人的叫嚣,抬头问我:这狗叫什么名字?他的嘴唇线条很薄,夹杂着调皮的锐利。
    “阿大。”我回答
    “嗯,比隼人这名字好。”话音刚落,某大型动物已经是一副要扑上来和阿大拼个你死我活的架势了。龙自顾自地抱起阿大踱到我的摊前,翻看我的货品。他的左手小拇指上也有一枚尾戒,款式和隼人的很像,只是颜色偏淡淡的金色。阿大得意地把下巴放到龙的肩上,对后面的被冷落者发出胜利的叫声,隼人脸上已经是要把它碎尸万段,生吞活剥的表情。
    龙径自挑着我的货品,隼人一边挪过来一边对着龙的背影挥拳头跺脚,龙拿起一盒焰火问我:这个放出来是什么样子的?我愣了一下,看着龙衣服上大片的红花随口诌道:是莲花,红色的莲花。龙的眼睛藏在面具后面竟突然亮了起来:隼人,我要买这个。
    “现在满天不都是焰火吗?我说,你可不可以先把那条狗放下!”
    龙抬头望着天空说:我不喜欢这么多人的焰火。说话的时候,夜空中焰火的金色光芒一泻而下,刚靠近龙马上就像怕被割伤一样弹开了。
    最后当然还是隼人掏钱买下了焰火,临走时趁着龙不注意转身狠狠地踹了阿大一脚,阿大瘸是瘸,躲得挺快,不然估计两只腿都得给废了。

    当天晚上我一个人躺在阁楼的床上,煮了一壶咖啡,准备看通宵的小说,到半夜的时候在海岸线的某个地方升起了绚烂的红色,一朵接着一朵绽放,盘旋,消逝,安静的夜空中,连绵不断的带点哀伤的温暖。“还真是挺像莲花的。”我看着那片红色竟不知不觉闭上眼睛安心地沉沉睡去。

    第二章

    第二年夏天,雨水特别多,墙壁上的紫色花蕾禁不住潮湿的拨弄竟淡了下去,我特地挑了一个阴天的下午,关了店门开始再细细地给墙上一层紫色,还是太湿润的关系墙壁总是抓不住紫色的颜料,一用力就张牙舞爪地浸开来去,一墙紫色的斑斓不成形状。
    在刮第一阵风的时候,刚上的崭新紫色里竟滑溜溜地映出个人影来。我转身一看,微卷的飞扬跋扈的头发变短了,细碎的刘海搭在眉尖,压不住的还是眼睛里的宛转清澈,一年前还是男孩的身量现在却也变得结实起来,脸虽还是尖尖的,但肩膀宽了不少,线条的硬度和力度明显地增加了,眼角眉梢带过一年的时间,整个人实沉沉的,一开口:老板,帐篷和睡袋的租金没有变吧?
    声音也厚重了好多。
    我擦把脸,努力把眼前这个男人和一年前的隼人重叠起来:啊,价格是没有变,但是今天好像有大雨,还是不要露宿的好。
    他摇摇头,递过一沓钱:给我一个帐篷一个睡袋。我接过去数了数:也不用这么多。
    “剩下的都用来买焰火,像莲花的那种焰火。”
    我朝他身后看去,只有黑压压的一片海,却不见一年前那个瘦削的影子。我没有多问,拿了东西给他,他接过去的时候我不小心碰到他右手上的尾戒,一看,却是金色的那个。
    果不其然,快近夜时,天空开始下雨。我关好门窗,开始拆下午邮局送来的包裹,每年的这个时候山下先生就会从北方寄东西过来,通常是一些书,画册,咖啡豆还有花的种子。所有的种子我都洒在靠海最近的那边荒地上,每年春天就去那边猜哪一朵花是用北方来的种子开放出来的。书和画册大部分都塞到阁楼上去了,极喜欢的几本就零散地堆在通往阁楼的楼梯上,每一阶堆若干本,旁边放一两个干瘪的黄苹果,上下楼的时候,看到中意的就直接坐下来一边啃苹果一边翻一翻。
    约摸八九点的时候,天空的雨越下越大,我听到急促的敲门声,打开门就看到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拎到眼前,隼人浑身上下啪哒啪哒滴着雨水,嗓子压得很低满是委屈:焰火还来不及放上天就被浇灭了。
    恍惚之间我仿佛看见十几岁的纯,站在我面前哭着他被弄坏的玩具,哽咽着叫着“哥哥”。那天隼人就在我家里住下了,他先去洗澡,我在衣橱里翻了一件还算宽大的T恤和短裤给他换下。洗完澡,我拆开那包咖啡豆开始磨咖啡,他靠在旁边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个古旧的咖啡壶,用手轻轻蹭噌底部的焦黑。
    “这是怎么了?”
    “某年两个混蛋半夜在海边放烟火,我看得走神了就烧成这样了。”
    他笑了起来,不断用毛巾擦自己凌乱的头发,大把大把毫不在意地往外拉,有细小的水珠四处溅着。
    我看着他紧绷的肩部和胳膊,说:这衣服果然还是太小。早知道拿一件可以解纽扣的大衬衣给你……
    话还没有说完,他的脸色突然变了,呯砰嘭嘭地冲向浴室,我跟了过去,只见他急急忙忙翻扯着自己换下的一大团衣服,有什么东西叮叮咚咚地从衣服口袋里滚了出来,他竟也不起身用膝盖急急地挪了过去,一把拽住,紧绷的背部放松下来,似是长舒了一口气。
    “什么东西?”我探过身子问他。
    他摊开手,只是一颗制服纽扣,银色,镂空的两层,盘旋刻着一条龙。

    咖啡煮好时,他一个人靠在窗户旁发呆,灯光落在身上潮潮的化开了。我倒了一杯极浓的给他,他把杯子握在手里缓缓旋转着,问我:南方的雨水总是这么多吗?
    “是啊,很潮湿的,所以书页老是不清爽,又黄又粘。”
    “但龙很喜欢听这个声音。”
    “什么声音?”
    他拉开窗户,铺天盖地的雨声落了进来,“就是这个声音,”他仰起头,“在这里放烟火的话,加拿大也是看不见的吧。”
    我说:那的确是看不见的。
    隼人盯着窗外一望无际的雨夜:好安静啊,好像世界只剩我们两个人了。
    长长的一段沉默后,隼人问我有没有烟。
    那一晚我俩一宿没睡,我烧了一壶又一壶的咖啡,和他一起一包接一包的抽烟,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我知道了他现在是搞运输方面的营生,我知道了他妈妈死得早,爸爸是个很莽撞的汉子,还有个刚上初中的弟弟;知道他高中的有一个出身黑道非常彪悍的女班主任;知道他高中的时候是极好色的,喜欢丰满性感的女生;知道他高中和两个地方是极熟的,警察局和医院,知道他有一群关系很铁的狐朋狗党,然后,不可避免地,我们谈到了“龙”,我看到他的眉头在弥漫着的尼古丁焦香中皱了起来,狠狠地吸下一口烟,他开始讲起“龙”:

    第三章

    龙出生在南方,在生命的前15年里不断北迁,直到我居住的城市,遇见我然后长久定
    下来,其实这件事跟我并没有多大干系,只是龙父亲职位的变动而已。
    第一次和龙打交道,是想从他那里弄点钱花花。母亲死得早,家里就我,父亲和弟弟,三个雄性动物。父亲白天连着黑夜的开车赚钱也没有多少时间顾及我们兄弟俩,说到教育也就无非在我们闯祸的时候就拎起来玩命地打一顿,狠狠扔下一句:早晚蹲大牢的崽子!想想我的抗揍能力也许就是在那时候给训练出来的。
    父亲从小到大只教会我们一句话:男人不强还有什么意义。托这句话的福,我在十二岁就和他对着干上了,常常在深夜邻居们还能听到矢吹家惊天动地的动静,是矢吹隼人同学在和他爸爸拼着砸东西。通常在砸完后,我会笑着咬牙切齿地加上一句:反正不是我花钱买新的。让我爸顿时起了要将我碎尸的念头。
    龙那阵刚转来我们学校,很拽的小孩,不讲话,一个人地坐在教室的角落,便当里的料理很高级。那天晚上和我爸打了一架后,我冲到街上,是冬天,大概是十二月份左右,我没穿外套又冷又饿,碰巧就瞄到龙一个人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棒球服外面套了件黑色外套,怀里放着新买的棒球手套,手里握着一杯热热的咖啡,因为很瘦的缘故,显得很小的一个。一副等人来打劫的样子。于是把领子竖起来,做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走过去,“喂,小子,借点钱!”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把咖啡放下,戴上棒球手套,向后面退去,不是害怕了吧?但他退后的脚步却又不紧不慢,一二三四五六~表情严肃仿佛在测步数。退到大约十米的时候,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一个白色的棒球。他弯下腰,抬起一只脚,用眼睛瞄了瞄我,等我明白过来这就是传说中棒球投手投球的姿势时,整个人已经直接摔倒在地上了,啃了一嘴冰冷的灰尘,感觉肋骨都断掉了,与地面亲密接触的部分都火辣辣地生疼……龙走过来,脱下手套,捡起棒球,擦了擦,放进口袋,端着咖啡走掉了。
    好久,终于遇到一个相熟的人把我捡回家我才不至于死在街头,在床上瘫了一晚腰腹处还是疼得要命。我爸杀气腾腾地到学校帮我请假去了,到下午的时候,我饿得半死不活的时候闻到一股香味,挣扎着爬起来,看到一桌的好菜,然后,我就看见我爸极亲热地拉着龙进来了,一口一个“兄弟”,他和我爸成兄弟了,那我是什么?他大侄子啊?果不其然,我爸指着我说:来看看你大侄子。然后笑得一脸奸计得逞大快人心的表情。可恶,龙竟也笑着点了点头。我直接就跳了起来:我要杀了你们。
    龙后来告诉我,那天下午我爸带着一副灭人全家的表情冲进教室,大叫“是谁把我家隼人打成那样的。”龙站起来说:是我。我爸竟然丧尽天良地一步冲过去一把抱住龙打从心底里讲了一句:做得好!然后再热泪盈眶补一句:在这个年纪能把隼人教训成那样,人才啊!你替我教训了儿子,就是我兄弟了。再一个激烈的拥抱,龙彻底懵掉了,任由我爸拎回了家。
    我嘴上虽然还是狠狠地骂不停,但是还是被我爸硬拽住双手给按坐下了“隼人,对爸爸
    的朋友不可以没有礼貌。”我大叫道:放开我!妈的,我要宰了这小子!我爸用力敲了一下我的腰,疼得我龇牙咧嘴。
    “隼人,是男人就要服输。”
    “妈的,那是老子没有准备。”
    “男人的比法有很多嘛,不要老是拳打脚踢的。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矢吹家还要靠你这个长子呢。”我爸讲这话的时候一副慈眉善目充满父性光辉的嘴脸。
    “你还是早点打电话叫那小子家里来收尸吧!”我被我爸摁在地上恶狠狠地瞪着龙。
    “还有力气讲话?不错嘛。还是你皮太厚,没有直接震断你肋骨?”龙坐了下来,脱下鞋,仔细嗑磕泥土,整齐地放在一边,恭敬地对我爸一点头:伯父,我进来了。大模大样地就坐到我家的桌子旁边了!
    那天事情发展后来就很诡异了,我爸抱出了好几大罐烈酒扔到桌上,我,我爸和龙开始拼命比赛喝酒,大口大口就直接倒进喉咙里,我爸含混不清的拍着龙的肩膀:“大侄子……不,……兄弟,……你强!”“扑通”倒下了。我用手拼命捏自己的腰,剧烈的疼痛感让我保持摇摇欲坠的清醒,满眼充血地踹我爸,“喂喂喂,不要给矢吹家丢脸!!”龙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还喝吗?”我端起一碗猛地灌了下去,浑身一阵燥热,然后感到有温热的液体从我鼻子里流了出来,我用手一摸,红红的一片,腥气十足,无意识的,把一手的血腥伸到龙的眼前,“这个……是什么?”龙直接就跳了起来,一把拽住我的头发“矢吹隼人!把头仰起来!快点!”龙手臂的力气真是很大,我的头直接就仰了过去“嘭”得撞倒地板上,龙只好把我的头放在他肩膀上,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手帕捂住我的鼻子,血开始倒流回我的喉咙,混着酒,又腥又辣,我吐出来,污秽的东西溅了龙一身。最后的印象就是龙冰冷的手指狠狠敲我的额头:你这个大白痴!一下,一下,又一下。血腥味,酒味,还有一种树木的清冷味道从龙身上传过来,我大口呼吸着这种味道,紧紧掐着龙的胳膊。
    后来,龙说他实在是很佩服我,他把我拖进浴室,剥光了,扔进浴缸涮了涮,再拎起来擦干净扔回床上,整个过程我连眉毛都没抬一下。其实我才是佩服龙,当天晚上,他安置和我和我爸后竟一气呵成地收桌子洗碗打扫房间洗衣服还顺带做了早饭……龙的答案是他有洁癖,从此之后我和我爸就觉得“洁癖”是全世界最不可思议的东西,害得我爸第二天看着干干净净的地板热气腾腾的早饭一整天神情恍惚,老以为我妈回来了,一想到我妈,他看我的眼神就分外含情脉脉慈祥关怀(我长得比较像我妈),我鸡皮疙瘩愣是起了一天没退下去。这种情绪一直持续到他开车送我和龙去学校,一下车就把我搂在怀里猛摸我的头发,在我极力挣脱之后,他又转过身握住龙的手表情万分恳切:兄弟,好好照顾你大侄子。
    我爸说这话的同时有无数路人甲乙丙丁经过,我真不知道他是真傻还是装傻,反正从此之后整个黑银高中都知道矢吹隼人是小田切龙的大侄子。
    我也没有再找过龙麻烦。就算被他用棒球打翻在地,被他灌酒灌到喷鼻血,被所有人当成他的侄子,但是我实在无法对一个帮我打扫房间洗碗洗衣服顺带做饭还被我吐了一身把胳膊掐的紫一块青一块的男人下手。龙说这说明我还不是真坏,真坏的人欺负人是没有理由的。这也许就是后来龙为什么愿意和我混在一起的原因。

    第四章

    在学校里最先和我混在一起的是土屋,我一直觉得他一定想将我毁容因为我比他长得好看,他很不坦率地死活不承认,而我想剁掉他的腿的想法却从来没有掩饰过。土屋有186公分,在黑银高中以及其方圆100公里势力覆盖范围内没有任何一个混混能高得过他。他再加上一个181的日向就是隼人大人的左右护法,当然并不是我很矮,我怎么说也有178公分,每当有某些小混蛋或者大混蛋试图从身高上鄙视我的时候,我就会大喝一声:土屋!土屋就会立刻跳出来,极其潇洒地打开一把扇子,做一个掠刘海的造型:小子,还没发育好吧。事实是土屋并没有刘海,他的那把扇子也长得极丑,但那把扇子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就像长在手上一样,原因只是矢吹隼人同学有一次喝醉酒很诚恳地告诉他:土屋,你用扇子遮一下下巴就比我好看了。土屋从此坚信不疑我和他只是一个下巴的差距。我就喜欢这样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脾气暴躁,打起架来不要命,喝酒极豪爽,一根神经到底。
    总之,我和土屋和睦相处的最大共识就是:土屋和隼人加起来就可以从身高和相貌上打败这一区所有的良好青年和不良好青年。
    如果说土屋和我还算是志趣或者臭味相投的话,日向就是像橡皮糖一样赖在我身边的。日向第一次是被我和土屋结结实实地打了一顿的,只是因为他话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班级旅行时他就坐在我和土屋前面,整整4个小时的车程,他愣是没停过:你知不知道校长他大姨父的二女儿的男朋友的干妈的老公昨天嫖妓被抓了?其实是一个援助交际的小女生啦。那个女生的好朋友的姐姐的姑妈的女儿还是一个***哦,是E—CUP哦。说到这个三围啊,绝对没有人有黑银高中上届的那个黄毛阿健的女朋友的妈妈的孪生姐姐来得火辣,开家长会的时候,男生的口水都从东京流到大阪了。说到这个大阪啊,有一家在游戏店旁边的火锅店旁边的漫画店旁边的拉面店很正啊……诸如此类。
    我拍拍他的肩膀把他的头直接拧过来:那你知不知道这一区最帅最酷最风流潇洒最举世无双的二人组是谁啊?是土屋和隼人啊。你知不知道土屋和隼人最讨厌最鄙视最想扁的人是哪种人啊?……还没等日向回答,土屋就直接一拳打过去:就是话太多的人。打完之后,我把牛高马大鸦雀无声的日向紧紧搂在怀里,帮他擦干净血迹,整理好头发:这样才对了,小孩安静一点比较可爱。那个混蛋转头怒视我几眼后竟嫣然一笑栽倒在我怀里:以后就是隼人的人了。吓得我直接把他扔到车尾去了。但是日向的情报还是很彪悍的,上至首相家的狗有几根毛,下至邻居家的大嫂每个月和老公做几次无一不包。每次我瞄上那个女生,日向就可以马上搞到包括内裤尺寸在内的全部资料,我一直都怀疑他家楼上是不是中情局。
    说到底,最终让龙和我们玩在一起的“功臣”是小武。小武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还是披着粉红色可爱棉羊皮的狼。当年,他可是被隔壁学校的那群没见识的小女人选作最佳初吻对象的,土屋带着一身杀气去找到小武想单挑,但在小武垫着脚,拼着167公分的身高,眼睛瞪得大大看着土屋的一瞬间,土屋感到一阵幻灭和无力,莫非玉树临风高大威猛的男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这种弱不禁风惹人怜爱的小男生的时代了吗?于是他只是把扬起的拳头展开轻轻摸摸小武的头,失魂落魄地回来了,为自己看来是漫无边际的黑暗光棍岁月默哀。在不久后的一个下午,还不能接受自己输给一个只有167公分的小孩的土屋突然很想很想看A片,我,他还有日向一起来到一家租碟店,和小武历史性的相遇了,紧接着,178公分的隼人,181公分的日向,186公分的土屋再一次有了深深地挫败感。因为167公分的小武对国内外的A片烂熟于胸,每个有名的或无名的女优都有详细备案跟踪报道,这一区LOVE HOTEL更是如数家珍,在好好给我们上了一课后,他很惊讶地看着我们三个:莫非你们都还是处男?土屋后来回忆说这是他一生感觉最不是男人的时候了。
    小武还真不是一般的好色,但是可恨的是他长了一张极其畜牲无害的脸,土屋只要一靠近女生,女生就会极警惕地拉拉衣服走开,就算这可怜的人只是想问个路而已,“长相决定一切!”小武总是这般善解人意的安慰他,他就算把头靠在女生的胸部时也是这么一副天真无邪激发母爱的表情。土屋只能哭着感慨这以貌取人的世道人心。
      如果不是小武这要色不要命的脾气,龙也许不会这么和我熟起来,尽管我们已经打过一场架,喝过一场酒,认过一次亲,但是他还是一副独来独往的样子,没有朋友,也没人敢惹他,黑银高中的所有规矩都是我订下的,但龙是规矩之外的人,谁叫赫赫有名的矢吹隼人都是他大侄子呢?那天下午小武瞄上了一个国中生小妹妹,这本没有什么,关键在于他误以为现在的国中生都像他一样发育不良,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在他很没面子的被几个国中生踹倒在地的时候,龙经过了。
    龙救小武的原因不是他有多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是他是一个极其散发父性光辉的男人。他对一切幼小的东西有天生的莫大热情,小孩子,小猫,小狗,小猪,小鸟……每次和他逛街我都恨不得把那条街清场,凡是十六岁以下的人类不准出现,因为就算再丑的小孩,龙也能两眼发光地玩上半天。也就是说,如果那天被打的换成是粗犷如我,日向,土屋中任意一人的话,龙可能连眉毛都不抬就走开了,于是小武的长相再一次救了他。龙很温柔地帮小武清洗伤口上药,一边擦他脸上的土一边问:小弟弟你是哪个国中的?我送你回去。本来还咬紧牙关硬撑的小武一下就泣不成声:小田切龙,我就坐在你后面啊,十五天零十八个小时三十八分了啊!
    作为小武的饲主,我觉得自己很有责任感谢龙救了我的宠物,毕竟在每次送情书给女生的时候,小武总是能体现他的价值的。在小武趴在龙怀里哀求了一个下午后,龙抵挡不住自己的父性答应和我们去喝酒了。结果,毫无悬念的,黑银高中四人组和小田切龙的第一次喝酒对决以小田切龙的大获全胜告终。龙把我扛回家之后,神奇的“洁癖”又开始发挥作用了,第二天矢吹隼人的房间干净地像没有住过人,一醒来就看见,洗好的白色校服衬衣挂在窗口的竹竿上,然后是滚烫的早饭,以及我爸爸和弟弟一脸感恩的表情。从此以后,我爸爸每隔几天就塞给我一笔酒钱,说男人不趁年轻多喝点酒以后就没机会了,我说:爸好像我还未成年,你这和唆使未成年人犯罪有什么区别。我爸哽咽着握着我的手说:爸这几年没享几天福,就一个星期指着你喝醉一次让我也重温一下家庭的温暖。
    于是和龙喝酒就是我固定的任务了,我每一次都会“喝醉”,醉了就紧紧抓住龙的胳膊不放,直到他把我背回家,看他脱下我的衣服帮我换上睡衣,躺在床上偷偷看他打扫房间,赤着脚套着大大的白色T恤,轻手轻脚,我知道在隔壁假装睡着的我爸和我弟绝然已经笑歪嘴了。龙把散落在屋子各处的脏衣服都收到一起扔进洗衣机,然后开始扫地,擦地板,靠!我估计我爸把一个星期的衣服都累积着扔出来就等着今天了。朦胧中,感觉龙躺到我身边冰凉的手碰到我然后小心翼翼地移开保持一定距离。龙的身上有若有若无的温度,薄薄的一层,满是树和雨水的味道。
    我还清楚记得每次“喝醉”时龙背我回来的那条巷子,路灯很暗,有几个还是坏的,远远望去就是一个个黑窟窿,垃圾箱是蓝色的,有野猫在叫春,声音惨烈,电线杆的影子拖得很长,零乱地漆着编号704-223,每次我瘫在龙的身上,浑身都是酒臭味,呼吸龙身上的味道,干净的,大口大口的呼吸,龙身上那一层薄薄温度,始终不曾散去。聪明如龙,并非看不出矢吹一家的小算盘,他只是单纯的很宠这家人而已,就像他很宠小武一样。
    一开始有几次龙要送小武回家就把我丢给土屋他们,于是我爸爸就请小武他们来家里做客,烧一个大锅煮关东煮,我爸搬了一个大菜板,一把菜刀,一片牛肉蹲在小武旁边,一边磨刀一边笑着对小武说:大侄子啊,龙是我兄弟你知道不?小武点点头。那我儿子喝醉了,我兄弟是不是该送他回来啊?砰!我爸笑着一刀宰向牛肉。小武顿时没有呼吸了。
    然后我爸说了一句以后被黑银高中四人组铭记终生的话:以后只要隼人一喝醉,龙就是我矢吹家的人了!然后,再砰的一声,牛肉断作两截。从此龙一提出要送小武回家,小武的酒就会马上惊醒,一身冷汗地说不用了不用了。

    讲到这里的时候,隼人的嘴角极其孩子气地翘了起来。他喝了一口咖啡,把手掌伸过来盖在我手背上,他的手很温暖,似乎是很爱出汗的人,有一点湿湿的,他说:你的手跟龙的有一点像,又冰又干燥,是不是生活在南方的人都这样?我说:不清楚,不过南方倒是温暖湿润的。他把手收了回去:龙一直想回南方。

    第五章

    龙很少提到他家,但是有一次我“喝醉”的时候,他把我背回他家。他家是独门独户的院子,有两队警卫,进入客厅时,我抬头看到巨大的吊灯和华丽的天花板觉得一阵头晕。那天没有见到龙的爸爸,龙的母亲长得很娇小漂亮,她过来帮龙扶我的时候,身上有一种很收敛的香味。龙对她是极温柔和恭敬的,一直在道歉说回来晚了操心了。龙把我扔到他的床上,他的床实在是太大了,可以翻五个后空翻都不止,被子很软陷在里面很舒服,都是干净的味道。龙过来蹲下身开始解我校服的纽扣,我半睁开眼偷看他,他动作很轻,透过衬衣感觉到他手指,冰凉冰凉的,一个纽扣被线头缠住了,他俯下身用牙齿轻轻咬断线头,他的呼吸一下撩拨到我锁骨上,我猛地从床上跳了起来。龙笑得很贼:现在酒醒了吧!我回过神来:这小子他是故意的。我扑了过去抱住他挠他的腰,龙的腰像芦苇,一碰就不行了,他禁不住痒左右拼命躲闪,虽然可以用一个棒球打翻矢吹隼人,但是讲蛮力十个龙也是顶不过一个隼人的,龙始终被我紧紧搂在怀里。
    龙说,矢吹隼人你再不停下我就废了你。我说,那你说一句矢吹大爷我错了。龙用头撞向我,是真撞,玩命的那种,我躲开了,他的头猛地跌落在我肩膀上,对着我的耳朵,呼吸声,急促,清晰,一下一下撞进耳朵里,痒得很,一直痒到心里,他的身体倒在我怀里因为怕痒拼命躲闪,是在很紧密地很重地磨擦着我的身体,燥热,身体开始发烫。
    不对,不对,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了。
    我停下来,转过头看着龙,刘海散落在额头上,眼睛闪闪发光,因为笑得太厉害了脸很红,喘息吹到我脸上,我哑着嗓子说,龙……他居然又一头撞了过来,说实话,龙的额头真的很硬。我爸常说头硬的人比较拧,认准的事情很玩命,一点都不假。
    洗澡的时候,感觉心脏好像是一个沙包,被人用拳头在狠命地打,每一下都很扎实,我摸摸额头,果然还是很疼。

    睡到床上,龙一个人倚着台灯看书,橘色的光洒在身上,格子的睡衣,刘海湿湿地搭着,见我过来了,就要关灯睡觉,在房间全都暗下来的一瞬间,我说,龙,你是知道我有在装醉的吧?在黑暗中,龙点了点头。我说,那你为什么还会背我回家?他说,谁叫你是我大侄子呢?我闷闷地“哼”了一声,不说话了,很久,龙开口了,声音很小:因为在隼人家,很容易就睡着了。
    我说,我家里又臭又脏,有什么好的?龙说,你家里像南方。我说,放屁,我家世世代代是北方人,南方什么样我都不知道。
    龙顿了很久之后说,南方是又湿润又暖和的。
    这是龙第一次提到南方。

      讲到一半的时候隼人脸红了,看了看我,我只是表情放松的看着他,于是,他继续讲了下去:

      知道龙会打棒球是一件意外。小武和日向都是校棒球队的,这足以说明我们学校的水平是很下三滥的。那一年联赛小组赛,我们学校又意料之中的垫了底,最后一场对H高。黑银高中和H高的恩怨可就不仅仅是一两场棒球赛的问题了,每年看球的人拿着的球棒比打球的人拿着的多,比赛一完就是群殴的戏码,所以今年警察局决定用对待外国总统的待遇款待我们。H高的加藤说今年不能活动筋骨了,不如我们就比打棒球吧,哪个学校输了,趴地上学狗叫。我那天想必喝多了又吹了风,抽风似的一口就应承下来,回头问小武校队的主力投手是谁,小武手一抬指着正在流着口水看写真集的日向,我顿时想抽自己的嘴巴。要知道H高是男女混校啊!我仿佛也看到了自己漫长而黑暗的光棍岁月。
      比赛前一天,我请了棒球队全体队员去吃饭喝酒,我说这顿我做东,大家尽量吃尽量喝,明天都加把劲儿,要是矢吹隼人要学狗叫的话,各位明天估计再也不能吃饭了。大家知道我在说什么吧?话音刚落,就看到日向和小武恶狼般地向食物扑了过去,表情那叫一个视死如归仿佛明天是世界末日而这就是他们最后的晚餐。第二天,日向就因为暴饮暴食而狂拉不止,抬都抬不起来。我只觉得憋气想揍日向可明明是我请他吃的饭,想给自己一个耳光又下不了手,郁闷之下一拳向土屋打了过去,土屋说你打我干嘛?我说你当初打赌的时候也不拦住我,土屋说,靠!你隼人少爷想做的事谁拦得住啊。我愤愤地用拳头捶着墙壁,老子就不相信偌大一个黑银高中找不出一个打棒球的!说完之后发现身边所有的人都自动退后一丈,目光作游离状。然后龙说如果你收起你的狗爪的话,我可以考虑上场。我猛然想起来这孩子曾经用一个棒球把我打翻在地的,我说:好,你就见一个废一个吧,待会儿看我丢人现眼的人还可以少几个。龙斜看了我一眼:你以为打橄榄球啊。
    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不言而明的,比如地球绕着太阳转,比如矢吹隼人是全黑银高中最帅最有型的人,诸如此类。但难免有一些小概率事件,比如,就有人说过土屋你今天比隼人有型,一万人中也就这么一个人,一万天中也就这么一天,但已经可以让土屋忽略剩下的9999个人,快乐得度过剩下的9999天。龙绝对不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尤其是在这场棒球赛后,女生就像麻雀一样一串一串地飞过来,掠过我身边极其准确地向龙飞过去。
    龙穿两种衣服是绝顶的好看,一种是制服,一种是运动服。那天,他穿上棒球服,把头发拢在脑后,刘海掠到一边,露出整张瘦削的脸,连我都不得不赞一句:真他妈像个人。顺便提一下,我对人最高的评价就是:你今天帅得真他妈像个人,或者,你他妈今天帅得真不像个人。诸如土屋之类就比较喜欢后一句。龙那一天当然不只是像个人,简直就是一个阳光灿烂青春热血的有为青年。
    说实话,龙第一投我根本就没看清楚,出手之后,学校那个身高一米6身重180斤的教练,尖叫着一下就扑到我身上了,太快了!太快了!当年耶稣十二门徒发现主复活的表情也无非如是了。龙的第一投:135M/秒,我真佩服我的生命力居然在这种速度的攻击下苟活下来。龙一共三振了四个人,我看到对面加藤的脸由红转绿转蓝再转黑。小武和土屋已经在这边即兴创作了一支名为“摇尾狗”的舞蹈,然后就是女生的尖叫,一声高过一声。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奔到场中央,对着黑银高中一干人等大声吼了一句:你们这些……,本来我说的是混蛋,但是这两个字淹没在了混蛋们的欢呼声中,我说,谁是最棒的?混蛋们:龙!谁是最好的?龙!谁是最帅的?龙!……其实喊完最后一句我是很后悔的,因为小武说他分明看见H高的女生们很没立场的也在兴奋地回答龙的名字。土屋说何止,连场边维持秩序的男女警察观战的大叔大妈也是一般兴奋的表情。我才猛然醒悟到我居然把黑高第一帅哥的称号拱手让人了。但龙却是一副丢脸丢到太平洋的表情,拿着棒球对我露出獠牙,我急忙跑回他身边,擦汗,捶肩,按摩手臂,我说,龙啊,你要是能赢这场比赛不说要我叫你叔叫你爷都可以,你下半场击球行不行啊?龙慢条斯理地说,其实我的击球……比投球好。听完这句话,我当时对着加藤的笑容想必是格外悲悯的。
    在龙的一个漂亮的全垒打后,比赛结束,黑银高中压倒性胜利。我一路高歌冲过去抱住龙兴奋地狂叫,有无数的甲乙丙丁从后面涌过来,然后,我发现龙在发抖,抖得很厉害,头靠在我的肩膀上,直哆嗦,脸色白得像拉面店的饭盒,我对这后面一群妄图冲过来叠罗汉的混蛋们大吼:都给我滚开。龙想对我说什么,但是嘴唇哆嗦着就是发不出一个音,没有一点血色,我紧紧搂住他,小田切龙,你可不能有事,我爸,不,我们全家还指着你的“洁癖”过活。
    后来,龙的爸爸开车把他接走了,那是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也是我第一次看到龙的爸爸,龙和他爸一点都不像,除了面无表情这一点。还有一点是很肯定的,我爸爸说他多年积德总算让我认识了龙,而龙他老爸觉得龙认识我就是三生不幸。反正虽然当时龙他爸说谢谢我的照顾以后也请多多指教,但是打从那天他把龙从我怀里抱走,我已经两天没有见到龙了,一开始我还很自以为是地去他家“指教”去了,每次都被警卫给拦下来说龙少爷现在很累在治疗不见客。没有人陪我喝酒(土屋曾就我的这点感慨表示过不满,然后我说你他妈今天帅得真不像个人,他就开开心心地走掉了),没有人背我回家,没有人帮我换衣服帮我打扫房间洗衣服做饭,我爸一边狠狠地洗着衣服一边愤愤地说你这小子真他妈是个废物连个人都看不住。我说,靠,龙家里带他回家治病我有什么办法,龙又不是你矢吹家媳妇,就算是你家媳妇回趟娘家也是天经地义的。话虽这样讲,在某晚当我一百零一次被龙他家警卫拦在外面的时候,我彻底愤怒了,绕到后面的围墙下,刚好有若干辆车停在下面,于是我踩着一辆黑色的车一跃就翻过墙去(后来知道那是辆奔驰。)我脚一落地马上就有八只德国狗加三只保安“嗖!”地冲了过来,这时候我还不跑我就真他妈是个傻子。
    在此后的三年里,矢吹隼人同学会和小田切家的围墙,保安,狗做长期斗争双方互有胜负。后来,我和龙制定了一个暗号,如果那天他要出来就在阳台上放一瓶啤酒,如果要我进去就在阳台上放两瓶啤酒,如果都不行就什么都不要放。小武说你们这样还挺像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我一拍桌子,那两个人怎么能和我跟龙比!龙说:你知道罗密欧和朱丽叶是谁不?我拍拍他肩膀:不管他们是哪个学校混哪里的,一定比不上我们的交情。小武,土屋,日向同时向龙看去,目光充满同情。
    言归正传,话说那天我很彪悍带着八只狗三只人奔向龙他家的客厅,你可以想想当时的情景,在一个男人都是黑压压穿着一片西服和女人都是白花花露着大片胸部的宴会上,突然有一个穿着高中校服满裤腿都是泥的小孩骂着街往里冲,后面还有一群狗,是个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反正当时龙靠在二楼的栏杆上,千年难得一遇得咧嘴笑了。
    小武说,我脸皮的厚度一直是个谜,有时候薄得像玻璃纸有时候厚得像城墙拐角。那天还真亏了我脸皮厚,一个箭步蹭到龙他爸身边,搂住,先甜甜地叫一声“叔”,再一个媚笑“我来看您了。”然后屈起食指和中指对二楼的龙作一个胜利的手势。在一群人模人样的客人面前,龙他爸也只有颔首微笑的份儿。我说:叔啊,这么多客人您忙就别招呼我了,我先去看看龙。边说边往楼上走,顺便回首对着围观人群挥手作“请自便”状,龙说他爸爸的笑容整个就僵在脸上了,实在有趣。反正靠着一张老脸,我那天就是赖在龙家里不走了。

    第六章

    那天晚上洗完澡,我躺在龙的床上,龙背对着我解着白底条纹衬衣的扣子,我望着他的背发呆,对于一个男生来讲这样的腰实在是太细了吧,衬衣慢慢褪下的时候,龙的背部露出了大片大片形状奇特的阴影,中间是脊梁的线条,深的像一条伤口。我走过去俯下身用食指沿着龙背部的线条一路滑下去,龙一阵颤抖,转身就是一拳打在我小腹上,妈的,这能投出135KM/秒的人的臂力还真不是闹着玩的。在倒下去的一瞬间,我倒是看明白了,龙的背后是大片大片伤痕,像绽开的焰火。
    真的很冤。我当时心术极正。我真的只是好奇龙背后的那条线深的有些过分了。
    所以,被龙狠揍一拳的我的确生气了。不生气才奇怪。老子翻墙被狗追来见你,结果你居然打我,还这么狠,第二次了吧,老子干嘛这么贱翻山越岭来挨打。我一阵憋气,抓上衣服就想走人,龙说:你干嘛?我说:当然是回家难道在这里等你龙少爷揍啊。龙咬咬嘴唇转过头去不再讲话也不看我,我更火大了。穿好衣服走到客厅,听到外面的狗叫才突然想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得有人帮我给警卫说一声,再和八只狗赛跑一次就真要我老命了。
    到现在我一直认为那天听到的狗叫绝对是一种天意。
    我回到楼上,刚推开龙的房门,就看到他躺在床上双手不停发抖,嘴唇咬得很紧,出血了。我冲过去抱起他,龙,我叫他的名字,他的身体很冷,龙,我去叫人。他却一下咬上我的肩膀,拼命摇头。这绝对是矢吹隼人生平第一次任人宰割。
    我就这样抱住他一动不动,两三分钟后,他松开口含混不清的说,桌子。顺着他的眼神我看到桌上有一瓶药一个调羹,我拿了过来,倒了一勺喂到他嘴里,他嘴直哆嗦就是喝不下去,药水沿着下巴都流到衣服领子里去了。我实在是急,靠,你倒是喝啊!小田切龙,你不是这么没用吧!好了之后咬我打我都可以,你不要这副死样子!可他连瞪我的力气都没有了,头低了下去。我一把抓起他的下巴,倒了一口药水在自己的嘴里,送到他嘴里去。
    如果非要算这是我第一次吻男人倒也可以。但是说实话,这样的事实在不想做第二次。我生平就没有喝过那么苦的药,而且龙的嘴唇一直发抖,我不得不狠狠地咬住他薄薄的嘴唇才能不让药水漏出来,他的身体很轻很弱,我一用力他就往后一仰整个滑倒在床上。我一直死命咬住他的嘴唇,直到感到药水滑进他的喉咙,直到他把我的脸轻轻推开。过了好一会,龙才缓过劲儿来,说:笨蛋你好重该减肥了。我说:谁都像你?一把骨头咯死我了。龙说:你接吻的技术真的很滥。我郁闷了:喂,这是对恩人该讲的话吗?要是刚才你妈在的话,你们就乱伦了。龙看了我一眼,说:她不是我妈妈,是我妈妈的妹妹。

    如果你能和一个人分享秘密的话,说明你看得起他。
    我每次向小武打听本街区特殊服务行业分布发展状况时就会很理直气壮地质问:你是不是看不起我?所以,那天晚上当龙告诉我关于南方的一些往事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还是个人物的。
    龙出生在南方,有一个很了不起的警察父亲,一个很温柔的母亲,一家人住着一个小平房。龙说如果你翻翻十多年前南方的报纸的话,一定会看见好多关于我父亲英勇事迹的报道,譬如浴血追敌十公里之类的。
    从小我周围的所有人都对我说你父亲是好样,他对于我就是一个不会犯错的存在,一个英雄。龙这样讲。我衷心地说:其实你父亲除了脾气古怪一点还是挺强的。龙很认真地问我:男人强就一定很好吗?我立即回答了矢吹家的家训“男人不强还有什么意义?!”龙低下头:强就一定有什么意义吗?我说:废话!做个强人你就想开奔驰就开奔驰,想要美女就来美女,想吃拉面就有拉面。龙笑了,然后就给我讲了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男孩子从小就被预言会宰了他老爸娶她老妈,于是就被抛弃在河里,结果没有死被人收养了。他后来成为又强壮又聪明又正直的一个男人,于是出外闯荡,路上碰到一个蛮横的有钱老头,老头动手打他,他力气很大就失手把老头打死了。后来他解开了一个叫斯芬克斯的神兽的谜语,救了一个城邦的人,大家很感激他,城邦的王不久前被杀了,刚好他又是这么才华出众正直无私,于是他就被推选为新王,并按照当地的风俗娶了前皇后为妻。大臣们要求他追查杀前国王的凶手,在调查的过程中,他渐渐察觉到了某种可怕的真相,但是他还是坚持追查下去,结果出来了,被他打死的那个老头就是前国王他的父亲,而他娶的就是他的母亲。得知真相后,他母亲自杀了,他弄瞎自己的双眼,带着竖琴到处流浪。
    龙的故事倒是讲完了,我不太明白他到底要说什么。龙说:如果这个男人不是满怀野心的话,就不会出去闯荡,如果他不够强壮的话,就不会失手打死自己父亲,如果他不是这么聪明的话,就不会解开谜语娶到前皇后,如果他不是那么正直的话,他完全可以不去查真相。
    我说:我有点糊涂,你的意思是最好他是又笨又懦弱又无能啊。像他这么背的人还是很少见的。几亿人里就那么一两个吧,男人强大终究还是没错的吧。
    龙说:如果你刚好就是几亿人中的那一个呢。是的,男人强大是没有错,但是,所谓强大,理智,聪明,正直,并不能保证你自己不会犯错,并不能保证你就一定会过得幸福,而且越是强大犯的错误就会越严重结果就会越无法挽回。
    我彻底糊涂了,龙说:我只想告诉你,强大不是幸福的充分必要条件,从来就不是。

    龙的父亲经常不在家,他妈妈是个身体柔弱的美丽女人,有慢性气喘病,不能太劳累,从小龙就经常帮他妈妈做家事。龙说他的爸爸很宠他的妈妈,他妈妈喜欢明亮的屋子,家里没有钱,父亲就自己动手改造了自家的窗户,一遇到晴天房间里就满是阳光;她妈妈喜欢听广播而不是看电视,他家里惟有收音机是更新换代最快的;他妈妈喜欢格子的东西,父亲每次出差都回带回格子的布料,龙说隼人我打赌你从小到大一定没有看过那么多那么漂亮的格子布。我们家的窗帘是淡粉的格子,桌布是浅绿的格子,爸爸妈妈的床单是暗紫的格子,我的床单是黑白的格子,连家里的衣柜和橱柜也涂上淡淡的黄色格子。我说龙你家岂不是很像幼稚园。龙说:住在猪窝也能安心睡着的家伙没资格发言。
    有一段时间,父亲工作很忙一个星期才能回家一次,一到星期六,龙就和妈妈提了几桶水赤着脚冲地板洗脏了的格子布,父亲就走很远到邻近的小镇买很好吃的烧饼带回家。刚到楼下一抬头就可以看见阳台上飘着的彩色格子布觉得很温暖。一家三口围着刚换的格子桌布,龙的妈妈笑得非常幸福。龙说:看着我妈的笑容,我下定决心要成为像父亲那样可以带给值得珍惜的女人幸福的人。
    在龙十二岁的春天,他的妈妈又怀孕了,龙问她妈妈:为什么还会有小孩?妈妈说:你爸爸买太多格子布了,你一个人穿不了这么多。龙很聪明,他也知道孩子是要十个月才能生下来,但是还是忍不住每天幻想自己将来的弟弟和妹妹。
    弟弟的话就有人陪我打棒球了听我使唤了,妹妹的话一定和妈妈一样漂亮会有很多小男生围着我讨好我求我帮忙,我也往死里使唤他们了,坚持下来的那个才能当我妹妹男朋友。
    龙靠在床头,很疲惫地笑了。

    第七章

    一切从爸爸的一个电话开始。我至今还记得那是一个星期一,在我练投球的时候,教练告诉我说一个星期之后参加国少队选拔,我很高兴,早早结束训练回家。推开门就听到一阵很急促的电话铃声。我至今不喜欢电话的铃声。
    我和龙裹着被子蜷在床上,龙讲着四年前的事,声音压得很低,有点虚弱:
    那天妈妈的声音越来越低,后来索性去房间里接电话去了。只听到她不停地讲:没关系,没关系,没关系,不要担心,不要担心……。
    但是事情渐渐不对了,星期二,妈妈去看我练球,回家的时候,路过拐角的花店妈妈选了最小的一束紫色野花,也没有像通常那样用格子缎带包扎,大概是想省点钱给我买一个好一点的棒球手套。天气越来越热了,我琢磨着是不是该去书店搞一本食谱煮一点清凉解暑的药膳给我妈尝尝。回到家,楼下聚集了好多人,妈妈拉着我的手突然用力收紧了,她说:龙,不管看到什么一定不要害怕。我说:好。妈妈拨开人群拉着我向楼上走,我家在二楼,楼道上的人都用很奇怪的眼光看着我们。到了楼梯口,闻到一股夹杂着油漆味,汽油味,血腥味的奇怪味道,一抬头,墙上都是大片大片的红色的涂鸦,大大的一个“死”字,还有很多脏话,妈妈的肩剧烈地抖动了一下,然后就从兜里掏出钥匙开始开门,转过头很安静地看着我:龙,我们回家了。
    在我妈妈关上门的一瞬间,我听到她轻轻地说了一句:杂种!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她骂人。
    第二天,星期三,妈妈买了白色的涂料和我一起把墙刷回明亮的白色,有邻居在议论说那些字是混着血写上去的。妈妈开始小声地哼歌,我也跟着哼。
    有警察来我家和我妈妈谈了很久,谈什么我不知道,因为妈妈把我赶出去打棒球了。回家的时候,妈妈已经系上格子围裙开始洗菜了。我去帮忙生火炒菜,妈妈笑着看着我:龙,你一定是一个好哥哥,还会是一个好老公。我说:比爸爸还要好?妈妈说:你爸爸年轻的时候做菜不烧掉厨房就很不错了。我俩都笑了。只是屋外隐约可闻的油漆味儿让我觉得有点心慌。
    星期四,爸爸又打来电话,这会我听清了一些,好像是让我和妈妈回乡下姥姥家。妈妈说了很多话,她说她不怕,说要回去也是一家人一起回去,她说她要等他星期六回家,不用带格子布,她说我还有国少队选拔,留在这里比较方便。他们谈了很久谁也没有说服谁。妈妈的最后一句是:我等你回来。
    放下电话,妈妈坐在椅子上沉默了很久,开始打开收音机听她很喜欢的一个音乐节目。那个DJ的音色很清澈,那天他在放一首我听不懂的歌,妈妈伸了一个懒腰一边开始打扫房间一边跟着轻声哼:
    A kis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
    A kiss not a kiss without you sign,
    Please com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
    I will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安静的房间里面,只有龙的声音在轻轻地哼这首歌,沙沙地低音,刀子割着空气,我第一次听到龙唱歌,算不上好,但是我很喜欢。
    龙说:妈妈说她和我爸相遇时广播里就再放这首歌。我爸很挫地跟在她后面很久,她问他想干嘛。我爸憋了半天说同学你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吗?
    我说:那你知道我爸和我妈妈初次见面说什么吗?
    龙说那我怎么知道。我说:我妈妈当年是爸爸常关照的一家路边香烟店新来的售货员。我爸一见钟情想夸人家来着见面就嚷:可算来了一个长得好的了,以前那个跟老腌萝卜一样。
    龙说:的确是你爸讲的话。
    我说:靠,你知道我妈说什么吗?她说:谢谢你,那个老腌萝卜是我的母亲。
    龙又咧嘴笑了,说:隼人,是我就会爱上你爸。
    然后,龙继续讲四年前的故事:

    我妈妈问我说喜不喜欢这首歌,我说喜欢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妈妈说,这是一部电影的插曲讲的是一对曾经的恋人在某个城市再次相遇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还是没有在一起。我说那这部电影很无聊,他们还不如不要再遇到。
    妈妈说:有一些地方就是专属于你和你喜欢的人的,你们也许一直爱着对方,但只有在那个地方你们才能在一起。然后,她摸摸我的头:听不懂了吧?等将来有喜欢的人了,妈妈再教你。一脸很得意的表情。
    还是学生的时候,妈妈曾经和爸爸一起去看了这部电影,她看得直流眼泪,我爸爸一直在看她。

    星期五晚上,半夜听到电话铃响。我妈妈接起来一听声音马上挂掉了,电话还是一直响,妈妈索性把电话线给拔掉了。我打开房门问是谁打来的。妈妈只是微笑着告诉我说:是一些麻雀。
    星期六,早上,还没有起床就听见外面一声尖叫。我正想起床看一下情况,妈妈推开房门对我说:龙,你暂时不要起来。然后锁上我的房门。我拼命敲门我妈没有理我。我听到妈妈搬凳子的声音还有打水冲洗地板的声音,水声一直持续了很久。后来,我妈给我开门了,她的脸色苍白,用手敲敲我的头:大清早的这么大声敲门,我教过你这种教养吗?妈妈的手指冷得像冰。
    后来我知道有一只黑猫被吊死在我家门前,浑身滴着血。我想妈妈应该打扫了很久,她很讨厌脏东西,所以她应该也把手洗了又洗,直到洗得两手冰凉。
      下午的时候,我和妈妈又开始一周一次的大扫除,妈妈开始收东西,说是等爸爸回来一起出去旅游。我们一直等到半夜十二点,爸爸还是没有回来,也没有电话,以前也是有过这种事,爸爸会半夜回来,带着新的格子布静静躺到妈妈身边。于是,妈妈说先睡吧,也许一会儿你爸爸就回来了。我说:这么晚也许就不回来了。妈妈说:会回来的。
      妈妈总是这么相信爸爸。
      那天夜里有风,街上很安静,大约两点的时候,我起来上厕所。听到门口有轻微的响动,没有在意又回床上睡觉去了。约一个小时以后,我被浓烟呛醒了。红色的火光和黑色的烟不断从门缝里渗进来。听到妈妈在叫我,然后又是一声巨响。我抓起床边的水壶泼在床单上,披上它冲到妈妈的房间里,妈妈倒在房间的地上,腿上压着燃烧的衣柜,看不清脸。我有肩膀扛住她往外面拉,有湿湿的东西一直从她身上流到我腿上。烟越来越浓,我们的头发被烧着了,一股焦味儿,呼吸越来越困难,什么都看不见。
    挪到房门口,一伸手去拉铁制的门把,马上就闻到肉的糊味,但是不管我怎么用力,门就是打不开,从外面被锁上了,我浑身的力气顿时没有了,妈妈从我肩头滑下去重重倒在地上,粘稠的血连在我们之间,橱柜的脚被烧断了,压向地上的妈妈,我扑了过去,只觉得背上炸开了一个炸弹,用手紧紧地撑住地面,不让碎片碰到妈妈,脚,头,身体都好像失去知觉了,唯一的意识来自死命用力的手臂。
    后来抢救我的医生说我的手一直就是这么向前举着,怎么按都按不下来,肌肉整个凝固住了。

    一觉醒来已是星期一,爸爸守在我床边,又黑又瘦,在抽烟,我说:爸,你回来了,妈妈在等你。他说:我知道,我买回了米色的格子布,她本来可以用来做裙子的。说这话的时候,他表情很平静,抽烟的动作也没有停,只是眼泪一直往下流,眼睛红得不见眼白,爸的同事说他一直很平静地做笔录,验收妈的尸体,不对,是妈和我妹妹或弟弟的尸体,然后守在床边等我醒来,只是他的眼泪一直没有停过,不断往外掉。
    我知道哭是没有用的,但是它就是要冒出来,没有办法。爸爸摸着我的头,嘴角抽搐想笑但是嘴唇像被粘住了,咧不开。那一刻,我真的原谅他了。我的爸爸永远失去了他正常的笑容,以后,他的嘴角向上扬起,但眼睛是悲哀的,肌肉是塌下来,鼻子是冷漠的,五官都倔强地拒绝合作,非常难看和狰狞,像怀里藏着一包匕首的微笑小丑。

    据说对多于七项的东西,人们总是不太能记得住。
    上帝创世纪用七天,七宗罪,世界七大奇迹……
    七天,我失去了家,妈妈,弟弟或者妹妹,还有爸爸的笑容。我是深深记住了。

    第八章

    龙讲故事的时候头始终是低着的,看不见他的表情。月光从窗口洒进来,窗帘是淡淡的米色格子。

    妈妈被送到医院之后疼了很久才死去的,这个真相每每想起就让我一身冰冷。另一个真相是,放火烧我家的人一直不知道是谁,推测是爸爸在某次行动中开枪打死的某组织头目的手下或亲人,我每次看到电视上直播的警匪对峙时,就会想里面有没有放火烧我家的人,他们长什么样?会不会记得他们曾经用铁锁把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锁在房子里用火烧?
    我和爸爸把妈妈的骨灰送回乡下。妈妈火化的那一天,我和爸爸都没有回避。我们站在窗口看着她被送进焚化炉,握紧双手,爸爸的眼睛睁得很大,已经没有眼泪可以流出来了,没有润滑的干涩,毛细血管都崩裂了的红。我觉得自己快喘不过气来了,在焚化炉的红光把妈妈的身体吞没的一刹,我的双手开始止不住的发抖,一直蔓延到全身,脚直发软扑到在地上。
    从此之后,我就得了一种怪病,双手剧烈运动之后就会止不住地抖,一直抖到全身冰凉。
    我知道我永远失去的东西里又多了棒球。

    我很喜欢我姥姥家,是一个黑白色的小平房,有小院子,都是绿色的藤蔓,坚硬的白色果实,潮湿的苔藓和大红色的美人蕉,还有三只黄色的肥猫和一条褐色的狗。我和爸爸送妈妈的骨灰回姥姥家,姥姥个子不高,记忆已经不太好,对于妈妈去世并没有意料中的悲痛欲绝。她只是让爸爸带了很多格子布回家,然后一个人抱着簸箕天天坐在院子里做格子的裙子。
    按乡下的规矩,是要守灵七天的,陆陆续续也来了很多亲戚,爸爸的同事也来了不少,均是拜一拜就走了没有多停留,都是识趣的人。那段时间,我爱上了睡觉,因为在睡觉的时老是会梦到过去梦到我的妈妈还会梦到小孩子也许是我还未出生的妹妹或弟弟。但是越是想睡着就越是睡不着,常常躺在姥姥家古旧的黑樟木床上,圆睁着双眼看着窗外的月亮升起来又落下去。
    我对姥姥说睡不着,姥姥就给我喝一种淡淡的米酒,那天我睡得特别舒服,梦里面我妈妈在给一只小狗作格子的背心,她叫那只小狗“龙”。我很不忿得觉得那只狗实在是太丑了。米酒的作用渐渐消去了,我开始尝试更烈一点的酒,乡下的酒窖里面总是会有一些兑水不多的烈酒,只要一点就可以晕上很久,我偷一点带去河岸边,醉了酒在草上躺一天。姥姥一整天一整天在做衣服,爸爸一整天一整天坐在房间里为妈妈守灵。
    渐渐地,一点烈酒也不能让我很快入睡了。在妈妈下葬的前一天晚上,我想多睡一会儿,就溜进地窖灌了一大罐烈酒下去。无法形容的感觉,我直直地倒在地上,一边身子冷的发抖一边身子热的发烫,不断有东西涌进我的头颅,胀得发疼,我开始用头撞地面。爸爸赶来拉起我的头,我的眼睛被某种液体给粘住了,睁不开。我爸爸直接给我一个耳光,完全感觉不到疼痛。他抱着我冲向医院,一路上湿热的血不断滴下,我却越来越清醒,到医院大门时,我说:爸,把我放下来,我能走。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一个人好好地去挂了号看了门诊缝了针,整个过程里,我不断从脸上大把大把抹下血来,很镇静地擦干净。从此,什么样的酒都不会让我睡着了,我总是越喝越清醒。
    妈妈下葬时姥姥做的很多格子衣服也跟着下葬了。那一天,我第一次看到我爷爷,才知道原来我的妈妈和爸爸还是一个《爱情故事》的翻版:一个高官的儿子爱上一个平民的女儿。爷爷那天摸了摸我包着纱布的脸问:你叫小田切龙?我点点头。爷爷没有和我多说倒是和爸爸谈了一夜。从那一夜开始爸爸和我的生活就彻底改变了。
    警界高层下达了对爸爸的抚慰,表扬,荣誉勋章,升迁……妈妈的死也并不是没有价值的,爸爸开始变得更加精明能干,完全是一部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器,越来越少回家,我们搬了家。那一年,我远嫁的小姨死了老公,自己又失了业,姥姥叫她来我家照顾我,我爸爸付给她工钱,后来干脆娶了她,倒是可以省一份工钱了。我不断的搬离南方,离我出生的地方越来越远,姥姥去世,老家的房子爸爸托人卖了,我总是一夜一夜睡不着,努力去记起一些东西。我在房间里挂格子的窗帘,阳台上养妈妈最喜欢的花,我还在试着练习打棒球,但是有一天我发现我找不到妈妈给我缝的那个旧的棒球手套,翻遍整个房子都找不到了。原来想拒绝改变是全世界最愚蠢的事情。
    爸爸其实并不赞成我在棒球上浪费太多的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给我钱让我去换一个新的。但是我还是去买了,最好的最贵的那个。坐在街边抱着咖啡发呆时,有个小混蛋过来打劫,然后被我打翻了,后面你就都知道了。

    我对龙叫我小混蛋很不满,但是并没有表现出来。我们俩躺在被子里,背对着背大约隔着一米的距离。龙讲完最后一个字就不出声了,我慢慢挪过去,贴住他的背部,龙微微地颤抖了一下,我说:龙,你不要转过头来。两个大男人面对面贴着会很恶心。他点头。我说:龙,我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允许你加入我们黑银高中无敌四人组。他说:我又不会骂人打架抢劫勒索加入干嘛?我刚想说:你还是要比小武好一点的。但马上觉得这话味儿不对,我拍了一下他的背:喂,小田切龙,你的意思是我成天都在骂人打架抢劫勒索了?他说:你自己讲的不关我的事。我咬牙切齿但是宽宏大量拍拍他的背:童言无忌,童言无忌。你还是有喝酒这个特长的。
    我们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醒来时,发现龙整个缩